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三个人贩子最后怎么判的,打死三个人贩子的案件判决结果

首页 > 国际 > 作者:YD1662023-02-09 11:28:42

近日有网友咨询,有一个人贩子正在拐骗小孩,被围观群众群殴致死,这帮群殴的人,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呢?本文将会围绕该主题,告诉大家,什么样的情况,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打死三个人贩子最后怎么判的,打死三个人贩子的案件判决结果(1)

单独打死人贩子是否构成犯罪?

假设一名父亲抱着自己的小孩在街上行走,此时两名人贩子突然跳出来抢夺小孩,该父亲是一个拳击高手,将人贩子打成一死一重伤。

对于这样事实,可能会有两种结果:第一、该父亲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根据《刑法》第20条第1款,制止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第二、该父亲防卫过当了,根据《刑法》第20条第2款,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司法实践中,为了追求和谐,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防卫过当,然后判决小孩父亲缓刑。

笔者认为,这种情形更应当适用《刑法》第20条第3款,对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即使打死了也不属于防卫过当,不应当负刑事责任。

打死三个人贩子最后怎么判的,打死三个人贩子的案件判决结果(2)

群殴人贩子是否构成犯罪?

我们再换一个场景,一名母亲抱着自己的小孩在街上行走,此时两名人贩子突然跳出来抢夺小孩,路过的多名群众帮忙,将人贩子打成一死一重伤,我们要讨论的是,这帮群众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可能很多人看到这个例子,都会认为这帮群众属于见义勇为,首先明确一下,严格来说,见义勇为不属于法律概念,属于道德层面的概念。我们要讨论的是,这帮群众,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是否防卫过当?以下是两种不同的情形。

第一种:如果两名人贩子在抢夺孩子的过程中,已经被群众制服,但在制服后,群众仍然将他们群殴导致一死一重伤,这些群众的行为已经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甚至是故意*人罪,应当按照其参与部分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种:如果两名人贩子抢夺孩子时被群众阻止,然后掏出砍刀想要伤人逃跑或者继续抢夺小孩,此时被群众殴打致死,这种情形完全可以适用《刑法》第20条第3款,对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对于以上的两种情形,大家可以看出区别,因此,即使心里痛恨人贩子,也要注意结果。

打死三个人贩子最后怎么判的,打死三个人贩子的案件判决结果(3)

如何辩护?

根据前面的分析可知,如果为打死人贩子的行为人辩护,尽量证明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主要从以下几点入手:

第一、人贩子正在实施不法侵害,对于小孩的人身安全有着现实的危害性。

第二、行为人实施的防卫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第三、人贩子正在实施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

前面两点,主要是为了证明行为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第三点主要是为了证明行为不存在防卫过当。除此之外,即使行为人防卫过当,在辩护时,也可以依据《刑法》第20条第2款,主张减轻或者免除行为人的处罚,可以考虑从拐卖儿童对家庭造成的严重后果入手,举例子打动法官。

总结

拐卖儿童行为属于严重的犯罪行为,如果有机会抓获人贩子,建议还是报警处理,让法律去惩罚犯罪分子,自行处理容易构成犯罪。另外,笔者认为,我国的法律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的处罚可以更加严厉,例如拐卖一名儿童就可以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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