市民王先生和妻子在爱喜嘉年华有一家商铺,前段时间租户向王先生反映电费较高,于是从今年5月开始,王先生磕上电费,开始了曲折的维权历程。
商铺主质疑电价不合理
王先生和妻子的商铺位于爱喜嘉年华三楼,目前由租户租用。王先生告诉记者,爱喜嘉年华商铺使用的转供电,也就是供电企业没有直供到户,商铺用电由商业总表向商业用户的分表进行转供,电费由物业公司收取,再由物业公司交给供电企业。
王先生认为,相比物业公司给供电企业交纳的电费,物业公司收取的电费高出太多。
王先生拿出一张授权委托书,上面写着爱喜嘉年华业委会授权艾明物业代收代缴水电费,其中商铺电费为1.3元每度。王先生说电价目前降为1.22元每度,那么物业公司向供电企业交纳的电费是多少?
记者向国网绵阳高新区中心工作人员了解到,爱喜嘉年华属于10千伏供电的商业总表,供电企业收物业公司的电价是平水期平时段0.6353元每千瓦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