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来源:河南省人社厅网站
北京市:3月5日对复工复产再出五项提示:中要求返京的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严格按照北京市规定,居家观察或者是在施工现场进行隔离观察14天。因为外地返京的劳务人员在北京很多没有固定居住场所,那么要求他在施工现场生活区进行隔离观察14天。明确要求各工程项目滞留湖北地区人员,按照北京市的规定暂不返京。
上海市:3月5日发布最新复工指南。"新版指南"明确,一般行业备案即可复工;特定行业需向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确认后予以复工;以下行业或活动暂时不宜复工,主要包括:旅行社、在线旅游企业经营的团队旅游、"机票 酒店"旅游产品;剧场、书场演出;线下教育培训活动。对重点人员、重点群体、重要场所、重要设施实施严格管控,凡是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均需出示"随申码",并做好体温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企业不按规定备案,或不落实复工承诺、疫情防控不力的,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名单,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广东省:新出台《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进一步明确来粤人员健康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要求:(一)除湖北省等疫情高发地区,其他地区来粤人员进入我省、省内出行食宿、复学复工复产等正常生产生活均不需要提供输出地疫情相关健康证明资料。(二)对持湖北省等疫情高发地区身份证来粤人员,如能提供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发布的个人轨迹证明信息,证明本人14天内未离开过广东、未到过疫情高发地的,可到社区(居委或村委)或本人所在单位申领证明(见附件1)。(三)本省各地,以及四川、湖南、江西、河南、海南、贵州、云南、广西等与我省建立健康监测互认工作机制的省(市、区),为新冠肺炎康复者、密切接触者、疫情高发地区来粤人员解除隔离观察者开具的出院证明、解除隔离通知书、健康申报证明(见附件2)、健康二维码等材料,各地、各有关用人单位均应予以认可。(四)加强对来粤人员的健康管理,要求其抵粤14天内除上下班外不得外出,不得组织参与聚餐、聚会。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的送当地指定的医院排查治疗。
深圳市:3月1日发布《深圳市新冠肺炎流行期企业复工复产卫生防护指南》(以下简称《防护指南》)中显示,对疫情重点地区尚未返深的员工,劝其留在原居留地暂不返深,复工时间另行通知;已返深员工,应报告社区并严格居家隔离观察14天。从其他地区返深的员工,14天内除上下班外,不外出,不聚会。据3月9日深圳新闻网反馈,"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微信小程序正式上线,小程序面向农民工提供返岗需求登记服务,各地人社部门将根据登记的信息,联系本人和企业,组织时间段相近、务工目的地相近的农民工集中时间出行,适时向用工集中地区和集中企业开行"点对点"专车专列,引导农民工有序返岗复工。具体操作流程简单,有返岗意向的农名工在微信搜索"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即可进入小程序。进入小程序或返岗复工页面后,阅读"点对点"服务说明后,农民工点击立即登记就可以录入自己的个人信息。
江苏省:近期,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推动经济循环畅通和稳定持续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要求按照"五不准、一只要",即不准一刀切劝返、不准擅自升级管控措施、不准收取复工保证金、不准在流程之外另设门槛、不准要求出具安全承诺书和只要符合要求就允许复工的原则,推动各类生产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对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和省内高风险县(市、区)的人员,按照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来自省外其他地区和省内一般风险县(市、区)的人员,做好活动轨迹鉴定和健康状况评估;对来自省内低风险县(市、区)且无异常状况的复工人员,鼓励及时上岗。
无锡市: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流动管控的通告》(第7号)规定:(一)凡是没有本市身份证件以及未在本市办理暂住登记的人员,一律暂缓来锡;(二)凡是未通过复工防控措施核查的企业,其外来务工人员一律暂缓来锡(通过复工防控措施核查的企业名单可通过"无锡市民卡"微信公众号"返锡通"平台查询);(三)对于来自湖北、浙江、广东、河南、湖南、安徽、江西等疫情重点地区的外来务工人员,一律暂缓来锡。相关最新信息,请密切关注"返锡通"平台。
扬州市:凡是没有本市含各县(市、区)居民身份证、不动产权证的人员,一律暂缓来扬;对于来自湖北、浙江、广东、河南、湖南、安徽、江西等疫情重点地区的外来务工人员,一律暂缓来扬。
苏州市:目前管控的一省三市,即湖北全省、浙江温州、河南信阳、安徽阜阳,仍会被劝返。之前被纳入管控的台州、杭州、宁波、驻马店、合肥、南昌,已经不在范围内,现在可以返苏,需满足如下条件:1、有固定住所,并住所需要具备居家隔离条件。建议来之前和社区沟通,登记进行隔离,具体隔离天数看社区具体要求。一般居家隔离,若是体温不正常,就会被集中隔离。2、带好身份证 居住证 工作证明等资料,做好返苏人员登记,方便卡口检查。省内人员来苏需携带身份证,无苏州本地户口的,需带好居住证。
