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黄赞发 彭楚斌
来源: 汕头日报(2004.9.12)
揭阳梅云镇梅溪北岸有一座临流而筑的彭园。园中廊亭楼馆,流水假山,林木苍郁。这是粤东第一座私家园林,始建于北宋元丰七年(1084年)。园主人就是彭氏入潮始祖彭延年。彭延年与其族兄彭思永于北宋年间后先知潮。看来,彭氏先人与潮汕一地早就颇有缘分。
彭延年生于北宋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三月,江西庐陵(今吉安)人,字舜章,号震峰。是大文学家欧阳修的远房表弟。传谓彭思永所撰的《彭族源流史考》上说,尧时分封于大彭氏国(彭城),“历相三代”,活了802岁的彭祖就是彭氏的太始祖。彭延年之父名跃,号匡山。彭延年“幼勤学善文,六经子史,研究甚精”,于《易》更有独到见解,认为其意无须疏注,“但熟读则见”。彭之为文,以先秦、两汉为范,不屑于六朝的绮丽文风;为诗则宗李、杜,有元和气格。欧阳修尝见其所赋,“称赏不已”,说是必能名于今传于后,“后果领乡荐,登进士第”。
彭延年登进士时间,有几种说法。崇祯年间彭赓煌所撰《宋始祖延年公墓道碑记》上载其“登宋治平元年(按1064年)进士”。若是,则彭延年已55周岁了。郭伟忠《潮州寓贤志》说是庆历四年(1044年)。陈作宏主编的《揭阳县文化志》则说是景年间(1034年至1039年)。考元符二年(1099年)潮阳人林所撰《宋潮州府太守震峰彭公传》,未载其中进士时间,但从文中所述可知,彭延年于元丰七年(1084年)致仕,为官35载,以此推之,应是在皇元年(1049年)登进士。
林撰传据今已九百余年,辗转传抄,错讹在所难免,而且显见有后人斧凿之痕,如标题称彭为太守(宋代称知州),当尚可沿用、借代,但称潮州为府,则应迟至明、清之际,宋人断无以借代。还有,断句有多处标错,个别地方因有笔误而晦涩费解。不过,考其所叙颇为详尽,事迹条列有序,后人难以假托。林与彭为同时代人,林曾“从公(按、指彭)讲学,立雪门下”,故所撰可信度较高。据所载,彭延年中进士后,皇上曾“召问”,并曾召至隆儒殿,后授福州推官,主管一州司法,专掌推勘、刑狱、诉讼。彭延年到任之后,“勤于案牍”,不善交朋接友,却颇能详察闻见,即使“穷民贱胥“,也得以转达衷曲。由于他秉公执法,政声上达,被提拔为大理寺评事。
这是大理寺中专司判案的官吏,出则“承诏”推鞫罪案,入则参议寺内疑狱。他以先皇“好生洽民”之道为宗旨,平反了不少冤狱,在京城内外,深得人心。治平四年(1067年),宋神宗即位,改元熙宁,王安石参知政事,大力推行新法。彭延年在奏议中反对青苗法,虽不合时宜,而“语极剀切”,神宗为之抚慰“甚久”,命其参与修撰《英宗实录》。其时,他与广陵人孙洙,都缘于博学而多次受到“礼遇”,朝中每有什么疑义,必向他俩咨询。神宗曾与他议及“知人之难”,他说,尧也以知人为难,却终于知难而易;用人要重视真才实学,不要只看到在小功近利上的业绩。如此用人观,即便在今天也不无借鉴价值。
