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知识几大类,企业安全知识培训内容有哪些

首页 > 教育 > 作者:YD1662024-07-08 03:28:42

第一节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安全色与安全标志是为了防止事故的发生,用形象而醒目的信息语言向人们提供了表达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信息。

1、安全色

我国规定了红、蓝、黄、绿四种颜色为安全色,其含义和用途为:

(1)红色的含义为禁止、停止,主要用于禁止标志、停止信号,如机器、车辆上的紧急停止手柄或按钮以及禁止人们触动的部位。红色也表示防火。

(2)蓝色的含义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主要用于指令标志,如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具、道路指引车辆和行人行走方向的指令。

(3)黄色的含义为警告注意,主要用于警告标志、警戒标志,如厂内危险机器和坑池周围的警戒线、行车道中线、机械齿轮箱的部位、安全帽等。

(4)绿色的含义为提示安全状态通行,主要用于提示标志,车间内的安全通道、行人和车辆通行标志、消防设备和其他安全防护装置的位置。

2、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是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所构成,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目的是引起人们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预防发生事故。但不能代替安全操作规程和防护措施。不包括航空、海运及内河航运上的标志。

  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1)禁止标志的含义是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动。其几何图形为带斜杠的圆环,斜杠和圆环为红色,图形符号为黑色,其背景为白色。

  (2)警告标志的含义是使人们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其几何图形是正三角形。三角形的边框和图形符号为黑色,其背景色为黄色。

  (3)指令标志的含义是告诉人们必须遵守某项规定,其几何图形是圆形,其背景是具有指令意义的蓝色,图形符号为白色。

(4)提示标志的含义是向人们指示目标和方向,其几何图形是长方形,底色为绿色,图形符号及文字为白色。但是消防的7个提示标志,其底色为红色,图形符号及文字为白色

第二节 消防基础知识

1、燃烧概述 :燃烧是可燃物质与助燃物质(氧或其他助燃物质)发生的一种发光发热的强烈氧化反应。

2、燃烧的三要素:可燃物、助燃物、点火源。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因此,在防火工作中,控制火源是十分重要一环,一旦燃烧已经开始,反应正在进行,及时扑救火灾尤为重要。

3、爆炸是物质的一种急剧的物理、化学变化。根据爆炸产生的原因及特征,爆炸现象可分为两类:

(1)物理爆炸:其特点是爆炸前后物质的性质及化学成分没有改变(仅发生压力增大等),如轮胎、锅炉、高压气瓶等爆炸均属物理爆炸。

(2)化学爆炸:物态变化时发生极迅速的放热化学反应,生成高温、高压产物,由此而引起的爆炸称为化学爆炸,如危险化学品、炸药、鞭炮等的爆炸。

4、化学品爆炸极限:可燃物质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时,在着火源的作用下会发生爆炸。爆炸最低浓度即爆炸下限,爆炸的最高浓度即爆炸上限。如:苯的爆炸极限为:爆炸下限1.2%(V/V),爆炸上限8%(V/V)

5、灭火的基本方法:根据物质燃烧原理,燃烧必须同时具备可燃物、助燃物和着火源三个条件,缺一不可。而一切灭火措施都是为了破坏已经产生的燃烧条件,或使燃烧反应中的游离基消失而终止燃烧。灭火的基本方法有四种:即减少空气中的含氧量——窒息灭火法;降低燃烧物的温度——冷却灭火法;隔离与火源相近的可燃物——隔离灭火法;消除燃烧中的游离基——抑制灭火法。

  (1)冷却灭火法

  冷却灭火法,就是将灭火剂直接喷洒在燃烧着的物体上,将可燃物的温度降低到燃点以下,从而使燃烧终止。这是扑救火灾最常用的方法。冷却的方法主要是采取喷水或喷射二氧化碳等其它灭火剂,将燃烧物的温度降到燃点以下。灭火剂在灭火过程中不参与燃烧过程中的化学反应,属于物理灭火法。

  在火场上,除用冷却法直接扑灭火灾外,在必要的情况下,可用水冷却尚未燃烧的物质,防止达到燃点而起火。还可用水冷却建筑构件、生产装置或容器设备等,以防止它们受热结构变形,扩大灾害损失。

  (2)隔离灭火法

  隔离灭火法,就是将燃烧物体与附近的可燃物质隔离或疏散开,使燃烧停止。这种方法适用扑救各种固体、液体和气体火灾。

  采取隔离灭火法的具体措施有:将火源附近的可燃、易燃、易爆和助燃物质,从燃烧区内转移到安全地点;关闭阀门,阻止气体、液体流入燃烧区;排除生产装置、设备容器内的可燃气体或液体;设法阻拦流散的易燃、可燃液体或扩散的可燃气体;拆除与火源相毗连的易燃建筑结构,造成防止火势蔓延的空间地带;采用泥土、黄沙筑堤等方法,阻止流淌的可燃液体流向燃烧点