浙江省:健康码实施"绿码、红码、黄码"三色动态管理,并与钉钉企业复工申请平台打通:显示绿码者,亮码通行;显示红码者和黄码者,需要自我隔离并健康打卡,满足条件后将转为绿码。大量返岗复工人员在支付宝内申领健康码,凭码通行。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的消息反馈:目前浙江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成效明显,"五色图"变成了"单色图",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等级按规定已由一级调整为二级。虽然等级降低,各地仍要做好重点地区进入浙江省复工复产人员的排查;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分类指导"策略,发挥侨团商会和侨胞家属的关键作用,建立完善联系人清单、回国提前告知、受控返乡、重点人员隔离、密接快速倒查等有效机制,把好返乡摸排关、入境管控关、通道管控关、社区管控关和隔离管控关,全力抗住第三次冲击波,切实打好疫情防控战的下半场。
杭州市:2月10日起,全市企业复工实行复工申报备案制,分类分区分时段有序复工。所有企业未经属地政府审核同意一律不得擅自复工:2月10日起,重点民生工程(含市政重点工程、轨道交通工程、亚运项目、省市重点工程等)及其混凝土生产、渣土运输等必要配套企业;2月15日起,安置房建设等一般民生工程;2月20日起,具备条件的其他其他工程(包括房地产等建设工程)。余杭区全区建筑企业、建设工地原则上不早于2月29日24时开复工(除经批准同意的保障城市运行、疫情防控需要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建设项目外)。
温州市:出台《优化企业和工程项目复工复产备案流程的通知》,发布了负面清单行业,纳入负面清单行业的经营网点,包括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室内游泳池、保健推拿、美容院、教育培训机构等服务经营类企业,暂缓恢复经营,具体恢复运营时间另行通知。其他企业取消任何形式的复工复产审批程序,全面推行"备案制 负面清单 承诺制 现场服务"模式。企业复工复产可通过线上平台(温州市疫情防控"三返"人员管理系统及复工复产备案系统,网址:),按规定填报《复工申请表》《复工防控方案》《承诺书》以及返岗员工名单。复工企业按照《温州市企业复工操作手册》要求做好"七到位"复工前各项准备。除疫情重点地区和重点管控人员外,省外和本省人员持绿色健康码或有效健康证明,经体温测量正常的,一律给予便利通行,在酒店住宿、房屋租赁等方面,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天津市:据天津市政府反馈,预计3月底前全市将全面复工。自2月29日天津市施行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健康码"制度,依据大数据资源平台汇聚的国家及本市公共管理机构数据,经过数据建模,分析评估后,测算出绿色、橙色、红色三种风险状态。对外地来津人员进津时,按照天津市相关规定,需通过"津心办"APP或"津心办"支付宝小程序申领"健康码"。申领完成后,来津人员可获得相应颜色的"健康码",可在本市范围内使用。"绿码"人员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即可,体温测量正常后可亮码出行复工。
河南省:3月8日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中明确:(一)省内将分三类县(市、区)积极推动复工复产,其中Ⅲ类县(市、区)173个;Ⅱ类县(市、区)1个;无Ⅰ类县(市、区);(二)Ⅲ类县市区为疫情最低风险等级,分区名单显示,郑州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区、金水区、上街区、惠济区、郑东新区等均属Ⅲ类;(三)省内Ⅲ类县(市、区)人员不需再办健康证明,可正常出入小区;(四)同日河南省商务厅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促消费工作的通知》中明确:电影院、咖啡厅等休闲娱乐相关的商贸流通企业,根据疫情防控提前研判,可适时复工。
郑州市:将城区的5个区也划定为疫情轻微范围。除负面清单行业外,郑州市全辖区复工。自2月27日起,郑州具备复工营业的沿街门店(含农贸市场商户),向属地开发区、县(市、区)街道办事处提交《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后,即可复工营业。本次复工营业不含负面清单门店: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KTV、舞厅、书店、网吧、酒吧、公共浴室、足浴店、保健推拿、培训机构(学历及非学历培训)等。
重庆市:(一)企业在疫期不新招收不符合防控要求的重点区域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二)必须严格落实市外返工人员不少于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三)对近14天有湖北旅居史、有与湖北旅居人员和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的员工,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居家或在居住地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四)对其他地区返渝员工,确因生产需要返岗的,在体温检测正常、无密切接触史的情况下,可按照"厂区内上班,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的方式返岗。
