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当天夫妻俩签的收条。(来源:受访者)
信网7月26日讯(记者 李如艺)2022年11月,李先生和妻子被熟人介绍到城阳区的一处工地干电工。虽然只干了6天的临时工,但离开时工地上负责劳务的青岛百川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汇”)就让夫妻俩签了收条,收条上证明两个人可以拿到4200元工钱和600元住宿补贴。然而,这笔白纸黑字写下的费用直到现在还没付清,“我们相信人家才先签了字,说好第二天就打钱,谁知道是糊弄人呢!”
干了6天临时工 先写了收条却拿不到工钱
李先生的老家是山西临汾的,为了生活和妻子一起外出务工。2022年11月16日,他通过熟人介绍来到城阳区的一处工地干电工,“我带了一个4个人的小团队,说好一天350元,还有额外的住宿费。但是因为安排的问题,我跟妻子两个人干到21日就先离开了,剩下两个人留下了。”
李先生说,自己和妻子算是临时工,干了六天活儿,一共应该拿到4200元工钱和600元住宿补贴。“走的时候百川汇让我先签个收条,说第二天就给我打钱,可从去年11月到现在,一分钱都没给我。”李先生拿出了当时拍的收条照片,上面写着他们夫妻俩应得的工资,只不过收条上面没有其他人的签字或者单位盖章。“很多地方都这么干,先写条再给钱,人家单位要留底,我们干活的到处跑工地,不可能到时候给了钱,再为了几个字的事跑一趟。”李先生说,干他们这行的基本上都靠熟人介绍,先写收条这样的事也都出于对彼此的信任,但像这次写了条还不给钱的情况,还是第一回遇到。
百川汇承认尚有欠款 劳务分包要等总包付款再结工资
当时给李先生收条并让他签字的,是百创汇的项目负责人安经理,而安经理也承认了还没给李先生和妻子结清工资一事。
“这两口子是后期找来干零活的,工钱标准我们认,但现在总包没给钱,我们也没办法。”安经理解释称,这一项目的总包单位是青房建安集团项目,工人工钱也都要等总包先付款,“其实干工程的都知道,基本上都不能准时付款,而且也都是先签条再给钱,不过李先生的这笔钱应该月底就能结清了。”
为了核实情况,信网又联系到总包单位青房建安集团的项目现场负责人张经理,张经理表示知道此事,“这个姓李的工人我听说过,他好像没干几天就走了,就是临时工。”张经理称,公司的每一笔款项都是按时拨付的,但因为合同中约定了不同的付款比例,所以会存在部分款项没有全部付清。
先签收条有风险 青房建安集团曾因未履行监理职责被罚款
北京浩天(青岛)律师事务所刘阿辉律师表示,李先生应保存在该工地工作的劳动证明,在对方多次失信的情况下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利益,“在没有收到钱的时候就签了收条需要注意,对方会以此为证据称已经发放工资。”刘律师建议,劳动者如果遇到这类情况,即便同意先签收条,也可以留一份证明尚有工资没有发放的欠条。
信网注意到,青房建安集团此前因未履行监理职责被罚款10000元。对于不及时发农民工工资的问题,2023年7月,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办法》,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应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承包企业劳资专管员负责所承接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相关工作。农民工进场施工前,用人单位应当与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在监管平台上传准确信息。用工过程中,承包企业应当健全农民工进退场、考勤计量、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按规定在施工现场公示项目基本情况、农民工考勤及工资支付情况、维权投诉渠道等信息,落实工资支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