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主张人高于禽兽,禽兽只有“食色”的本能,而人在“食色”的本能之上,还有更高层次的道德价值和追求,这个道德价值就是来源于四种“善端”、表现为“仁、义、礼、智”的四种道德。而告子认为人性就是食色的本能,对此孟子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因为它直接动摇了性善论。孟子必须与告子来一场辩论,彻底驳倒告子,以维护性善论的正当性。
孟子和告子共进行了四段辩论,每一次他都让告子先说,他就像一个武林宗师,看着对手“将招数使老”,然后找到漏洞,一击毙命。
告子曰:“生之谓性。”
孟子曰:“生之谓性也,犹白之谓白与?”
曰:“然。”
“白羽之白也,犹白雪之白;白雪之白犹白玉之白与?”
曰:“然。”
“然则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与?”
告子说:“天生的资质称为性。”
孟子说:“天生的资质称为性,那就等于说白色的东
西称为白吗?”
告子说:“是的。”
孟子说:“白羽毛之白犹如白雪的白,白雪的白有人白玉的白吗?”
告子说:“是的。”
孟子说:“那么狗性犹如牛性,牛性犹如人性?”
告子认为人性是吃喝拉撒睡和生殖冲动,是人类生存本能。孟子就拿“白色之白”来类比“生之谓性”,告子认为白色都是一样的,孟子马上反问,那么狗性、马性和人性都是一样的吗?很显然,地球人都知道,人和狗、马是不同的,除非告子承认自己就是狗马。告子当然不可能承认自己是狗马,告子先输了一城。
告子不服气,说不带这样的,重来。告子发现孟子擅长打比方,干脆自己也打比方。
告子曰:“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于东西也。”
孟子曰:“水信无分于东西。无分于上下乎?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今夫水,搏而跃之,可使过颡;激而行之,可使在山。是岂水之性哉?
其势则然也。人之可使为不善,其性亦犹是也。”
告子说:“人性好比急速的水流,在东边冲开缺口就向东流,在西边冲开缺口就向西流。所以人性没有善不善之分,就好比水没有流向东西方之分。”
孟子说:“水确实没有东流西流之分,难道没有向上流向下流的定向吗?人性是善良的,就像水向下流一样。人没有不善良的,水性没有不向下流的。当然,拍水使它跳起来,可以高过额角;堵塞水道使它倒行,可以引上高山。这难道是水的本性吗?是形势使它这样的。人之所以不善,其本性的变化与水的变化也是一样的。”
告子打的这个比方,确实很有说服力。因为水的流向是不确定的,哪边有缺口就往哪边流。人性如流水没有什么善恶的定性,所以人性无善无恶。哪想到孟子来了一招姑苏慕容家的“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同样是用水来打比方,孟子先说水都是往下流的,这是生活常识,告子表示同意,但话锋一转,孟子说水固然可以往下流,但是在外力的作用下,水还可以往上流。这不是说水性改变了,而是外力作用的结果,同理,人性是善的,恶是外部环境影响的结果。告子没想到孟子竟然用水可以往上流来反驳自己,又输了一城。
不屈不挠的告子还是不服气,说再来一次。
告子曰:“性犹杞柳也,义犹杯棬也;以人性为仁义,
犹以杞柳为杯棬。”
孟子曰:“子能顺杞柳之性而以为杯棬乎?将戕贼杞柳而后以为杯棬也?如将戕贼杞柳而以为杯棬,则亦将戕贼人
以为仁义与?率天下之人而祸仁义者,必子之言夫!”