河北省;本省企业3月10日前复工复产并加快解决职工返岗受阻问题。对持有复工等证明文件的返岗复工人员,在做好登记和体温检测后,一律予以放行,不得擅自阻拦,不得限制其返回;实行复工复产企业员工健康检测互认机制,借助大数据比对,推出"健康码",根据全国疫情风险程度、个人在疫情严重地区停留时间次数、与密接人员接触状态等个人有效信息,量化赋分后生成相应的三色码。"健康码"作为个人在本地区出入通行的电子凭证,实现一次申报,全市通用,不再需要各种登记表、出入证明。
内蒙古自治区:(一)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期满后,在当地健康观察满一周以上,出具解除隔离健康证明的,不再进行隔离观察;(二)对有湖北往来史人员,隔离观察期满后,在当地健康观察满一周以上,出具解除隔离健康证明的,不再进行隔离观察;(三)对有广东等疫情较重地区往来史人员,隔离观察(包括居家隔离)期满后,不再进行重复隔离观察;(四)对湖北及其他疫情较重地区以外省份往来人员,不进行隔离观察;(五)自治区内往来人员,不进行隔离观察。
广西壮族自治区:近日广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发布"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实施方案的通知中要求,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按要求及时处置。对来自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的区外人员及区内中风险地区无健康码或健康证明(经核实)的人员,实行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
黑龙江省:开通"龙江健康码",只需在微信搜索"龙江健康码"小程序,即可亮码同行。该码不仅适用于省内行政区的公民,包括外省务工人员一律通用。该码针对不同人员流动风险等级,实施后台分级设色,分为红、黄、绿三个颜色码。"绿码"人员省内亮码通行,"黄码"人员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红码"人员送定点医院医治或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辽宁省:辽宁发布新版"企业20条",要求企业复产"十到位"、员工复工"十必须"中这样要求:必须执行在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者应自觉推迟返岗的要求;必须如实报告返岗前行程、与疫点疫区人员接触等情况;必须服从对病例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医学观察等规定。
吉林省:2月26日起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已经由省级一级响应调整为省级二级响应。3月3日出台《吉林省疫情防控分区分级差异化工作指导方案》并确定疫情防控分区分级标准:将全省县(市、区,开发区)分为五级,即低风险区、较低风险区、中等风险区、较高风险区、高风险区。严格执行分区分级管理,对来吉、返吉人员,凡是有发热症状的,直接由属地定点医疗机构集中隔离收治;确诊病例密接者以及符合集中隔离条件的人员实行集中隔离观察14天;其他外地来吉、返吉人员严格居家隔离观察14天。
甘肃省:各建设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情况,结合当地防疫部门相关部署,对达到复工条件的项目从2月20日起自行决定复工时间。2月17日政府出台55条政策加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其中要求:(一)把全省86个县(区、市)区分为没有发病例的、有散发病例无续发病例的、确诊病例数较多且出现聚集性疫情的3类地区,统筹安排复工复产;(二)把行业分为必须复工复产的、具备条件复工复产的、尚不具备复工条件的3类,逐步推进有序复工复产。2月20日,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甘肃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甘肃省安全生产领域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方案》。要求各地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复工复产前企业要对全体人员逐一进行健康状况排查,对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必须按防疫部门要求进行隔离观察,确认其身体健康后再上岗;对新聘用人员按防疫要求做好隔离观察。
山东省:截至2月21日18时,全省因疫情影响封闭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全部解除封闭恢复通行。凡省内返程返岗职工,必须按要求办理《山东省复工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对不符合办理健康通行卡条件的职工以及外省没有采取"点对点"定制化交通方式、没有填写健康通行卡证明的返鲁职工,严格执行隔离观察措施待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自3月7日24时起,山东省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调整为Ⅱ级响应。
山西省:2月29日公布首批复工企业名单中这样要求:首批复工复业时间不早于3月1日,3月7日后首批企业全面复工复业。还规定要加强企业的员工管理,本地员工优先返岗,有疫区生活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的员工,暂缓返岗;并明确负面清单,餐饮企业要实施外卖式、订单式服务,"无接触"式送(取)餐,不得承办堂食;电影院、网吧、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院、线下培训机构、室内健身场所等人员密集的室内场所一律暂缓营业.
