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要文慧
引言【摘 要】
关于“字体”“书体”的概念,学界多有混同。本文认为“字体”与“书体”的指代范围不同,应作区分。“字体”指篆、隶、草、行、楷五种常用类型的汉字形体;“书体”指诸如欧、颜、柳、赵等书家具有个人艺术风格,或某一流派个性化艺术风格的汉字形体。
【关键词】 字体 书体 字体演变 书写风格
“字体”与“书体”两词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所指代的汉字形体结构的体系不同,两者概念不同。近年来,现代学科分类明显,文字学与书法学都是基于汉字进行研究的学科,但研究领域的侧重又有所不同,文字学注重对汉字形体及其演变的研究;书法学则注重对汉字形体书写及其书写风格特征的研究。故对于“字体”与“书体”的概念内涵存在差异。
汉字学的研究已有很长的历史,汉代时文字识写是小学教学的主要内容,兼顾字的形、音、意,称之为“小学”,主要是汉字的日常实用性功能。王凤阳在《汉字学》中说:“一个时代或一个时期的文字风格是多种多样的。”[1]因运笔或间架布白特征不同形成的不同字的风格即“个人字体”,因书写工具不同形成不同字的风格即“工具字体”,因用途不同形成的不同文字书风即“用途字体”,这些都体现文字的各种不同风格。但这是书法家、美术家研究的字体,不是文字学所研究的字体。[2]王凤阳先生作为文字学家,认识到文字学与书法学研究的“字体”不同,但究竟有何差异,王先生并未具体说明。欧阳中石先生在《书法教程》中说:“字体在各种体制的展示中,人的书写作用,又必然有着各种不同,遂有‘书体’的区别。”[3]欧阳先生此处运用了“书体”概念,说明在他看来“字体”与“书体”是不同概念。
以往研究者对“字体”与“书体”概念的看法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两者概念等同,不做区分。另一种则认为,“字体”指篆、隶、草、行、楷五种常用类型的汉字形体;“书体”指诸如欧、颜、柳、赵等书家具有个人艺术风格,或某一流派个性化艺术风格的汉字形体。笔者同意后者。本文对“字体”和“书体”运用情况进行梳理(表1),可知两者不做区分现象一直存在。
表1 “字体”和书体运用情况
从表中可以看出,欧阳中石与沃兴华对字体、书体概念的认识很清晰,认为篆、隶、草、行、楷是“字体”,欧、颜、柳、赵是“书体”。
一、“体”的含义汉字研究中“体”指汉字的外在结构形体。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中对“体”释义为:“总十二属也,从骨豊声。”指人全身所有部位的综合形体,是人体的外在形态表现。王凤阳在《汉字学》也阐释了“体”的概念:“是全身的各个部分——身体四肢等——的总称,换句话说,‘体’就是外形、容姿。”[4]《说文解字叙》载:“自尔秦书有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八曰隶书,汉兴有草书。”[5]为八种不同汉字形“体”。王宁在《汉字字体研究新突破——重读启功先生的古代字体论述稿》中对“体”有三种解读:其一,表示文字的组织构造;其二,表示大类型总风格;其三,代表某一书家某一流派的总风格。[6]把“字体”的重点放在“体”上,表示汉字形体组织。关于汉字形体,黄德宽先生《古文字学》说:“形体,指文字的外在形态,即文字结构所显示出的整体轮廓和书写的笔画姿态。”[7]即认为形体包含汉字的所有形体架构。
最初的汉字形体“画成其物,随体诘屈”,根据要表达物的形体,用抽象线条勾勒出该物象的外轮廓线及内部特征性部位,然后赋予其特定的内涵,组成能完整记录语言的文字。“体”指形体,由抽象的物象形体表达文字含义。汉字研究中,“体”的字面意思为汉字的形体,包含由表达汉字意义的各部件组织构造的字形,及其构建组合所呈现的外形轮廓,还包含某一书家所具有特征性的书写笔画外形。