告子说:“人性好比是柳树,义好比是杯盘;把人的本性纳于仁义,就好比是用柳树制成杯盘。”
孟子说:“你是顺着杞柳的本性来做成杯盘呢?还是伤
害它的本性来做成杯盘?假如说要伤害杞柳的本性来做成杯盘,那么你也会伤害人的本性来使人具有仁义吗?带领天
下人来损害仁义的,必定是你这种言论。”
告子这次观点很新颖。他打比方说,杞柳是原材料,杯子是制成品,人性好比是杞柳,而仁义礼智就像杯子,这需要一个人为加工的过程,而孟子的以仁义为人性的观点,相当于直接把原材料看成了制成品。这难不倒孟子,孟子反问告子:是顺着杞柳的本性制成了杯子,还是伤害杞柳的本性制成了杯子呢?这是一个“二难”的问题。也就是说,告子必须要回答,仁义是人性自然发展的结果,还是对人性的破坏和摧残呢?假如告子说顺着杞柳的本性制成了杯子,那就相当于承认人的本性是善的;假如告子说伤害杞柳的本性才能制成杯子,那就相当于要推行仁义,就必须伤害天下人的本性,这样告子必须承担摧残天下人本性的罪名。告子一听,原来自己罪孽深重啊,算了吧。告子又输了一城。
与告子的决战
孟子与告子的最后一场辩论,堪称经典。告子和孟子就仁义到底是内在于心还是外于心的问题,展开了激辩。因为这是他们观点的核心部分。如果仁义是内于心,那么证明孟子的性善论是正确的;如果仁义是外于心,那就说明告子的观点是正确的。这是一场谁也输不起的战争,所以,论辩双方各自放出大招,以辩倒对方。
告子曰:“食色,性也。仁,内也,非外也;义,外也,非内也。”
孟子曰:“何以谓仁内义外也?”
曰:“彼长而我长之,非有长于我也;犹彼白而我白之,
从其白于外也,故谓之外也。”
曰:“异于白马之白也,无以异于白人之白也;不识长马之长也,无以异于长人之长与?且谓长者义乎?长之者义
乎?”
曰:“吾弟则爱之,秦人之弟则不爱也,是以我为悦者也,故谓之内。长楚人之长,亦长吾之长,是以长为悦者也,
故谓之外也。”
曰:“嗜秦人之炙,无以异于嗜吾炙。夫物则亦有然者也,然则嗜炙亦有外与?”
告子说:“饮食男女,这是本性。仁是内在的不是外在的,义是外在的不是内在的。”
孟子说:“什么叫仁是内在,义是外在呢?”
告子说:“他年纪大我就尊敬他,恭敬之心不是我所预有;正好比外物是白的,我便认为它是白的,这是因为外物的白被我认识的缘故,所以说是外在的东西。”
孟子说:“白马的白和白人的白或许没有不同,但不知对老马的怜悯心和对老人的恭敬心,有没有不同?而且,所谓义,是在于老者呢,还是在于恭敬老者的人呢?”
告子说:“是我弟弟就爱他,是秦国人的弟弟就不爱他,这是因为我自己喜爱的缘故才这样,所以说仁是内在的东西;恭敬楚国的老者,也恭敬我自己的老者,是因为外在的老者的缘故才这样,所以说义是外在的东西。”
孟子说:“喜欢吃秦国人的烤肉,和喜欢吃自己的烤肉无所不同,各种事物也有这样的情形。那么,难道喜欢吃烤肉的心也是外在的东西吗?”
这次告子先做了个妥协,他承认人类相亲相爱的“仁”是内在的,但他认为“义”是外在的,这就相当于承认孟子的一半的观点。告子认为,只要驳倒了孟子的义也是内在的观点,他就算赢。告子运用了生活经验中的事实判断来论述,我尊敬年长的人,是因为他年长;我看到白色的东西,是因为那个东西是白色的。言外之意是人类的行为方式是外在的,与人的主观认识无关,人总不可能睁眼说瞎话把白的东西说成黑的吧。告子这是基于事实判断和生活经验,听起来很雄辩的样子。但是孟子比他更“狡猾”,这一次孟子不和告子谈事实判断和生活经验,孟子从人类的价值判断的角度去怼告子。
孟子说人对白色的东西判断确实是一样的,因为这是事实判断,但是在尊敬长者方面,却不一样。因为人对老马和老人的感情完全不一样,这是包含了人类情感的价值判断。告子你不是一直说“食色性”也吗,这说明你就是个吃货,你认为吃东西是人内在的本性。这就相当于你喜欢吃烤肉,不管哪里的烤肉,还不是取决于你的口味吗?而口味不就是内在的吗?
这一回,告子被辩得体无完肤乖乖认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