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痧》这部电影是由郑晓龙执导,梁家辉、蒋雯丽、朱旭主演的。电影讲述了一个由刮痧而引起误会,再到误会消除的感人故事。
故事由刮痧为主线进行描述,并由此折射出中西文化观念上的差异,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大同一家人之间的浓浓亲情。
观看电影《刮痧》,我们不由思考,文化观念上的差异虽不可避免,却是可以尽可能消除的。
此外,我们还需意识到这种差异,并在文化交流的过程中互相尊重他国的文化观念,这样我们才能减少文化冲突,促进中西文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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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刮痧》讲述了来自中国的许大同在美国居住八年事业有成,家庭幸福,但随后所有的幸福,成就,因其父亲看不懂英文说明书,而用中国传统的医学疗法 —— 刮痧,对儿子丹尼斯进行治疗。
由于丹尼斯身上的刮痕不被外国人理解,许大同被误认为虐待儿童,进而引发出一起官司,将大同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状态打破。小小的刮痕竟能引起这么大的误会。
这是为何?深入探究,电影《刮痧》中其实包含了一种中西文化观念的差异,而这种差异,恰好便是引起误会、冲突的主要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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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医学差异
误会的起因源于刮痧,源于西方人对刮痧的不理解。在中国,刮痧一种传统的医疗方法,至今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刮痧它是根据中医经络,通过特制的刮痧器具和手法,在人体表进行反复的刮动、摩擦,使皮肤出现红色状。
刮痧本身对人的身体非当没有危害,反而有利于人的血液循环,帮助人重建自然生理循环,具有调行血气,舒筋通络,驱邪排毒等功效。而在西方医学上,有关刮痧,其实并没有记载。
西医的诊断,多是借助西方先进的医疗仪器设备对疾病做出诊断,对于像丹尼斯那样小小的肚子疼,他们往往会选择吃西医的方式来对丹尼斯进行治疗。
在电影《刮痧》中,西方人由于不理解刮痧这种中国传统的医学方法,而把许大同当作一个脾气暴躁、虐待儿童的大恶人,这实质上便是中西医学差异的体现。
在第一次听证会上,大同原本请了自己的律师好友约翰昆兰为自己辩护,约翰昆兰也相信大同的为人,但他却在看了丹尼斯背上的刮痧痕迹的照片后,放弃为大同辩护。
大同向法官,向约翰解释:”刮痧是中国传统的中医疗法,可以治疗各种疾病,几千年来中医认为人有七经八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