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重要紧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公司发展及产业结构调整对人才的需要,为了进一步做好公司关键重要紧缺人才的引进工作,特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关键重要紧缺人才的引进范围为XXX、XXX、XXX等公司发展及产品结构调整所需的XXX、XXX、XXX等岗位的关键重要紧缺技术人才。
第三条 关键重要紧缺人才的引进条件:
(一)身体健康,能够满足本岗位繁重的工作要求;
(二)具有XXX、XXX、XXX等与从事工作岗位对应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高级及以上与工作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四)具有相关岗位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五)长江学者,千人计划专家,万人计划入选者;
(六)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一、二等奖主要完成人,国务院特贴专家,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工程”人选,大型企业高管;
(七)国家青年基金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省政府特贴专家,省级优秀中青年专家,大型企业中层正职管理人才;
(八)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取得发明专利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博士研究生;
(九)长期在科研开发一线工作,近五年来主持过国家级或省级重大科研攻关项目或重点工程主要完成人;
(十)在科研开发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或开拓性重要成果主要完成人;
(十一)担任国家级学术、技术委员会常务理事;
(十二)行业或专业领域内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国际或国内有影响的专家;
第四条 关键重要紧缺人才的引进方式:
(一)直接调入公司工作。由XXX出具商调函,将被调入人员从原所在单位调入我公司工作(主要办理人事、工资、社保、组织、人事档案、户口等各种关系的转移)。
(二)退休返聘。通过特定渠道从国内从事相关领域较为成熟的企业或研究院所聘用已经正式退休的所需专业技术人才。
(三)人才项目合作。通过特定渠道与国内外知名院校、研究院所等知名专家进行技术项目的合作,充分利用国内外行业智力资源为公司服务。
(四)成立联合研究所。与国内外重点高校、科研机构进行技术合作,成立相应联合研究所,通过产、学、研联合攻关,来解决公司关键重要技术人才紧缺而面临的设计、制造科研难题。
(五)异地建立研究所。考虑到相关人才引进的地域、气候、家属等系列问题,如有必要,可在技术人员相对集中的地区建立公司关键重要项目的研究所。
第五条 关键重要紧缺人才的引进渠道:
(一)通过特定渠道从国内从事相关领域较为成熟的企业或研究院所等调入或返聘所需专业技术人才;
(二)委托中介公司或国内知名猎头公司为公司引进所需人才;
(三)利用国家“千人计划”等政策引进公司所需人才;
(四)到重点院校招聘专业对口的应届毕业生贮备所需人才;
(五)通过特定渠道,进行人才项目合作或成立联合研究所、异地建立研究所等,引进所需人才;
(六)通过在报刊、网络等相关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引进所需人才。
第六条 人才引进的待遇
由于公司引进的是国内十分紧缺的关键领域重要技术骨干人才,因此在待遇、落户、住房、安置家属等方面应充分考虑,月薪经主管公司领导审批后原则上可参考以下标准执行,重大事项涉及的人才引进及高端人才引进须经董事长审批:
(一)调入公司的,可根据引进人才的能力和水平,比照公司相关待遇;
(二)人才项目合作的兼职教授或专家,其待遇由公司与其协商确定,待其项目完成时,再根据其完成的成果进行一次性奖励;
(三)调入公司工作的,家属户口可办理随迁,并协助其解决子女就读学校;
(四)对于国外的重要专家,其待遇可根据其在国外的具体情况以及国家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由公司与其协商确定;
(五)在异地建立研究所,其所需人才的待遇在参照其所在地区同类人员收入的基础上,由公司与其协商确定;
(六)对联合研究所的外单位专家,长期按时来公司工作的兼职教授或专家,其待遇由公司与其协商确定;不能长期来公司的,将按科研合同进度计划每半年考核检查一次,按检查结果并参照科研合同兑现劳务费用;
(七)对于公司引进或聘用的重要人才,可享受公司专家公寓等相关待遇,或由公司一次性发放一定额度的安家费用;
(八)调入或异地成立研究所的聘用人才享受公司五险二金待遇,返聘或人才项目合作、联合研究所的专家可享受公司商业保险待遇。
第七条 关键重要紧缺人才的引进程序:
(一)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各需求单位提出关键重要紧缺人才引进的需求。
(二)XXX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任务及公司人才队伍现状,提出拟引进关键重要人才计划;
(三)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批准人才引进计划。情况紧急或特殊时,也可在向公司主要领导汇报的基础上,由主管人事公司领导直接批准人才引进计划;
(四)由XXX牵头,会同公司相关部门,通过恰当的渠道(双向选择、洽谈等)和方式,落实人才引进计划;
(五)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复拟引进人才;
(六)XXX落实办理人才引进、协商签定劳动合同等具体相关手续。
第八条 人才项目合作、成立联合研究所、异地建立研究所的立项审批程序
(一)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由各需求单位提出需求申请;
(二)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批准人才项目合作、成立联合研究所、异地建立研究所的立项计划。
(三)由XXX牵头通过恰当的渠道(双向选择、洽谈等)和方式,落实立项计划。
第九条 关键重要紧缺人才的管理:
(一)公司引进的关键重要紧缺人才的日常管理与考核,由其所在用人单位直接考核管理;
(二)人才项目合作或成立联合研究所的,按公司正常规定进行考核和管理。
第十条 本办法由XXX 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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