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有一个叫陆元方的人,曾做过鸾台侍郎同平章士。他为官清廉谨慎,为人诚实守信,十分遵守承诺。陆元方在洛阳城外有一处有名的宅院一一锦绣园,宅内有亭台楼榭,小桥流水既雅致又幽静,非常适合居住。
后来陆元方家道中落生活艰难,于是陆元方决定卖掉锦绣园。消息传出去后两个商人立即找上门来,陆元方直接将卖房的理由告诉了商人。两个商人听后担心陆元方会漫天要价,谁知陆元方却说道:这处宅院原本是打算用来世代居住的。我虽家道中落,现在有些困难也不想靠它去赚钱,你们就按当时的成本折七成计算给我纹银六千两。
两个商人一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当场讲定买下。他们怕陆元方反悔还交了五十两银子作为定金,双方约定三日后正式交易。
后来太守也看中了陆家的宅子也想买,太守非常豪爽地说:你尽管开价吧!但陆元方却婉言拒绝了。他说:宅院已经有买主了,虽然还没有正式交易,但买主已预付了定金。太守坚持要买并开出双倍的价钱,但陆元方还是拒绝了。并坚定地表示:答应了别人的事一定要讲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