不久,彭延年升任为大理寺少卿。这是大理寺中辅佐正卿决正刑狱之要职。他“奉命录囚,畿内多所平反”。熙宁九年(1076年)春二月,奉旨督漕运,他不畏权势,一上任就据理驳回了一李姓内侍关于“沿汴置铺”,以省去六万挽卒的脱离实际的奏章,保护了漕运。尽管他不苟同于王安石的变法,但王安石一直对他很推崇。据说,王安石曾对他说,你只要亲近我,不就可以“阶显列”了吗?彭延年听后只付之一笑。于是,他终被迁谪为知潮州军州事。
关于彭延年知潮时间,另一说是熙宁二年,旧志更推前至皇四年(1052年)。窃谓熙宁九年(1076年),在其督漕之后入潮的可能性较大。这与其元丰年间在潮的几大作为,时间上颇为连贯、紧凑,与彭氏知潮八年之说也相吻合。
在潮州,彭延年赈灾恤民,平乱御寇,深得民心。元丰六年(1083年),他亲冒矢石,大败汀、虔流寇之后,神宗亲赐“玺书褒谕”,并召回大理寺任正卿。据载,他临行之时,“潮民老幼遮道涕泣”,竟至流连七日不得动身。彭延年感于潮民的深情厚意和淳朴民风,遂将许氏、黄氏两位夫人和六个儿子全部留下,“单车诣阙”,自己一人上朝服命。宋神宗特钦赐一品服色,出使西辽。彭延年不辱使命,终于为大宋王朝完了与契丹王国和好之愿。契丹王耶律洪基亲用玉杯赐饮,对左右说:“有臣如此,佳哉!”并赐马四匹,派二使者,一勇士送其南归。由此,彭延年更是名重一时,引起“当事者”嫉忌。他已是年近古稀之身,本就有归隐之念,至此不禁心灰意冷,翌年即毅然上书辞职,告老归田。神宗既爱其才,也怜其情,遂赐其紫衣金带,食邑百亩,让他致仕归潮。彭延年乃于浦口村建彭园。园有药圃,轩有东堂,更筑四望楼、碧涟亭、书斋、武馆、假山、回廊。彭园于宋末元初毁于战乱。幸得当年彭延年将设计图纸交给建园的彭大匠带回老家庐陵,迨20世纪40年代庐陵彭姓老者将园图带至泰国交由旅泰乡亲收藏,90年代初彭氏后人又从泰国带回浦口村,这才使彭园得以按图复建,这一曲折故事的确不失为园林建筑史上的一段千古美谈。此后,朝廷续有“诰赐”。绍圣二年(1095年)八月初三日,彭延年在浦口度过了11年“堆书为伴侣,种药是生涯”,“稻田千万顷,农舍两三家”的田园生活之后,怡然与世长辞,终年87岁。
彭延年历官凡五任。可以肯定地说,每一任上,他都有卓越表现。尽管他没有为后人留下可供深入探索的章奏学说,但解读其事功,我们还是不难触摸到他的烈胆刚肠,体验到他那儒者的“民为贵”“以民为本”的文化底蕴。概而言之,这可从三个方面略作评述。
一、剔奸辨冤,秉公执法
彭延年为官35载,大部分时间从事司法工作。他审慎勤恳,执法无私。对犯法者,不徇私情,对受诬者,力为申辩,平反了不少冤狱。早在他初入仕途,在福州任推官时,即有重囚犯亲属要“置酒宴”,请他在州守面前代为说项。他坚决予以拒绝,并谕之以理,使“走后门”的人“皆悔惧”。有一豪强横行乡里,强夺民田,连州守也不敢过问,彭延年“怒置于理籍”(亦称理所,刑狱之所),终使该豪强将所夺田园归还于民。而对于蒙冤受屈者则“持法坚正”,毅然为之申雪。他在任大理寺评事时,泗州漕运押粮兵因漕粮受盗而被处以极刑。该案评议时,他指出漕运途遥险多,“盗者非一日”,如此量刑,“*人多矣”,为此,他力为申辩,使复审之后,免除了五人死罪。
