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残月活动方案,全国助残日活动方案

首页 > 教育 > 作者:YD1662024-04-23 20:02:32

[闽南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残工委,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厅、局、委)、扶贫办、工会、团委、妇联、残联;各战区、各军兵种、军委机关各部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局、处):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第六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大会即将举行。认真组织开展好第二十九次全国助残日(5月19日)主题活动,对于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和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人道主义思想和扶残助残美德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好助残日各项活动。

一、活动主题

自强脱贫助残共享

二、活动措施

(一)制定活动方案。

各地残工委和残联要认真研究部署全国助残日活动,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年度特点,制定助残日活动方案,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围绕本次全国助残日活动主题,总结残疾人脱贫攻坚和扶残助残特别是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方面的创新举措、成功经验,在助残日前后集中开展扶残助残和社会宣传活动,确保助残日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二)明确部门职责。

1.各级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残疾人就业条例》《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年)》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9年工作要点等要求,聚焦助残日主题,宣传不同地区、不同领域和不同类型的脱贫攻坚典型做法和典型人物,组织有影响的社会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2.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围绕深入实施“三区三州”健康扶贫攻坚行动设计开展活动,帮助提高贫困残疾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发挥部门及系统的优势,积极推进残疾人特别是贫困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做好残疾人基本医疗卫生和相关康复服务。做好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开展切实有效的示范引领活动,普及残疾预防知识,防止因病致残致贫。

3.各地民政、残联、住房城乡建设、扶贫、医疗保障等部门要围绕改善残疾人民生设计开展活动。加大对残疾人救助力度,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深入了解残疾人在基本住房方面的困难,研究提出特殊帮扶措施,对贫困残疾人危房户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推进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进一步满足农村残疾人、老年人对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扩大受益面,着力解决建档立卡贫困重度残疾人的照料护理难题。

4.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残联等部门要围绕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设计开展活动。走进用人单位和残疾人中,集中开展残疾人就业状况调研,依法大力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加强职业指导,组织职业培训,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搭建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产品和服务展销平台。多渠道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完善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扶持政策。

5.各地教育部门要围绕依法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以扶智助力扶贫设计开展活动。走进特教学校和残疾儿童少年家庭,了解和研究就学方面存在的问题,巩固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一人一案逐一解决实名登记的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特别是贫困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问题。

6.各地工会、共青团、妇联要采用送温暖、困难帮扶、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助残脱盲、手拉手红领巾助残等多种形式,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要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志愿助残活动,动员全社会扶残助残,帮助改善贫困残疾人的生活条件,活跃基层残疾人文化生活,展示残疾人乐观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

7.各地要邀请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军队负责同志在全国助残日期间,走访关爱残疾人家庭、福利院、残疾人康复机构、特教学校、康复托养机构、扶贫车间、福利企业,勉励残疾人自强自立,号召全社会爱心助残,切实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问题。

三、宣传要求

各地要组织中央及地方新闻单位积极开展助残日主题采访报道,充分展示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成就,着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所采取的有力措施和政策,广泛生动深入地宣传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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