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激动与惶惑交织的春夏
吴超越 第二批法律实习生
2017年2月14日,这一年的情人节尤为特殊。因为法律实习生制度,我有幸和最高人民法院邂逅了。
走进东交民巷27号的那一刻,一种激动与惶惑交织的复杂心情油然而生。激动于来到了最高审判机关学习锻炼,这是无数法科生的梦想;惶惑在学与用的快速转变,对法律实习生提出了全新的挑战。
刚到最高人民法院实习时,正好赶上执行局《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付梓前夕,我与另一名实习生共同参与校审书稿,也因此全面系统地学习了执行工作的相关规定,为后来协助法官承办执行案件打下了良好基础。转眼间,当年相聚于皂角树下的55名实习生都已踏上各自的工作岗位。而我也因为在那个夏天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职业追求和人生理想,毅然选择成为了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助理。
回首那个难忘的春夏,法律实习生制度为我们架起了一座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交互的桥梁。也是从那时起,追逐法治梦想在我的内心深深扎根。我想,经过司法实践的淬炼洗礼后,我们终有一日能成长为体味群众冷暖、畅叙百姓家常的好法官。
永恒的实习印记
徐芬芬 第三批法律实习生
在结束最高人民法院的实习5年以后,接到了机关团委的电话回访,转眼已到十一期。感谢最高人民法院还记得我们每一位曾经短暂进行过6个月学习的学生。
我一直觉得,在最高人民法院实习过的每一位法科生,身上都会始终带有这个“学校”留给我们的永恒印记。这指的并非是来源于国家最高审判机关的光环,而是经过6个月深入的学习和实践,每一位由此“毕业”的学子,在潜移默化过程中,在深刻的法律实践中,形成的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收获的严谨、认真、负责的品质。
我当初在审监庭实习。得益于法律实习生制度的充分落实,我能够在资深法官的指导下,全面参与案件审理的辅助工作。在辅助资深法官办案的过程中,我细致地体会到法官的办案思路与方法,从实践层面上真正理解了司法裁判是如何在多元的案件事实和繁杂的法律规定之中寻找更优解。
我相信从最高人民法院“毕业”的我们,无论最后走向了哪里,从事的何种工作,每一位学习法律、信仰法律的我们,最终都会以自己的力量,去促进法律共同体的建设。
聚是一团火 散是满天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