二、“字体”的含义“字体”指篆、隶、草、行、楷五种常用类型的汉字形体。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叙》载:“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8]根据具体物象,勾勒出能表达该物象特征的抽象形体,赋予其特定含义,即象形字,谓之文;再由文滋生,通过增添义符、声符组成各种能表达词意的形体,即谓之字。《说文解字》中对“字”的阐释:“乳也,从子在宀下,子亦声。”篆书字形为
,“宀”外轮廓像是房屋状,内里为“子”。“字”有生育、孕育新生儿之意,由母及子具有次序性。笔形方圆结合、字形呈扁势的隶书脱胎于笔形以圆为主的篆书,草书、行书、楷书脱胎于隶书,字体演变也具有顺序性。“字”隐含的次序性,侧面说明汉字由篆隶到草、行、楷顺序性的发展演变,用“字体”表述更为准确。
由于马克思著作中关于异化范畴的运用直接体现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及其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因此,在有关马克思异化理论在其思想发展历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和观点,主要争论集中于异化理论是否是贯穿马克思一生的致思理路。异化理论中断结论的得出,更多来自于对文本的简单化诠释,缺少对于马克思异化思想的深度挖掘。因此,目前“贯穿说”和“扬弃说”成为了主导性的观点。
关于“字体”的定义,文字学界与书法界均有论述。启功《古代字体论稿》对“字体”概念表述为:“是指文字的形状,包含两方面:其一指文字的组织构造以及它所属的大类型、总风格。……其二指某一书家、某一流派的艺术风格。例如欧体、颜体等。”[9]启功先生认为的“字体”包含一切有具体内涵的汉字轮廓形体,既包括所属的篆、隶、草、行、楷五种常用类型的汉字形体,又包括书家或某一流派个性书写风格的形体。由此可见,启功先生的“字体”概念包含了一切具有外在形体特征的汉字形体。同样,王凤阳在《汉字学》中说“字体”就是“字的外在形式特征,就是字的风格”[10]。构成汉字的部件符号呈现出的外形特征,即是汉字的风格。篆、隶、草、行、楷五种常用字体具有各自的特征性形体,而楷书中不同书家的不同书写方式也各自有个性书风的形体,王凤阳先生认为这两种形体都可称为“字体”。又说:“唐宋以后,因为社会上的标准字体久已是虞、欧、褚、颜等著名书家的字体了,所以提标准体就意味着是这些人写的那种书体。”[11]王凤阳先生所说的“字体”,是指唐宋社会的标准字体,是虞、欧、褚、颜所写的字体,即楷书,这是合理的。但说标准体是虞、欧、褚、颜等著名书家写的那种“书体”,就有问题了。标准体“字体”与书家“书体”是不对等的。虞、欧、褚、颜所写的“字体”为楷书,但不同书家有不同的书写风格,各自“书体”不同,如“颜体”就是指颜真卿所写的是外拓饱满的书写风格的“书体”。从“字体”角度来看,同为楷书,但又是具有不同书写风格特征的“书体”。王凤阳还说:“纵观文字的历史,书体上的革新历来自民间书手。”[12]以甲骨文开始,纵观汉字演变发展的过程,隶书通过解散篆书线条化的弧线,缩短弧线的笔程,变弧线为方便快速书写直线,革除篆书长线条,变为笔程短的隶书笔画,由篆书演变为隶书的过程即“隶变”。由篆书演变成隶书,称得上是一次革新,故此处用“字体”更为准确。论及汉字形体演变,应将“书体”改为“字体”更准确。王凤阳先生将“书体”等同于“字体”,这种混同是不合适的。
