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在1935年,经过日本侵略、国民党反动派统治时期。那时除了日本鬼子“扫荡”,国民党反动派掠夺,社会极不安定,当地土匪、劫路、偷窃、绑票成风。人们很难过一天安生日子。1947年我们家乡解放,接着经过“镇反、肃反、合作化”,打击国民党反动派残余势力,抗美援朝,社会进入非常稳定时期,50-70年代完全实现“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在城市农村出门以后,一般不用锁门,夏天夜里睡觉敞着家门就是常态,人们捡到一分钱,也会交给警察。我在1956年10月24日从河南要来北京,把所带行李放在新乡火车站广场,到新乡专员公署办理了工作调动手续,又到人民公园玩了几个小时,直到下午回到火车站时,整个行李依然放在广场。我在北京,1962年三年自然灾害时期,我不慎将刚领到的一个月33斤粮票和工作证全部丢失,正当同事们给我筹集粮票时,北京电子管厂一位工人师傅,按照我的工作证上地址,将工作证和33斤粮票送到我的单位。在看当时北京西单商场对面有个《失物招领处》,那里的两间房里,墙上挂着的手表、照相机、书包、眼镜、帽子、围巾……可谓琳琅满目,等待着失主认领。那时谁能看到有防盗门窗?这还不是“夜不闭户,路不拾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