太原市:全市新建项目和节前停工的在建项目不得在3月1日晚24时前开工、复工,拟返并参与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务工人员在3月1日前暂勿返并;疫情防控、轨道交通、污染治理等需连续作业和应急处置工程,经市住建部门审批同意后,可按审批时间开复工,建设单位及各参建单位对参与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务工人员应分批有序组织返并,并严格履行疫情筛查和疫情防控方案报备。
安徽省:安徽省近日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明确要求:(一)低风险地区全面复工复产,取消不合理限制,不得对企业复工复产设置条件,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开工时间。(二)低风险地区无异常状况人员直接返岗。我省将分类分地区组织员工有序返岗,鼓励各地和企业通过"点对点、一站式"包车、企业间拼车等直达运输的方式,接送员工返程返岗,所产生的费用由输入地地方政府适当给予补助。(三)对来自低风险地区且无异常状况的复工人员,直接返岗复工。对来自中风险地区的复工人员,做好健康状况评估,符合条件的及时返岗复工。对来自湖北省等高风险地区的复工人员,依法严格落实隔离观察等相关工作,但不得采取强制劝返、就业歧视等行为。对长三角地区联防联控互认机制取得相关证明的人员,可凭证明跨区域自由通行。(四)我省将根据用工来源地和本地疫情风险情况,加强对企业返岗人员的分类管控,落实好返岗人员出入居住场所等便利措施,对企业确因防疫需要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观察人员、有租房(住房)但不能入住的人员,由各地统筹协调一批酒店宾馆、公寓旅社,帮助解决员工过渡性住宿困难。《意见》强调,"各地不得自行扩大隔离观察范围、延长隔离观察时间"。
合肥市:工业企业:2月10日,本地员工为主、本地产业链配套完备的工业企业。2月17日,来自疫区员工少、本地产业链配套较为完备的工业企业。2月24日,其它工业企业。建筑业企业:2月24日,重点民生工程(含市政重点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省市重点工程等)。3月2日,一般民生工程(包括安置房等建设工程)。3月9日,其他工程(包括房地产等建设工程)。服务业企业:2月10日,三星级以上(含三星)星级旅游饭店。2月17日,融资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为制造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2月24日,科技服务业企业。规定复工复产时间不搞"一刀切",要求:(一)企业要抓好复工复产的安全准备工作,有序组织复工复产,不得擅自或提前复工复产,要严格实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相关证照不齐全、风险隐患排查不彻底、安全设备设施不全、重要岗位人员不齐、安全培训不到位"的坚决不予复工复产。(二)对拟复工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对来自重点疫区人员要进行医学观察或自我隔离,不合条件的不得复工。同时,企业在复工后还要落实日常防控的措施。
四川省:依据《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灵活安排工作的通知》规定:省内其他各类企业应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企业自身实际,采取严密的防护措施,在确保员工的安全健康前提下,灵活安排、自行决定复工复产时间,有序组织复工复产。对来自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或居家自我隔离等措施,未解除医学观察前不得安排复工,所在单位要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青海省:1.外省来青务工人员,由户籍地、居住地、所在企业、用人单位等任何一方提供证明:到青之前14天无病史、与病患人员无接触史、无湖北旅居史、经检测无症状的,不再进行隔离,由用工单位自行进行符合要求的健康管理,企业所在地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负责监管到位;2.省内返岗务工人员,用工单位实行符合规定的岗位健康管理,由企业所在地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负责监管到位。户籍在外地,有证明上岗前14天在青海且没有外省活动史、没有与新冠肺炎患者接触史的视同省内返岗务工人员。
湖北省:省内企业不早于3月10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武汉市: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3月10号24时,涉及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湖南省:依据《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通知》要求:为做好复工复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各企业要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做到全覆盖。
江西省:2月17日据官方报道,即日起为更好地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决定:(一)返岗员工需提供健康证明的规定已经取消,各地、各企业要严格执行。(二)返岗时,除来自湖北等重疫区人员外,对其他地区的务工人员在进行必要的健康监测后,一律取消隔离要求。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企业复工复产及员工返岗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2020年第3号)之规定:(一)提出"四个一律",要求尽可能减少封闭式管理,方便人员、车辆通行,打破复工复产"中梗阻"问题。(二)省内县(市、区)之间全面取消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置的疫情防控检疫点或检查站,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三)减少了"一刀切""铁桶阵"式的被动防御。除来自湖北等地人员外,我省对其他地区的务工人员在进行必要的健康监测后,一律取消隔离要求,为复工复产创造了有利条件。