论及汉字字体的演变,裘锡圭《文字学概要》中讲道:“字体的变化则是指文字在形体特点和书写风格上的总的变化,而且通常是指较明显较巨大的变化而言。汉字字体演变的过程可以分为两大阶段,即古文字阶段和隶楷阶段。”[13]裘锡圭先生所论述的字体的变化是指汉字形体发生明显变化,由篆书到隶书,由隶书到草、行、楷书,字的笔形、构字部件、形体特征都有明显的区分度。他所指的字体显然未包含具有书家个人书写风格或某一书写流派的艺术风格之“体”,这些书家各具书风之“体”都属于在一个大类型的“字体”中分离出的小支流,同一字体下的不同书写风格,在文字学家看来,相互之间并没有根本上的不同,如同为楷书“字体”的欧体与颜体,颜体为雄厚宽博的外拓风貌,欧体为庄严刚劲的內擫结体,两者只是书写风貌上有差异,字体一样,而“书体”不同。由此可知裘锡圭先生认为由篆到隶,到草、行、楷有明显变化的形体才可称为“字体”。然而,裘锡圭先生在谈到汉代隶书在“书体”上变化时说:“我国在东汉晚期书法工整的碑刻上看到的隶字,结体一般都是扁方的,用笔也有一套成规。”[14]汉字碑刻上的隶书是成熟的八分书,笔形以方笔为主,字势取横势偏扁,这是成熟隶书典型的形体特征。对于描述汉字演变到隶书,隶书的形体结构应用“字体”。表述为汉隶在“书体”上的变化,间接说明此处裘先生将“书体”“字体”概念未做区分。
关于汉字字体,王宁先生在《汉字构形学讲座》也有相关论述。“汉字字体,是指不同时代、不同用途(鼎彝、碑版、书册、信札等),不同书写工具(笔、刀)、不同书写方法(笔写、刀刻、范铸等),不同地区所形成的汉字书写的大类别和总风格。”[15]王宁先生对汉字的字体定义也是指汉字书写的大类别和总风格,不包含个人或流派具有艺术风格的形体。篆书是对隶书产生之前所有汉字形体的总称,属于大的类别。隶书是对篆书之后方便快速书写的汉字风格的总称,草书、行书、楷书等都属于汉字字体演变过程中汉字书写的大类型,所以称之为“字体”。未见王宁先生用“书体”的概念,但其“字体”的定义是明确的。
综上所述,启功先生、王凤阳先生均明确将“书体”与“字体”视为等同概念,不做区分。即认为篆书、隶书、草书、行书、楷书属于“字体”范畴,楷书中具有个人书写风格的欧、颜、柳、赵等也属于“字体”范畴。这种概念混同不利于汉字学与书法学研究的融通对话。
三、“书体”的含义“书体”指诸如欧、颜、柳、赵等书家具有个人艺术风格,或某一流派个性化艺术风格的汉字形体。《说文解字叙》载:“著于竹帛谓之书,书者如也。”[16]书,箸也,从聿者声。“聿”的篆书字形为
,像手把笔,笔杆下扎了毛。东汉蔡邕《笔论》载:“书者,散也。”[17]《九势》云:“夫书肇乎自然。”[18]古代书论中“书”的意义一定与书写有关,“书体”和“字体”是不区别的。“书”作动词指书写的动作,也可作名词指书写出来的成品。启功先生曾说:“字是写出来的。”沃兴华在《中国书法史》提道:“书法是通过汉字书写来表现情感意象的艺术。”[19]书法艺术要通过人书写汉字来表达思想情感和审美意趣,人作为书写主体,书法艺术风格就有差异。汉字要通过人的书写,表现人的性情、品格。沃先生在论及书法发展的三个阶段时说:“隋唐以后为繁荣期,字体的发展已经终结,书法艺术主要朝着书体多样化的方向发展……创造出各种各样的风格面貌,形成各种各样的书体。”[20]可见,沃兴华先生对“字体”与“书体”不同概念有清晰的认识。从篆、隶发展演变到隋唐的草、行、楷已趋成熟,五种常用“字体”演变结束。在某一种“字体”基础上,书法艺术通过点画或结体的变化,充分表达书写者的审美趣味与艺术修养,创作出具有不同书写风格特征的“书体”。彭吉象《艺术学概论》认为:“汉字书法可以分为五种书体,即篆书、隶书、楷书、行书和草书。”[20]此处用词不准确,应将“书体”改为“字体”。陈志平先生在《书学史料学》中,专门对书体史料进行论述,梳理了从汉代到明清的书体论成果,以及与之相关的硕博论文,但都是基于“书体”与“字体”为同一概念的基础之上。可见书法学研究对字体书体概念的认知也是多有混同的。
汉字字体演变趋势是由繁到简,篆、隶到草、行提高了书写效率,节省时间满足了快速书写的需要,凸显了汉字的实用性。而汉字书写笔法是由简到繁,笔法的丰富性使汉字的艺术性增强,书法艺术逐渐成为有独立审美特征的艺术形式。谈及隶书到楷书的演变,姜亮夫在《古文字学》中提及,除隶书外的章草、草书、行书等“书体”,都保留隶书的波磔,但已是解散隶法,用以赴急的“字体”。[21]姜亮夫先生此处的说法有两处有待商榷。其一,只有章草保留了隶书的波磔,草书、行书并未保留。其二,“书体”的“书”具有表情达性的功能,与“字”有区别,此处“书体”应改为“字体”。郭绍虞在《从书法中窥测字体的演变》中在论述字体演变时,不用“草书”的名称,而称为“草体”。