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封建家长制度、封建礼教的迫害
1.焦母逼儿子休妻
刘兰芝是封建制度下完美的妇女代表,具有封建传统美德的女子。她相貌出众,年轻貌美,品行端正。对待爱情,她专一、执着。她不但有着无与伦比的外在美,同时也兼具无可挑剔的内在美。尽管嫁入焦家才短短两三年(“共事二三年”),但是她对小姑的感情却很深,临别时真情流露(“却与小姑别,泪落连如子”)。“初七及下久,嬉戏莫相忘’的叮咛可以看出,对小姑子的疼爱发自肺腑,感人至深。但是这样具有良好品质、德才兼备的女神,不但没有赢得婆婆的好感,反而加速了她的悲剧命运。
其丈夫焦仲卿是封建知识分子的代表,他对贤惠貌美的妻子刘兰芝至情至深,从“愿得一心人,白首不分离”的爱情信念,到面对以焦母为代表的封建家长要拆散他们夫妻,逼他休妻,更是以介绍貌美的“东家有贤女,窈窕艳城郭”的女孩秦罗敷来威逼利诱,可是焦仲卿对妻子的爱始终坚贞不渝,丝毫不为所动,他只想要他与妻子如磐石般的爱情。先是恳求焦母:“儿已薄禄相,幸复得此妇。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而后长跪乞求:“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取!”面对母亲的顽固态度和固执,他无能为力,唯有伤心,在心爱的妻子面前,他伤心落泪,话不成语(“举言谓新妇,哽咽不能语”)。当听到兰芝投河溺亡的消息后,他“徘徊庭树下,自挂东南枝”。最后用自己的生命追随刘氏到阴间相会,在阴间与挚爱的妻子相濡以沫。
2.兄长逼婚
虽非丈夫本意而被婆婆逼迫休弃的兰芝郁郁寡欢地回到娘家,自觉颜面无存。与丈夫焦仲卿分别前的约定和誓言,对那份坚定爱情的期盼是她活下去的动力。直到县令、太守家遣媒人上门为儿子求婚,加速了兰芝生命的陨落。
先是县令遣媒人上门为儿子求婚,兰芝毅然拒绝;几日后太守家的遣媒人上门求婚,兰芝依然不为所动,仍然拒绝,面对着县令、太守两家的求婚,兰芝一点没有动。可是,在古代,女子必须遵循许多戒条,如“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兰芝的父亲已逝,那么长兄为大,刘兰芝兄长在家里具有绝对的支配地位,就是家庭的“当家人”,兰芝被休弃住在娘家,尽管她不愿意答应太守家的求婚,可是封建礼教中的“三从四德”让她无法无法拒绝兄长的安排和决定,在答应求婚的同时,她在心里已抱着必死的决心。
二、被焦母以“无后”封建思想为借口而毒害
《礼记·本命》明确规定: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意思是说:休妻需要满足其中一条:不孝顺父母,没有子嗣,品行不好,有严重疾病;爱闲谈非议,善妒和偷盗。贤惠的兰芝就有“七去”中的“无子去”,嫁到焦家后两三年都没有生育,使本就不喜欢她的焦母找到了理由和借口让儿子休妻,因为在宗法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最讲究的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以这个理由休妻堂而皇之。
刘兰芝婚后不育,致使焦家面临绝嗣的危险。焦母对她更加的厌恶嫌弃,因而兰芝最终被休弃在所难免。其实,这只是焦母让儿子休妻的其中一条理由。面对着一位对封建礼教循规蹈矩的儿媳,焦母要儿子休妻必须要拿得出正当的理由,而兰芝的不孕不育恰恰就是最好的理由。其实他们二人结婚的时间并不长,此时兰芝的年龄不过二十来岁,况且婚后有许多人好多年才生育的现象司空见惯,据此就武断的认为她今后不会再生育是不合情理的,兰芝的不孕不育本无可指责,可是对一个本来就看她不顺眼的婆婆来说这就是不可饶恕的罪过。
我们都知道,女方的不育不孕并非女方一人的事,不能生育的原因也极有可能在男方身上。但是,在那个封建年代,一旦女方晚点*,或者不育不孕,所有的人都只会把原因归咎为女方。刘兰芝完全无法辩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