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韩少府见访 胡令能
忽闻梅福来相访,笑着荷衣出草堂。
儿童不惯见车马,走入芦花深处藏。
胡令能,一个生活在唐朝社会最底层的草根人物,平时靠补锅扒盆为业的手工业者,只是喜爱吟诗作赋,竟使得当地父母官-中牟县韩县尉专程造访,一切来得太突然,使得他欣喜备至,来不及更衣,只得穿着平时爱穿的荷叶做的衣服来出迎。家里孩子从未见到这样声势的车马,却悄悄躲进芦花丛中。
全诗清新自然,委婉含蓄,不雕琢任何装饰,真所谓“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胡令能诗
客至 喜催明府相访
舍南舍北皆春水,但见群鸥日日来。
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
盘飱市远无兼味,樽酒家贫只旧醅。
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余杯。
唐肃宗上元二年(761)的一个春天,年近天命之年的杜甫,历经安史之乱,长年颠沛流离,在友人四川最高长官严武的资助下,终于在成都西郊一个叫浣花溪的地方安家落户,取名浣花草堂。草堂的前后溪流潺潺,鸟语花香,是个安家的好地方。加之地方偏僻幽静,远离闹市,杜甫非常满意。“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他梦想陶渊明的田园生活终于要实现。这时成都地方县令崔氏前来造访,使杜甫心情非常愉快。
前两联说作者就像一个长期漂泊的游子回到故乡,把这里的的风情向到访的老朋友娓娓道来,山水为伴,鸥鸟为伍,庭院因朋友的来访而第一次得到打扫,蓬门只为君的到来而打开。
清澈的河水不但把多年的疲惫冲刷而去,也把杜甫内心的焦虑和不安给一扫而光。
后两联写远离闹市没有美味佳肴,因为家境贫寒没有新酿的酒,只能用粗茶淡饭,陈酿老酒来招待客人。
作者隔着篱笆呼来邻居老翁作陪,不直接写客人,只是写邻居老翁,对酒当歌,唠叙家常,给我们展现了一幅恬淡自然的山水人物风景画。
杜甫喜饮酒,但酒量小,所以朋友来了,他不派酒,尽余杯,不像李白那样海量,“烹羊宰牛且为乐,会复一饮三百杯”。
杜甫诗《客至》
胡令能出身草根,没有机会上过正规教育,虽然后世有“梦中得书”的典故,那只是个传说,真实的他应该是自学成才。他喜爱文学,尤其诗词歌赋,在补锅之余,常常吟诵诗词,偶然创作。俗话说的好,爱好是最好的老师!
钉铰匠,在我们老家称之为扒锅扒盆,家里的锅碗瓢盆用坏了是舍不得扔掉的,远远的听见喊声:“扒锅扒盆喽”,就过去修补,先是用绳子拉的钻给钻几个眼,再拿比钉书钉大些的铁钉钉上,最后抹上石膏给涂抹,这样既美观又防水,所以从事这个手艺的人被称为钉铰匠,而且都是家传。胡令能也不例外。这项工作既繁琐又费时,报酬也低。它和磨剪子磨菜刀、钻磨、货郎等都属于走街串巷的流动手艺,我小时候还经常看到,直到上个世纪末逐渐没落了。
胡令能应该是唐朝唯一出身于手工业的诗人,他还通晓禅学,当时人戏称他“胡钉铰”,他的诗浅显平实,通俗易懂,有元白之体。可惜他只流传下四首小诗,他的成名作《小儿垂钓》写得非常棒,以致名声鹊起,使得当地县尉都来相访。
而杜甫是名门之后,小时受过良好的教育,曾多次在朝廷做官。“诗是吾家事,吾祖诗冠古”,他祖父杜审言就是作诗高手,与苏味道齐名,为文章四友之一,这些都是杜甫经常挂在嘴边的,引以为豪的。杜甫经历安史之乱,在磨难中不断写诗记录历史,用一颗忧国忧民的心谱写战乱离愁,而且他用词精炼,格式严谨,成为唐朝诗歌的一座不可逾越的丰碑,被后世称为诗圣。
胡诗只写迎客;杜诗不但写迎客,还有招待客人。
胡诗扑捉家中儿童的动作来抒发自己朴素自然,不喜官场的感情;杜诗抓住邻居老翁相陪,唠家常的行为,表达自己历经战乱漂泊而对宁静自然生活的向往。
胡诗通俗易懂,近代邹弢赞评道:“二十八字,一气贯之,令人信口曼吟,低佪不厌。”
杜诗清新自然,难怪南宋词人刘克庄评此篇“若戏效元白体者”。虽不及《登高》,但自然平实,清朝查慎行评赞此诗:“自始至末,蝉联不断,七律得此,有掉臂游行之乐。”
杜甫的七律《登高》
写七绝客至诗,胡诗为最;写七律客至诗,杜诗为最,如果把杜诗前四句摘出,也是一首七绝美诗。
杜甫一生都在写诗,“为人性癖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他性格孤僻,不愿苟且钻营,以致常常得不到温饱,虽然经常饿肚子,但心里总是装着国家的前途,人民的安危,他以诗歌的形式把满腔报负表现出来,所以他的内心却是无比强大的。杜甫生时没有鲜花和掌声,但他去世后千百年来人们不断地吟诵他的诗篇,获得崇高的地位,被誉为诗圣!
一个人贫困不可怕,可怕的是内心的无知,精神的贫乏!
杜甫去世多年胡令能才出生,以杜甫的名气,胡令能肯定读过杜甫的《客至》,也被杜甫的才气所折服,他应该是读着杜甫的诗一路走来,他小本经营,收入微薄,虽然生活清贫,但也有诗和远方。
作者 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