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正式提出*法治思想,明确了*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中的指导地位。*法治思想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萌发和孕育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形成和发展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深化和拓展于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征程上。
*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为**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并深刻阐述的“十一个坚持”。“十一个坚持”既是重大工作部署,又是重大战略思想,集中展现了*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基本精神和实践要求,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旗帜、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十一个坚持”之四即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坚持依法治国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要坚持依宪执政。我国宪法具有显著优势、坚实基础、强大生命力,我们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同西方所谓“宪政”有着本质区别,必须不折不扣以我国宪法为核心,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护宪法实施的职责,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都必须依据宪法确立的职权和程序开展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坚持把宪法制度更好转化为治国理政的强大效能,通过宪法法律确认和巩固国家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并运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夯实“中国之治”的制度根基,根据宪法制度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必须加快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加强宪法理论研究,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和宪法话语体系。
〔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教授。更多党课见《党课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