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华每日电讯发表文章《谨防“侧卧式”干部》,引发热议,有些人认为文章写得针砭时弊、一针见血,有些人认为文章对干部有些矫枉过正、过犹不及……“侧卧”现象固然发人深省,但是这些褒贬不一的争议,更值得引起我们的重视。
“侧卧”现象确实是消极现象,不仅污染了奋斗精神,更带偏了实干作风。但是,如果抛开具体环境、实际情况,简单轻飘地为干部贴标签,不客观、不公允、不服众。
“侧卧”现象绝不是突然出现的,“侧卧式”干部也绝不是一天养成的。一个干部选择以“侧卧”的姿态对待工作,既有主观上消极思想、错误观念的干扰,也有客观上外部环境、现实工作的影响。比如,在有些地方基层,一方面要落实基层减负,另一方面又需要注意留痕纪实,如果有人说这是保守,这是有关责任干部不够担当,那我们可以带入一个常见的工作场景来验证:某项上级文件下发,任务只有指导思想和宏观措施,缺乏具体操作口径,出问题了往往归咎于下面理解不到位、认识不深入、研判不准确。
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内、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转换到工作上,笔者认为造成“侧卧”现象的内因主要是行政水平与工作要求间的落差,即部分领导干部能力素质达不到新形势新政策的落实要求;外因主要是现实环境与理想预期的落差,即生活与工作中许多现实问题的发展结果达不到干部自身的美好预期。现实中这样的矛盾很常见,比如,政府要完成一个危房改造项目,正常工期是3个月,由于冬季临近上级要求是2个月。既要赶工期,又要保质量。落实人员应该怎么办,如果要增加工人,就要超出预算,后期审计通不过,是你的责任;如果要增加工时,让工人加班干造成安全生产事故,也是你的责任;如果“任性”一把,先根据实际情况解决百姓居住问题,后补办调整方案的有关流程手续,如果出纰漏也是你的责任。
这些问题与矛盾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是一种阶段性的阵痛。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物质基础和思维认识的进一步提升,诸多“成长的烦恼”必然得到化解,甚至是“降维”解决。所以,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我们应当正确理解“侧卧”现象,理性评价“侧卧式”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