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尽心章句上》中,有一句非常著名的话: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意思是说,人立于世,如果仕途顺遂,则要造福于民;如果郁郁不得志,则管好自己的得到修养。即:
古之人,得志,泽加于民;不得志,修身见于世。(出自《孟子》)
在北宋时期,有一位名臣,他以身许国,立志造福于民,却被后人骂为“奸佞误国”,他两次担任宰相,又两次罢相,在独善其身和兼济天下之间,他徘徊了44年,最后,孤寂落幕。这个人,就是伟大的改革家——王安石。
历史上,王安石是极具争议的人物,严有禧说王安石和王莽、董卓一样,是祸国殃民的大奸臣。而梁启超却说,从尧舜以后,天下只有一个“完人”,此人就是王安石。
本文,笔者来和大家剖析王安石,以及他为何面临如此大的争议。
一、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宋仁宗皇祐三年(公元1051年),王安石在舒州任通判,他政绩斐然,颇受百姓爱戴。宰相文彦博决定为国举贤,想把王安石调到京城担任谏官。
在封建社会,大家都挤破头想当京官,但王安石一反常态,他拒绝入京。而且,王安石拒绝的理由,让宰相文彦博很尴尬。王安石说:
我的母亲病重,二妹妹也快要嫁人了,家中太穷,京城的物价太贵,我住不起。
京师居,大不易。王安石的这个理由,让文彦博也没话说,只能取消了任命。
如果换作别人,好不容易得到当朝宰相的赏识,还被调到京城任职,这是绝好的机会。但王安石就是这样的人,他不求显贵,只求在地方官任上,尽到自己的责任,便问心无愧了。
王安石生于宋真宗天禧五年(公元1021年),他的父亲王益曾任临江军判官,王安石兄弟7人,他排行第三。王安石自幼聪慧,常常跟随父亲到各地赴任,阅历丰富。16岁那年,王安石随父入京,才华卓然,名动京城,得到了欧阳修的青睐。两年后,王安石的父亲去世,王安石需要守丧,不能参加当年的会试。又过了三年(庆历二年),王安石高中进士,列第四名(二甲第一名)。
按理说,王安石在金榜中也算排名靠前,他有资格留在翰林院,但他却主动要求外放,谋了一个淮南节度判官的职位,而他的顶头上司,正是北宋名臣韩琦。
韩琦早闻王安石的才名,他本以为,王安石一定是个温文尔雅、彬彬有礼的儒者,没想到,王安石到任后,每天不修边幅,生活有些邋遢。因王安石常常工作到深夜,第二天起来后直接上班,有时候甚至都来不及梳洗。韩琦每每见到王安石颓废的样子,都以为他去了烟柳巷。
对于韩琦的误会,王安石没有解释,因为清者自清。
3年后,王安石任职期满,他再次放弃入京的机会,谋求了鄞县(宁波)知县的位置,王安石在鄞县待了四年,他兴办学堂、修河挖渠,造福一方。
当时的鄞县,虽然地处南方,但经常发生旱灾,王安石不惜花了几个月的时间,亲自走访几百里路考察实际情况,然后兴修水利。四年后,王安石离任,当地百姓纷纷来送,这让王安石感受到了做官的意义。
在鄞县,还有一件事不得不提,当时,每逢年景不好的时候,王安石安排官府出面,提供低息贷款给百姓,等来年收成好的时候,再让百姓来偿还。《宋史·王安石传》记载:
贷谷与民,出息以偿,俾新陈相易,邑人便之。
这件事,无疑是给许多饥民提供了一条活路。这个政策在鄞县的成功试点,对王安石影响很大,后来的“青苗法”,就是以此为蓝本推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