  (3)窒息灭火法

  窒息灭火法,就是阻止空气流人燃烧区,或用不燃物质冲淡空气,使燃烧物质断绝氧气的助燃而熄灭。这种灭火方法适用扑救一些封闭式的空间和生产设备装置的火灾。

  在火场上运用窒息的方法扑灭火灾时,可采用石棉布、浸湿的棉被、湿帆布等不燃或难燃材料,覆盖燃烧物或封闭孔洞;用水蒸气、惰性气体(如二氧化碳、氮气等)充人燃烧区域内;利用建筑物上原有的门、窗以及生产设备上的部件,封闭燃烧区,阻止新鲜空气进入。此外在无法采取其它扑救方法而条件又允许的情况下,可采用水或泡沫淹没(灌注)的方法进行扑救。

  采取窒息灭火的方法扑救火灾,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A、燃烧的部位较小,容易堵塞封闭,在燃烧区域内没有氧化剂时,才能采用这种方法。

  B、采取用水淹没(灌注)方法灭火时,必须考虑到火场物质被水浸泡后能否产生不良后果。

  C、采取窒息方法灭火后,必须在确认火已熄灭时,方可打开孔洞进行检查。严防因过早地打开封闭的房间或生产装置的设备孔洞等,而使新鲜空气流人,造成复燃或爆炸。

  D、采取惰性气体灭火时,一定要将大量的惰性气体充人燃烧区,以迅速降低空气中氧的含量,窒息灭火。

(4)抑制灭火法

  抑制灭火法,是将化学灭火剂喷人燃烧区使之参与燃烧的化学反应,从而使燃烧反应停止。采用这种方法可使用的灭火剂有干粉和囟代烷灭火剂及替代产品。灭火时,一定要将足够数量的灭火剂准确地喷在燃烧区内,使灭火剂参与和阻断燃烧反应。否则将起不到抑制燃烧反应的作用,达不到灭火的目的。同时还要采取必要的冷却降温措施,以防止复燃。

  采用哪种灭火方法实施灭火,应根据燃烧物质的性质、燃烧特点和火场的具体情况,以及消防技术装备的性能进行选择。有些火灾,往往需要同时使用几种灭火方法。这就要注意掌握灭火时机,搞好协同配合,充分发挥各种灭火剂的效能,迅速有效地扑灭火灾。

6、灭火器的用法

(1)泡沫灭火器:用来扑救汽油、煤油、柴油和木材等引起的火灾。使用时一手握提环,一手托底部,将灭火器颠倒过来摇晃几下,泡沫就会喷射出来。注意灭火器不要对人喷,不要打开筒盖,不要和水一起喷射。

(2)干粉灭火器:是一种通用的灭火器材,用于扑救石油及其产品、可燃气体、电气设备的初起火灾。使用时,一手握住喷嘴,对准火源,一手向上提起拉环,便会喷出浓云般的粉雾,覆盖燃烧区,将火扑灭。干粉灭火器要注意防止受潮和日晒,严防漏气。每半年检查一次。

(3)二氧化碳灭火器:主要适用于各种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火灾,还可扑救仪器仪表、图书档案、工艺器和低压电器设备等的初起火灾。应将喷嘴直接对准火焰喷射,以便迅速蒸发出二氧化碳气体,将火熄灭,灭火时,切勿用手触喷射筒,以防冻伤。

(4)手提式:先把灭火器上下颠倒几次,使桶内干粉松动,拔下保险销,一只手握住喷嘴,另一只手用力压下按把,喷嘴对准火焰根部即可将初期火灾扑灭。

(5)推车式:一般由两人操作,使用时将灭火器迅速接到或推到火场,在距离起火点10米处停下,一人将灭火器放稳,然后拔出保险销,迅速展开喷射软管,拿住喷枪,对准火焰根部,另一人压下按把,喷粉灭火。

7、我国消防工作的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8、发生火灾如何报警:发生火灾应及时拨通火警电话“119”,报警时应讲清以下内容:(1)着火单位名称、详细地址;(2)着火部位、着火物质、火情大小;(3)报警人姓名、报警电话号码;(4)到门口迎接消防车。

9、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器

对于各类不同的生产场合和检测要求,选择合适的气体检测仪是每一个从事安全和卫生工作的人员都必须十分注意的。

(1)确认所要检测气体种类和浓度范围:

每一个生产部门所遇到的气体种类都是不同的。在选择气体检测仪时就要考虑到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如果甲烷和其它毒性较小的烷烃类居多,选择LEL检测仪无疑是最为合适的。这不仅是因为LEL检测仪原理简单,应用较广,同时它还具有维修、校准方便的特点。如果存在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有毒气体,就要优先选择一个特定气体检测仪才能保证工人的安全。如果更多的是有机有毒有害气体,考虑到其可能引起人员中毒的浓度较低,比如芳香烃、卤代烃、氨(胺)、醚、醇、脂等等,就应当选择前章介绍的光离子化检测仪,而绝对不要使用LEL检测器应付,因为这可能会导致人员伤亡。

如果气体种类覆盖了以上几类气体,选择一个复合式气体检测仪可能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确定使用场合:

工业环境的不同,选择气体检测仪种类也不同。

A、 固定式气体检测仪:

