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出自《三国志·蜀志·先主传》,刘备对其子刘禅的遗诏中说的话,原句是:“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惟贤惟德,能服于人。”其用意是告诫儿子:不要因为好事小而不做,更不能因为坏事小而去做。只有贤明、品德高尚的人,才能信服人们。
古人尚且如此,那么,现如今生活在文明社会上的人,是否更应该做到呢?
如果每个人手中的垃圾不会乱扔、过马路不会闯红灯、公共场合不会大声喧哗、小区里的春笋不会随便拔、见到老人跌倒了有人主动扶起……这些“善小”都有人做了,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种良好的社会风气!
一个人小善积累多了,就成为有利于天下的大善人。“小善”会做的人,“大善”也一定会做。我们很难想象,一个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当机立断、挺身而出的人,难得不是品德高尚的人吗?!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应该成为做人的基本道理。垒土成山,纳川成海,积善成德。只有行善小的人多了,我们的社会才会变得和谐和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