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12月底开始,在大约1个月的时间里,我家下水道里翻了四次污水,最后两次由于屋子里没有人住,污水竟从门缝里流出来,流到了公共走廊的电梯口,还渗漏到了一楼邻居家的厨房和客厅里。”说到自己家里这段时间的遭遇,张先生就感到抓狂。
3月25日中午,记者在张先生家里看到,客厅里的地板已经撬开了,下面还有污水的痕迹,屋子里一片狼藉。上海沪西物业有限公司梁副总经理告诉记者,早在3月2日,他们已经把排污管道移到了墙外。目前,他们正在跟张先生商量修缮以及补偿方案。
视频:因为下水道持续翻污,地板下积满水,恶臭难闻
更改排污管致业主家翻污
张先生的这套房子位于嘉定区江桥镇临夏路98弄曹江公寓某号2楼。这不是他家第一次发生下水道翻污的问题。
前些年,下水道翻污的时候,物业公司和相关部门检修后发现,房屋的主污水管道存在严重隐患,管道地下部已经损坏。
因损坏部位在一楼地基附近,考虑到整栋大楼的安全,这部分污水管道就没有维修。当时的物业公司就将该楼的污水主管道改成外排管道,就是在家里下水道接一根管道,从墙外通到地下排污管道。
从此,张先生家里的下水道就不再翻污了。最近两年,这套房屋一直出租。
今年2月24日,张先生突然接到一楼邻居的电话。“他说我家里进水了,叫我赶紧去这房子里看看,污水已经渗透了他家天花板,滴到了他家的厨房和客厅里!”
张先生知道,那段时间租客外出,家中无人。于是,他赶紧赶过去。刚到门口,就看见污水从大门的缝隙里往外流,已经流到了电梯门口。
我当时心里一沉,预感到室内情况不妙。开门一看,果然,粪水从卫生间的淋浴房里漫出来,客厅、阳台、房间已经积水很深。水漫过门槛,一直流出门外。水面上飘着黄色的粪便,恶臭无比。”
张先生告诉记者,实际上,从去年12月份开始,他家就开始翻污了。
租客在家的时候,已经给我清理过两次了。我查看再次翻污的原因时,发现原来外排污管道已被拆除,又改回到已经坏了多年且无法维修的内置排污管道。”
粪水再次将整个房间淹没
2月初的时候,租客在家,就已经发生过两次污水倒灌情况。租客自己收拾干净了。发生这样的事,好歹我得找物业公司,对不?可是,上海沪西物业有限公司始终下不了决心,去彻底解决问题,只是安排人到污水井通一下管道,就了事。”
张先生说,租客第一次告诉他下水道翻污后,他就立即向这家物业公司求助。但是,这家物业公司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总是敷衍了事地处置一下。
2月24日,我再次找物业公司的时候,经理跟我说,他们所能做的,就是通一下下水管道,仅此而已。至于下水管道翻污,是房子的问题,谁家管道堵了,谁家自己负责,和他们物业公司没关系。”
张先生说,就这样,问题得不到解决,继2月24日污水淹没房子地板后,2月29日,他的房子里又一次出现了污水倒灌状况,粪水再次将整个室内淹没,一楼邻居再次连带遭殃。
经过多次粪水浸泡,张先生房子内的木地板已经泡坏。粪水的恶臭已经渗入房子的各个角落,浸入地板,怎么通风,都已经没法去除恶臭。
“房子如果不彻底整修,就不适合居住的了。”张先生无奈地说。
排污管道再次改到外面
天眼查显示,上海沪西物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是一家具有物业管理和水电安装等资质的公司。
3月25日,记者到该小区采访时,上海沪西物业有限公司的梁副总正在跟张先生协商后续问题。
现在,我们也不知道下水道遗留问题,该由开发商负责,还是该物业公司负责。这个东西要挖出来看,才能知道。”
该负责人说,3月2日,张先生家的排污管道,已经再次改到外面去了,目前不会再翻污了,“我们跟张先生的分歧,现在只剩下赔偿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得明确责任”。
3月31日,梁副总进一步告诉记者,他们开挖管道后发现,管道堵塞是由于地基错层造成的。关于开发商的问题,他们也在沟通中,但是这并不影响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协商。
那么,本来已经用得好好的外排污管道,为什么要拆除呢?
梁副总表示,当时他也不在这个小区里。但是听同事说,是由于这个外管漏水,在业委会的许可下,才改成了内管。
江桥镇房办负责人陆主任也表示,现在找不到原始资料。
我们也一直在了解这个问题。目前,我们能够看到的资料,只有业委会的一份会议纪要,由业委会主任签字,把管道改掉了。”
陆主任告诉记者,这份会议纪要是2017年的。当时到底是什么原因要把这个排污管道改回去,会议纪要上没有说,“当时的居委负责人换掉了,那个签字的业委会主任也过世了,没有进一步的原始记录,现在我们无法了解当时的具体情况”。
张先生说,无论是谁,无论是什么原因动了他家的排污管道,造成了严重的后果,都不应该让业主来承担:“在整个过程中,作为业主,我没有过失!”
陆主任说,上海沪西物业有限公司正在跟业主协调:
他们分歧还是挺大的。如果实在谈不拢,业主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让法院来判。作为政府部门,我们给双方搭建沟通平台,主持调解,但是我们的调解是有边界,有尺度的。”
目前,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也在了解此事。截至记者发稿前,江桥镇房办陆主任再次告诉记者,他们愿意继续为业主张先生跟上海沪西物业有限公司的沟通提供协助。
律师说法:过错一方应赔偿损失
根据民法通则和物权法规定,如果业主能够证明自家室内翻污并造成重大损失,确系物业公司更改排污管道造成的,物业公司就应该赔偿业主相应的损失。”
上海市中联鼎峰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同昊说,赔偿应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修缮、清污以及合理范围内的临时住宿租金。
余律师说,如果业主在家里下水道翻污、物权受损过程中没有过错,那么,存在过错一方,应全额赔偿业主损失。不过,业主须向对方提供物损清单以及报价明细,租金也需提供符合实际情况的合同或者票据,赔偿时长应为受损起始日期至最终修缮完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