原因是:“称为‘书’,多少要牵涉到书法问题,‘草体’是对正体而言,就容易看出它的本质。”[22]郭先生认为从研究字体演变的角度来看,用“草体”比“草书”更能准确、贴切地表达字体的形体变化。狭义的草体是指草书的形体,而“草书”就会涉及书写,便也离不开人的思想性和情感性,这就不单是对字体形体的研究,更重要的是与“书”有关系。其实无论“草体”还是“草书”,都是字体的概念,草书固然与书写有关,但并不涉及具体书家风格,所以都是“字体”。王镛先生在《中国书法简史》中提道:“书写带来了形体的改变,也促进了书体的演进。”[23]这里的“形体的改变”,促进演进的是“字体”,而不是“书体”。汉字字体的演变要适应书写的要求,基本规律就是要顺应右手书写的生理习惯,同时缩短笔程提高书写效率。以书写为核心引起的汉字形体改变,应为“字体”的改变。“书体”只是具有书写风格特征的形体。
四、结论字体、书体概念不同,指称不同,运用的场域也会不同,但字体演变与书体形成都与书写直接有关。汉字字体演变是在书写中完成的,文字学家关注静态字形,多关注外在形体的变化,而对汉字书写中笔法的演变一般不太注意。其实,由于用笔方式的改变,进而引起笔形变化,乃至笔形间的组合关系发生变化,进而引起整个汉字字体的演变。可以说汉字字体的演变是从笔法变化开始的。不同书家产生不同书体,这是艺术学所关注的问题。一种书法艺术风格也是书法家长期在书写中形成的,不同字体在同一书家笔下可以形成统一风格的书体,同一字体不同书家书写可以产生不同的书体。在文字学与书法学研究中,“字体”与“书体”的概念应当区别使用。
【注 释】
[2]同[1],第176页。
[3]欧阳中石:《书法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3页。
[4]同[1]。
[5]许慎:《说文解字叙》,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316页。
[6]王宁:《汉字字体研究的新突破——重读启功先生的〈古代字体论稿〉》,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3期,第25—29页。
[7]黄德宽:《古文字学》,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版,第63页。
[8]许慎:《说文解字叙》,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316页。
[9]启功:《古代字体论书稿》,文物出版社1993年版,第1页。
[10]同[1],第176页。
[11]同[1],第203页。
[12]同[1],第206页。
[13]裘锡圭:《文字学概要》,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第35页。
[14]同[13],第84页。
[15]王宁:《汉字构形学》,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11页。
[16]同[8]。
[17]蔡邕:《笔论》,《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2014年版,第5页。
[18]同[17],第6页。
[19]沃兴华:《中国书法史》,湖南美术出版社2009年版,第3页。
[20]同[19],第9页。
[21]彭吉象:《艺术学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第148页。
[22]姜亮夫:《古文字学》,重庆出版社2019年版,第56页。
[23]郭绍虞:《从书法中窥测字体的演变》,《学术月刊》1961年第9期,第50—52页。
[24]王镛:《中国书法简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3页。
(孟云飞转自《西泠艺丛》 2021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