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国家联盟(英文: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缩写:ASEAN,简称:东盟),成立于1967年8月8日。
东盟目标
2008年12月,《东盟宪章》正式生效,确定东盟的目标包括:
(一)维护和促进地区和平、安全和稳定,进一步强化以和平为导向的价值观;
(二)通过加强政治、安全、经济和社会文化合作,提升地区活力;
(三)维护东南亚的无核武器区地位,杜绝大规模*伤性武器;
(四)确保东盟人民和成员国与世界和平相处,生活于公正、民主与和谐的环境中;
(五)建立稳定、繁荣、极具竞争力和一体化的共同市场和制造基地,实现货物、服务、投资、人员、资金自由流动;
(六)通过相互帮助与合作减轻贫困,缩小东盟内部发展鸿沟;
(七)在充分考虑东盟成员国权利与义务的同时,加强民主,促进良政与法治,促进和保护人权与基本自由;
(八)根据全面安全的原则,对各种形式的威胁、跨国犯罪和跨境挑战作出有效反应;
(九)促进可持续发展,保护本地区环境、自然资源和文化遗产,确保人民高质量的生活;
(十)通过加强教育、终身学习以及科技合作,开发人力资源,提高人民素质,强化东盟共同体;
(十一)为人民提供发展机会、社会福利和公正待遇,提高人民福祉和生活水平;
(十二)加强合作,营造安全、无毒品的环境;
(十三)建设以人为本的东盟,鼓励社会各界参与东盟一体化和共同体建设进程,并从中获益;
(十四)增加对本地区文化和遗产的认识,加强东盟共同体意识;
(十五)在开放、透明和包容的地区架构内,维护东盟在同外部伙伴关系中的中心地位和积极主动作用。
东盟成员
10个: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总面积约449万平方公里,人口约6.62亿。
东盟主要负责人
东盟峰会是东盟最高决策机构,由各成员国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组成,东盟各国轮流担任主席国,2024年主席国是老挝。
东盟秘书长是东盟首席行政官,向东盟峰会负责,由东盟各国轮流推荐资深人士担任,任期5年。现任秘书长高金洪(Kao Kim Hourn,柬埔寨前首相助理大臣),2023年1月就任,任期至2027年底。
东盟总部
东盟秘书处设在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70A Jalan Sisingamangaraja, Jakarta 12110, Indonesia)。网址:http://asean.org 。
东盟组织机构
根据《东盟宪章》,东盟组织机构主要包括:
(一)东盟峰会:就东盟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发展方向做出决策,一般每年举行两次会议。
(二)东盟协调理事会:由东盟各国外长组成,是综合协调机构,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
(三)东盟共同体理事会:包括东盟政治安全共同体理事会、东盟经济共同体理事会、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理事会,协调其下设各领域工作,由东盟轮值主席国相关部长担任主席,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
(四)东盟领域部长会议:由成员国相关领域主管部长出席,向所属共同体理事会汇报工作,致力于加强各相关领域合作,支持东盟一体化和共同体建设。
(五)东盟秘书长和东盟秘书处:负责协助落实东盟的协议和决定,并进行监督。
(六)东盟常驻代表委员会:由东盟成员国指派的大使级常驻东盟代表组成,代表各自国家协助东盟秘书处、东盟协调理事会等机构开展工作。
(七)东盟国家秘书处:东盟在各成员国的联络点和信息汇总中心,设在各成员国外交部。
(八)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负责促进和保护人权与基本自由的相关事务。
(九)东盟附属机构:包括各种民间和半官方机构。
东盟主要活动
自1976年以来东盟共举行了43届峰会。
2023年5月,第42届东盟峰会在印度尼西亚东努沙登加拉省纳闽巴霍举行。会议就东盟内部事务、区域发展及国际形势达成了多项共识,发布关于建立东盟乡村网络、发展区域电动车生态系统、推动区域支付互联互通、打击人口贩运、加强东盟机构有效性等合作成果文件。
2023年9月,第43届东盟峰会在印尼首都雅加达举行,主题为“东盟举足轻重: 打造经济增长中心”,发布《关于打造经济增长中心的联合声明》、《关于“东盟举足轻重:打造经济增长中心”的雅加达宣言》(《东盟第四协约宣言》)、《东盟数字框架协定》、《东盟蓝色经济框架》等成果文件。
东盟对外关系
东盟积极开展多方位外交,有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俄罗斯、加拿大、欧盟、英国11个对话伙伴。
1994年7月,东盟倡导成立东盟地区论坛(ARF),主要就亚太地区政治和安全问题交换意见。
1994年10月,东盟倡议召开亚欧会议(ASEM),促进东亚和欧盟的政治对话与经济合作。
1997年,东盟与中、日、韩共同启动了东亚合作,之后东盟与中日韩(10+3)合作、东亚峰会(EAS)等机制相继诞生。
1999年9月,在东盟倡议下,东亚—拉美合作论坛(FEALAC)成立。
2011年11月,东盟提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倡议,旨在构建以东盟为核心的地区自贸安排。
2012年11月,在第七届东亚峰会上,东盟国家与中、日、韩、印、澳、新(西兰)6国*同意启动RCEP谈判。
2017年11月,首次RCEP*会议在菲律宾马尼拉召开。
2020年11月,第四次RCEP*会议以视频方式举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东盟十国在会上正式签署RCEP协定。
2022年1月1日,RCEP生效。
来源:东盟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