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曾业
新刑法废除“流氓罪”23年后,67岁的辽宁大连人叶铁春到法庭上诉,请求撤销1993年被判的“流氓罪”。7月29日,“叶铁春涉流氓罪”一案再审的二审,在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截至目前尚未宣判。
海城市人民法院
9月19日,叶铁春在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公开受审。公诉机关指控,叶铁春等六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曾先后两次追加起诉。第一次追加起诉,检察机关称叶铁春等人“有遗漏的罪行应当一并起诉和审理”;第二次追加起诉,检察机关称叶铁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行应当一并起诉和审理”,“叶铁春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强迫交易案的部分犯罪事实需要补充”。
本案庭审首日,叶铁春面对起诉书的指控作自我陈述时声音洪亮:“这不就是整人吗?”叶铁春的辩护人、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长也认为,该案只有6个被告,且20多年无一起轻伤,叶铁春等人被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起诉“实属罕见”。
2002年时的叶铁春
曾被判无罪的叶铁春被指控涉黑
1993年,因为6起事实,叶铁春被鞍山海城市人民法院判犯流氓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1998年,海城法院再审此案,改判叶铁春无罪。今年6月23日,法院撤销了1998年的无罪判决,维持1993年的有罪判决。叶铁春上诉后,7月29日,该案再审的二审在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截至目前尚未宣判。
今年1月22日,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海检公诉刑诉[2020]60号”起诉书向海城市人民法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叶铁春、孙某、孙某某涉嫌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
起诉书显示,与叶铁春有关的有三起事件:2007年10月21日,叶铁春、孙某、孙某某为帮助他人索取债务,非法拘禁被害人李某某、王某并对其进行恐吓、殴打;2014年10月某日,上述三人强行将被害人曲某某的数块玉石用车拉走,后未归还;2005年夏天,叶铁春找沈某某花5.5万元购买一批瓷器,叶以购买瓷器为假货为由要求退款,沈某某退还4万元瓷器款后,叶伙同他人强行将沈某某价值20多万元的一批红木家具拉走。
海城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叶铁春、孙某、孙某某的上述行为触犯刑法第二百九十条、二百三十八条之规定,应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海城市人民检察院“在庭审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叶铁春、孙某、孙某某有遗漏的罪行应当一并起诉和审理、发现被告人叶某春、叶某江、纪某某应该一并起诉和审理”,于今年5月19日出具追加起诉书,“根据查明的事实对‘海检公诉刑诉(2020)60号’起诉书进行补充”,指控被告人叶铁春等6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
追加起诉决定书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