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认为:资本家靠剥削工人的剩余价值生存。一个工人一天干活儿10小时,创造了150元的价值,得到了工资80元,多出的70元就是剩余价值,被资本家占有了。
那么,是不是应该消灭资本家,不让他们剥削工人的剩余价值呢?国有企业,生产资料归全民所有,工人是国家的主人,工人是在为自己劳动,是不是就没有剩余价值了呢?如果没有剩余价值,国有企业的利润是从哪里来的?
马克思的这一理论是关于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剥削和阶级斗争。他认为资本家通过占有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来获取利润,这种剥削是资本主义制度的基本特征。由于这种剥削是资本主义制度内在的,消灭个别的资本家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国有企业的情况与私营企业有所不同。在国有企业中,生产资料归全民所有,工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成为国家的主人,但仍然存在着劳动和剩余价值的关系。国有企业的利润来源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这包括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所获得的营业收入以及通过生产过程中对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合理配置创造的附加值。
在国有企业中,剩余价值的分配方式可能有所不同。一部分剩余价值可能用于企业的发展和再投资,另一部分可能用于国家的公共事业和社会福利,例如教育、医疗等。这种分配方式旨在实现整个社会的共同富裕和公平分配。
因此,国有企业的利润并不是像私营企业那样用于资本家的私人收入,而是用于整个国家和人民的福祉。尽管国有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但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剩余价值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要实现真正的消灭剥削,需要进行深刻的社会变革,建立起真正的社会主义制度。
我始终想不明白,凭什么说剩余价值是工人创造的,为什么不说是生产资料创造的?假如我是资本家,我就说工人创造力80块,我的机器创造了70块价值,阁下该怎么应对呢?
劳动力有价值,资本就没有价值?资本家不开工厂,工人何来有机会赚那80块钱呢?
一个商品,需要投入资金,土地,研发设计,最后经过工人制造出来。结果,马克思说全部价值都属于工人,这显然是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