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兆函 第八批法律实习生
在最高人民法院担任法律实习生的经历一直是我成长的道标。它不仅标志着我走进四级法院的小目标的完成,更使我有幸参与到重大司法意见的起草发布、重大案件的审理审判活动中,加深了我对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的认知,帮助我在心态上完成了从书斋向实践的转变。
第八批法律实习生分阶段的培养模式使我既能在综合部门从事司法调研和司法行政相关工作,又能在审判业务部门从事司法辅助工作。我犹记得司改办规划处夜里10点以后还亮着的点点明灯,调研处为司法改革事业认真尽责地调研活动,协调处“内勤无小事”的殷切教诲;犹记得民二庭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大攻坚战等平时只能在新闻上见到的宏大叙事,全面贯彻到案件审理和司法调研等各项工作中的优良作风。这段经历使我进一步坚定投身人民司法事业的决心。
马克思在《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中指出,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这是为大家而献身……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我们的事业将默默地但是永恒发挥作用地存在下去。**也强调,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终将在一代代青年的接力奋斗中变为现实。我会继续努力,做一名无愧于这个建功立业新时代的法律人。
初心如磐 再扬风帆
李志超 第十批法律实习生
**曾强调,“要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作为法律实习生制度的受益者,回想起在霞光映衬着的国徽下踏入最高人民法院门庭那一刻,心又如浪潮澎湃。
一桩桩疑难复杂案件在这里尘埃落定,一条条司法解释在这里脱胎定型,一场场司法变革在这里波澜初兴……何其有幸,能零距离感受法官如何用鞭辟入里的阐述完成一次次释法说理。见证法官们用往来奔忙的调研,夜以继日的思辨,以凌厉之笔锋,载万钧之伟力,书写真知灼见,纾解急难愁盼。何其有幸,能在民一庭优秀前辈的指导下参与疑难案件审理,参与人民法庭大调研、司法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心中热切的理想就这样化为具象,让我向往将自己燃作萤火,照亮所有向着公平正义的期盼与冀望。
曾有幸在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座谈会上作为实习生代表发言,会上周强院长的殷切期望言犹在耳。我也如愿从“优秀法律实习生”成为一名政法干警,入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凭海临风驶向理想彼岸。我将勇挑时代重担、主动担当作为,把青春和热爱投入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征程中。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孟祥宇 李高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