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回迁房的交易,在政策面上会不会加以限制,这也是很多村民关心的。
2021年5月,网传黄埔要发文限售回迁房,规范安置房屋流转。村民安置回迁房原则上要求自用,村民回迁房建筑面积自持比例不低于50%,且自取得回迁房不动产登记证后,自持年限不少于20年。自持以外部分,自取得回迁房不动产登记证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
据说,只是内部文件征求意见,后续也没见官方有公示,而且有效期仅两年,至今也快过期了,所以坊间猜测该方案大概率“流产”了。
具体的政策制定,估计要在黄埔城市更新3.0新政上才能看到,已经吹风很久了,希望今年能跟大家“见面”。
今日一问:你的“旧证”还在吗?
注:部分信息源于村民,仍有待进一步验证,以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