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松江法院表示,本案处理结果对类似劣迹艺人参与、制作的广播影视作品相关影视合同的处理具有一定的参照意义。另外,因本案涉及知名演艺人员,引发较大社会关注,本案处理结果对督促社会公众人物遵纪守法,通过优秀作品和良好社会形象传播社会正能量、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促进作用。
郑爽与海宁D影视投资有限公司的服务合同纠纷案,是近年来涉及影视行业的一起重大案件,对于影视制作、投资、播出等各方面都有着深远的影响与启示。
首先,这件事对于影视制作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影视作品不仅要有优秀的剧本、导演、演员等,还要考虑到政策、法律、社会、道德等因素,避免因为主创人员的违法犯罪活动或劣迹行为而导致作品无法播出或被下架,给制作方和投资方造成巨大的损失。
影视制作方应该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相关的责任和义务,以及违约的法律后果,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影视制作方也应该加强对主创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督促他们遵守法律法规,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不给作品和行业带来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