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使它们成熟”与“催它们成熟”相比,“迫使”和“催”都是拟人格,但感觉“迫使”一词太“刚”,强制性太重,从语境来看,诗人表达的是对果实成熟的期盼,希望上帝让果实尽快成熟,“迫使”尽管能间接体现诗人渴盼的急切,但显得上帝太专制,对万物太无情,所以不如“催”更流畅更传神。
冯至译“把最后的甘甜酿入浓酒”并单列一行,北岛译“把最后的甘甜压进浓酒”,与上句并置一行,没有单列。“酿入”比“压进”更准确、更流畅更形象,语感也更好。把果实的甘甜“酿”成酒,有一种醇香之感,搭配也好;说成“压”成酒则有点刻意,可能北岛想突出实际动作,但语感和搭配上不太好。
至于“催它们成熟”和“把最后的甘甜压进浓酒”要不要分行,个人认为很必要,因为两个行为尽管有连续性,但毕竟是两次行为,况且果实成熟是上一句带来的直接效果,而酿成浓酒与南方天气没有直接关联,如果不分行会影响语意层次。
后半部分内容分析和翻译比较
后半部分由对秋的渴盼转向写人。诗人当时正客居巴黎,遭遇一段四处漂泊的生活,这几句就是里尔克当时境遇和孤独心情的折射。但诗人没有直接说自己,而是用“谁”,“谁”除了有强化感情的作用外,还把意义的指向泛化了,扩大了诗意的内涵,使之具有普适性和哲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