宋仁宗皇四年(1052年)侬智高在广源州(原属交趾,今越南广渊)起兵造反,沿西江直下广州,连破十余州。朝廷严厉查处“弃城者数十人”,按律当斩。彭延年参议此案,认为若城固兵足,当必如此治罪,但事实上岭南各地多无城垒,驻军又极少,“奈何以常法置之死(地)”。这番话很为宋仁宗所认可,怜恤之下,数十人皆免于死罪。有关官员竟以此弹劾彭延年,彭引用先王“恤刑(慎用刑法)”之旨,理直气壮地予以反驳。至大理寺少卿任上,他奉旨复核在囚案件,被他救活的死囚就更多了。如为父复仇的马保儿、受后母诬告的所谓不孝子等等,他都“力为昭雪”,充分实践了“好生洽民”的先王之道。
二、赈灾祛弊,复业重农
综观彭延年的为官之道,其民本思想和重农思想是十分突出的。他体恤农民的疾苦,祛弊赈灾,关心农事,可谓心力并耗。
彭延年十分清楚,天灾是农业社会的大敌,若不能安置好灾民,而任其流离失所,田园荒芜,社会就会动荡不安。为此,他每到一地,每遇天灾人祸,总会挺身而出,毅然为农请愿,竭力为民解悬,尽快让灾民复业,恢复生产。在福州,曾遇天旱,州吏秉承监司之命,仍然要农民交纳田赋。彭延年愤怒地说:旱情如此严重,“民食已绝”,尽倾谷仓犹不够赈灾,怎么还可以强要租赋?数日后朝廷派使臣到来赈灾,彭延年即大诉民间疾苦,深得朝廷重视。与此同时,对于当地陋俗,则多方予以废除。民习于“暴柩”,则“以理谕葬”;僧尼众多,则“悉令婚配”;“尚气轻生”以“诬人”,则明断是非,煞住恶俗。
督漕期间,他见江淮旱灾、蝗灾接踵而至,赶紧奏请朝廷派使臣巡视,有关官吏却迟迟未予转报。他不禁着急地奏道:“宫中半日不食如何?”在他的催促下,朝廷终于“遣使开仓赈恤”,使江淮灾民“归而复业者三千余户”。接着,他又奏准免去了灾区盐税。
他南下知潮,一入梅州地界,即遇饥民啸聚。他见状真诚地对饥民说“吾赤子也”,并当机立断,派遣兵将招谕,得“丁壮万余”,充入军籍;上司传檄责交“羡财”(多余之财),他直言回绝说,潮梅正闹饥荒,哪有余财上缴?
彭延年深谙富民与强国的辩证关系,把“扰民”当成大流弊,特别注重不要“扰民”,以让人民在灾害之后,减轻负担,安定生活,发展生产,恢复元气。例如,他知潮之后,潮之茶、盐二宗已逐年递增收入,从二万缗累增至八万缗。有人建议鼓励“告讦”以增赋税,他认为这是“扰民之举”,断然表示,“吾不为也”。他还曾在疏奏中说“利民之惠有限,不扰民之惠无穷”。朴实而深具哲理,充分体现了他重视休养生息,以期民富而后国强。
元丰五年,韩江大水决堤,“溺民田舍”,灾民“弃家舍业以避”。彭延年赶忙组织修堤。筑堤所需费用,大半出自他自己的俸金。同时,他采取减轻赋税,赈济灾民,捐资送药等措施,救治贫病交困的百姓。于是,“民遂复业”。
如前所述,彭延年对王安石的青苗法持反对态度,这就使他长期以来被划入守旧派的行列。究竟青苗法有没有扰民之弊?是不是一点都反对不得?是不是一提改革,就必然是好东西,一反对就是守旧?这是我们在评价彭延年之时首先应深入审视的问题。
不能否认,王安石实行青苗法,目的首在富国,也不失有为农民利益着想的主观意愿。但事实上,朝廷放贷,利息也高达二分,并不比高利贷者低多少,所谓“救民”本意完全是一句空话。而且,王安石绕过“三冗”,企图以增收来达致民富国强,殊不知执行起来,意想不到的问题却一大堆:发贷之时,如何防止贪污受贿?会不会出现强制抑配之事?钱到农民手中,如何防止妄用?到期之时,如何保证钱能归库?若归不了库,要不要动刑惩处,社会会不会动荡?总之,利民之措,会不会变成扰民之举?所有这些,当年从苏辙到苏轼、司马光、韩琦等等都曾先后提出异议。