福建省:印发《关于做好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对在福建就业的农民工,组织开展用工集中地区和集中企业"点对点"一站式直达企业的专门包车(专列、飞机)运输服务,保障成规模、成批次外出的农民工从家门口直达厂门口的安全有序返岗复工。通知明确,人社部门要及时对接有关企业组织接收人员入厂。企业要为返岗复工农民工建立个人健康档案,确保达到防疫要求、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对于行前14天内和在途没有相关症状的,尽快复工上岗;对于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不适症状的,应立即进行隔离观察,及时送诊排查。
云南省:1.对湖北省内已实施交通管控州市的拟入滇人员,一律劝返;2.对湖北省内未实施交通管控州市的拟入滇人员,在滇有工作单位或有固定居所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在滇无工作单位或无固定居所的一律劝返;3.来自其他疫情高风险地区的拟入滇人员,须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14天。居家隔离的要自觉接受社区管理;4.来自非疫情高风险地区的拟入滇人员,须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
海南省:利用健康码支持企业有序开展复工复产。健康码实行"红码、黄码、绿码"三色动态管理。"红码"范围: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无症状感染者、与确诊病人有密切接触人员、医学留观人员。"黄码"范围:全国确诊人员的非密接同行人员,发热门诊登记、外省来琼、留观、卡口记录健康打卡等有发热、乏力、咳嗽、腹泻、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人员,以及省外来琼未满14天健康打卡人员等重点关注人群。"绿码"范围:表示当前无症状,健康基本正常,可人员流动、复工复产;有效期为3天,3天内须自行进行健康打卡,否则健康码将转为"灰码"。外省来琼人员怎么申领:目前健康码的机制是外省来琼人员从领取健康码之日起连续打卡14天健康无异常后才转绿码,后期系统后续会继续优化,同全国数据实时共享。如有系统没有反映的特殊情况,也可联系辖区网格员查验可将"黄码"后转为"绿码";"红码"须经辖区指挥部查验后方才转为"绿码"。
贵州省:2月23日,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级一级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响应,同时制定企业复工复产涉及的防疫操作规程和五类对象10种人群疫情管控措施。(一)针对全省企业,对所有湖北来黔返岗返工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阳性并有发热、咳嗽症状人员立即送到省级定点医院集中隔离治疗;(二)无症状人员将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治疗观察,检测结果阴性者全部作CT检测,以便最大限度发现潜在传染源,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三)将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共同生活工作人员纳入管控范围,部署在全省开展对相关人群的排查、管控工作。(四)推出《社会防控重点对象相关分类标准及管控措施》,对全省各类社会防控重点对象按照"紫、红、橙、黄、绿"五色区分和管理,并对每类人员认定、管控、转归和解除进行明确。五类管控对象具体为:1、确诊病例、核酸检测呈阳性的无症状感染者以及疑似病例。2、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核酸检测呈阳性的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3、从武汉、湖北来黔返黔人员,从湖北以外省份14天内有湖北旅居史的人员。4、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共同生活工作的人员。5、从湖北以外省份疫点(指生活的小区、单元楼或工作的单位、企业发生确诊病例)来黔返黔人员。
陕西省:从2月28日到3月31日以2020年春节前返乡农民工为主体,以有外出务工意愿和从湖北返乡的农民工为重点,以县区为单位,集中实施农民工返岗复工帮扶计划。持绿色健康码全省通行、低风险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可直接复工。
新疆建设兵团:据官方反馈新疆公路建设将全面复工。其中,具体开工时间南疆片区3月5日、东疆片区3月15日、北疆片区3月30日。对疆外返岗人员复工前需进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其间无发热、咳嗽等症状后复工,疆内返岗人员出具解除隔离证明和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体检机构提供的个人健康证明后方可复工。
西藏自治区:近日发布《西藏自治区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中要求,根据疫情防控具体情况,积极推进企业和建设项目复工复产。对近14日居住在湖北省的人员请勿进藏,近14日内本人所在村(居)小区有确诊病例的请勿进藏,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发热症状患者、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四类人员不要进藏。对外来复工人员进藏前,务必在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或村居(社区)开具健康证明,证明非以上区域居住人员、非四类重点人员,因此健康证明作为进藏必要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