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彼得定律
彼得定律是由美国著名管理学家劳伦斯·彼得提出。其具体内容是:“在一个等级制度中,每个职工趋向于上升到他所不能胜任的地位”。彼得指出,每一个职工由于在原有职位上工作成绩表现好(胜任),就将被提升到更高一级职位;其后,如果继续胜任则将进一步被提升,直至到达他所不能胜任的职位。由此导出的彼得推论是,“每一个职位最终都将被一个不能胜任其工作的职工所占据。层级组织的工作任务多半是由尚未达到不胜任阶层的员工完成的。”每一个职工最终都将达到彼得高地,在该处他的提升商数为零。至于如何加速提升到这个高地,有两种方法。其一,是上面的“拉动”,即依靠裙带关系和熟人等从上面拉;其二,是自我的“推动”,即自我训练和进步等,而前者是被普遍采用的。
彼得认为,由于彼得原理的推出,使他“无意间”创设了一门新的科学——层级组织学。该科学是解开所有阶层制度之谜的钥匙,因此也是了解整个文明结构的关键所在。凡是置身于商业、工业、政治、行政、军事、宗教、教育各界的每个人都和层级组织息息相关,都受彼得原理的影响。当然,原理的假设条件是:时间足够长,五层级组织里有足够的阶层。彼得原理被认为是同帕金森定律有联系的。
在对层级组织的研究中,彼得还分析归纳出彼德反转原理:
一个员工的胜任与否,是由层级组织中的上司判定,而不是外界人士。如果上司已到达不胜任的阶层,他或许会以制度的价值来评判部属。例如,他会注重员工是否遵守规范、仪式、表格之类的事;他将特别赞赏工作迅速、整洁有礼的员工。于是对于那些把手段和目的的关系弄反了,方法重于目标,缺乏独立判断的自主权、只是服从而不作决定的职业性机械行为者而言,他们会被组织认为是能胜任的工作者,因此有资格获得晋升,一直升到必须作决策的职务时,组织才会发现他们已到达不胜任的阶层。而以顾客、客户或受害者的观点来看,他们本来就是不胜任的。
二、酒与污水定律
经济学中“酒与污水定律”,其意思是一匙酒倒进一桶污水,得到的是一桶污水;把一匙污水倒进一桶酒里,得到的还是一桶污水。显而易见,污水和酒的比例并不能决定这桶东西的性质,真正起决定作用的就是那一勺污水,只要有它,再多的酒都成了污水。酒与污水定律说明对于坏的组员或东西,要在其开始破坏之前及时处理掉。
在一个组织中,总难免会有污水,而污水又总会给组织带来各种各样的矛盾和冲突,这就要求组织管理者要掌握酒与污水的冲突与协调的技巧。酒和污水在一个组织中也存在着相互博弈的过程。发现人才、善用人才,在人才大战中占得先机,是精明的组织管理者引领组织走向成功的重要砝码,而有效运用酒和污水定律,则是组织一个高效团队的最佳途径。现代组织管理的一项带有根本性的任务,就是对团体中的人才加以指引和筛选,剔除具有破坏力“污水”,使合格者的力量指向同一目标,这就是人才的运作。从经济学的角度看,组织就是个人的集合体,组织的整体效率取决于其内部每个人的行为,这就要求这个集合体内的每个人都能发挥最大效能,以保持团队的整体步调一致,动作协调。尽管要做到这一点很难,但只要找到合适的最佳途径,就能顺利扬起企业的奋进之帆。
三、木桶定律
木桶定律由美国管理学家彼得提出的,其核心内容为:一只水桶盛水的多少,并不取决于桶壁上最高的那块木块,而恰恰取决于桶壁上最短的那块。根据这一核心内容,“水桶理论”还有两个推论:其一,只有桶壁上的所有木板都足够高,那水桶才能盛满水。其二,只要这个水桶里有一块不够高度,水桶里的水就不可能是满的。这就是说构成组织的各个部分往往是优劣不齐的,而劣势部分往往决定整个组织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