遗憾的是,王安石在一片质疑声中,缺乏集思广益,从谏如流的作风,未能使青苗法在执行中得到必要的调整、补充、完善。王安石听不进不同意见,在其一意孤行之下,新法的弊端日见明显,最后终于走向失败。视此,实不宜简单地以改革和保守去界定持异议者。彭延年与诸多新法反对者一样,曾奏言“祖宗之制,原无轻改”,其中当不无真情切切,衷心可表,故才引致神宗“慰劳甚久”。他一到潮州,农民都诉说受青苗法之困扰,他淡定地表示:“惟视民所欲,不强以必从。”他明确地表明尊重民意,避免了已凸显弊端的青苗法扰民,何等清醒,又何等得体。
三、修武御寇,平乱决胜
宋代设知州为一州之长,主持军政事务,全称为知军州事。潮州远在东南海隅,军事防务是较差的。彭延年知潮,面对的不仅是天灾频仍,而且流寇海盗猖獗,战乱不断。对此,他修武备,安民心。为了百姓的身家性命,每当匪寇来犯,他都亲冒矢石,决策制胜,其刚肠烈胆得到了最为充分的体现。
元丰三年(1079年),海盗侵扰东南沿海,潮、循(今龙川)二州受祸尤烈。彭延年从海盗多次进扰中,看清了“来船朋倭而力聚,去船协从而众”的实情,下令分头打击“来船”,以“锄根消萌”,在柘林、马头营等地“斩获甚多”。越二年,邕州(今南宁)史一郎引交趾海盗入犯循州,进而窜扰潮州的赤砂澳、大金门等处。刚好广东转运使王罕在潮巡察,乃协同剿贼。王罕率舟师,彭延年掌陆师,水陆夹击,大败进犯海盗。
元丰六年,汀(闽西南)、虔(今赣州)二州流寇啸聚,劫掠循、梅二州,而后引海盗许益、黎贵进犯甲子门等处,意欲一举而吞潮、循。海陆大盗勾结在一起,来势汹汹,事态危殆。彭延年精简士卒,募集骁勇二千余人,严明军纪,早作防御,一俟贼众近城,即予以有力狙击。彭延年身先士卒,乘胜出城,于护城河桥上射*一将,贼兵稍退。但贼兵恃其势众,过不了多久又将潮州城围住。时兵荒马乱,恶气四塞,“城中粮且尽,人无固志”。彭延年对众将校说:“士死志,将死鼓,臣死君,子死父,生人之大节也”,不然,“何以自立于世”。众将士为之感奋,“誓死以从”。城中水已汲尽,他令开掘义井36口;城中“民无半菽”,他亲自筹措煮粥,赈济百姓。腥风血雨,依然没忘人民。他尝说,贼兵虽十倍于我,但“兵在智,不在力”。他“躬犯矢石”,前后“凡四大战”。一次战斗中,他“被贼断一指”,仍忍痛指挥。他料敌如神,出奇制胜,曾预知贼兵将偷袭,即设伏于城西南,待贼*至,伏兵骤起,尽*其骁将。与此同时,他先挑选勇士,绕道奇袭,“焚其营”。至此,贼兵内外失利,终于落荒遁逃。彭延年文足以安邦,武足以戡乱,如此雄才,的确不可多得。
据载,彭延年著述不落蹊径,赋诗则虽老不辍。只是“凡有章奏,辄自焚其稿,虽子弟不得闻”。故传世唯有诗作《浦口村居好》五首。缘于此,时贤或为加冠“田园诗人”。其次,还有其口授的《彭门家训》一篇。彭延年有六子八孙,皆学有所成,业有所就,其后代除遍布潮汕各地外,也繁衍于海内外。彭延年卒后葬于揭阳紫金峰北浦口浮丘山,是谓彭墓。1996年揭阳市人民政府已将彭墓、彭园、彭祠一并列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