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谁说的和为贵,古代以和为贵的历史事件

首页 > 教育 > 作者:YD1662024-04-28 16:40:32

原文: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译文:

有子说:“礼的应用,以和谐适中为贵。以前的圣王治理国家,也以这个为贵。他们做事,无论大小都是这样。也有行不通的时候,即为了和谐而和谐,而不用礼法来调节,是行不通的。”

我国古代谁说的和为贵,古代以和为贵的历史事件(1)

逐句解释: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

有子是孔子的学生,姓有,名若,字子有。

礼:礼节、礼制。在春秋时代,“礼”指各种的典章制度和礼仪规范,后也指道德规范。

贵:贵重、价值大、美好。

和:和谐、调和、适中、平衡。  

礼的用处,在于以和谐为贵重,也就是让事情做得恰如其分、不偏不倚。这样人们就会和和睦睦,美好的相处。

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

先王:指尧、舜、禹、汤等古代贤明君王。

古时候的贤明君王也都是这么做的,无论大小事,运用礼制主要在于保持事物的和谐。

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不行:不能行、行不通。

节:节制、区别。

也有遇到不能和谐(适中、平衡)的时候,如果那时候为了和谐而和谐,不加以礼制来调节的话,那是行不通的。

心得总结:

本篇主要讲的是,礼制的运用要以和为贵,也就是恰如其分,和和美美。古时候法制并不健全,“礼”是约束人们的典章制度和行为规范,带有强制性。通过“礼”来建立家庭和社会成员的关系,保证社会秩序的正常稳定,因此“礼”在古代有着比法律更重要的地位。

如今的“礼”已经演变成了规章制度和道德规范。现代社会,“礼”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组织行业里面的各种规章制度;二是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也可以说,“礼”是一种道德规范,虽然没有法律的强制力,但是对于约束人们的行为还是有一定作用的。

法律是为了保证国家的有序运行以及社会的公平公正,那么道德规范也是一样的,是为了保证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共处、美美与共。因此,有子提出运用“礼制”,凡事以和为贵,恰如其分,保持适中平衡。

以和为贵、恰如其分、适中平衡,这样的观点和思路是正确的,但是也要看到,一味地追求和谐美好,就可能纵容和姑息一些丑恶的行径。比如恃强凌弱、欺软怕硬、自高自大、自私自利、情感泛滥、奢靡浪费、炫耀浮夸等等,这些行为有时并不至于触犯法律,这时候我们就不能“知和而和”,对这些现象视而不见、姑息纵容。对于这种情况就需要“以礼节之”,也就是通过规章制度或者法律条规来加以约束和管控,而不只是道德和舆论谴责。

我们知道,和谐社会凡事以和为贵。我们也要知道,和谐社会需要以法治之、以礼节之。

附图:

我国古代谁说的和为贵,古代以和为贵的历史事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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