在工业装置上和生产过程中使用较多的检测仪。它可以安装在特定的检测点上对特定的气体泄漏进行检测。固定式检测器一般为两体式,有传感器和变送组成的检测头为一体安装在检测现场,有电路、电源和显示报警装置组成的二次仪表为一体安装在安全场所,便于监视。它的检测原理同前节所述,只是在工艺和技术上更适合于固定检测所要求的连续、长时间稳定等特点。它们同样要根据现场气体的种类和浓度加以选择,同时还要注意将它们安装在特定气体最可能泄漏的部位,比如要根据气体的比重选择传感器安装的最有效的高度等等。

B、 便携式气体检测仪:

由于便携式仪器操作方便,体积小巧,可以携带至不同的生产部位,电化学检测仪采用碱性电池供电,可连续使用1000小时;新型LEL检测仪、PID和复合式仪器采用可充电池(有些已采用无记忆的镍氢或锂离子电池),使得它们一般可以连续工作近12小时,所以,作为这类仪器在各类工厂和卫生部门的应用越来越广。
如果是在开放的场合,比如敞开的工作车间使用这类仪器作为安全报警,可以使用随身佩戴的扩散式气体检测仪,因为它可以连续、实时、准确地显示现场的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这类的新型仪器有的还配有振动警报附件---以避免在嘈杂环境中听不到声音报警,并安装计算机芯片来记录峰值、STEL(15分钟短期暴露水平)和TWA(8小时统计权重平均值)---为工人健康和安全提供具体的指导。
如果是进入密闭空间,比如反应罐、储料罐或容器、下水道或其它地下管道、地下设施、农业密闭粮仓、铁路罐车、船运货舱、隧道等工作场合,在人员进入之前,就必须进行检测,而且要在密闭空间外进行检测。此时,就必须选择带有内置采样泵的多气体检测仪。因为密闭空间中不同部位(上、中、下)的气体分布和气体种类有很大的不同。比如:一般意义上的可燃气体的比重较轻,它们大部分分布于密闭空间的上部;一氧化碳和空气的比重差不多,一般分布于密闭空间的中部;而象硫化氢等较重气体则存在于密闭空间的下部(如图所示)。同时,氧气浓度也是必须要检测的种类之一。另外,如果考虑到罐内可能的有机物质的挥发和泄漏,一个可以检测有机气体的检测仪也是需要的。因此一个完整的密闭空间气体检测仪应当是一个具有内置泵吸功能----以便可以非接触、分部位检测;具有多气体检测功能----以检测不同空间分布的危险气体,包括无机气体和有机气体;具有氧检测功能----防止缺氧或富氧;体积小巧,不影响工人工作的便携式仪器。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进入密闭空间的工作人员的绝对安全。
另外,进入密闭空间后,还要对其中的气体成分进行连续不断的检测,以避免由于人员进入、突发泄漏、温度等变化引起挥发性有机物或其它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变化

第三节 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是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劳动防护用品种类很多,主要介绍3种分类方法:

1、按劳动防护用品防护性能分类: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1)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又分为6大类

A、头部护具类:安全帽

B、呼吸护具类: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自给式空气呼吸器;长管面具

C、眼(面)护具类:焊接眼面防护具;防冲击眼护具

D、防护服类:阻燃防护服;防酸工作服;防静电工作服

E、防护鞋类:保护足趾安全鞋;防静电鞋、导电鞋;防刺穿鞋;胶面防砸安全靴

 电绝缘鞋;耐酸碱皮鞋;耐酸碱胶靴;耐酸碱塑料模压靴

F、防坠落护具类:安全带;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

(2)一般劳动防护用品:未列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如一般的工作服、手套等

2、按劳动防护用品防护部位分类:头部、呼吸器官、颜面部、听觉、手部、足部、躯干等

3、按劳动防护用品的用途分类:如按预防职业病的用途可分为,防尘用品、防毒用品、

防噪声用品、防振动用品等

第四节 公司装置特点及事故风险描述

1单位概况

2.3事故风险描述

xx有限公司主要设备设施有:冲剪压设备、数控切割设备、机械加工设备、行车、龙门吊、天燃气热水锅炉(常压锅炉)、空压机等;公司生产工艺有冲剪压、电气焊、喷涂、钢结构装配等,危险因素较多,车辆伤害、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触电、起重伤害、危险化学品事故、压力容器爆炸、变配电室等生产安全事故。

按照《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GB13690-2009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易燃易爆危险点分级管理要求》(GJB6219-2008)。标准划分,公司现有三级危险点3个。

结合xx有限公司现有生产实际情况,目前存在较大风险的是天燃气锅炉房、空压机储气罐、乙炔气瓶存放点、变配电室等区域,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触电等。

依据GB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对xx有限公司生产过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确认存在火灾、起重伤害、机械伤害、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其他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有害因素表如下:

xx有限公司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布表

危险有害

因素

单 位

车辆

伤害

机械

伤害

起重

伤害

触电

火灾

高处 坠落

压力容器爆炸

其他

伤害

一车间

二车间

三车间(机加车间)

空压机存放点

天燃气锅炉房

配电室

各部门

2.4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2.4.1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

(一)按照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单元内存在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规定的临界量,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根据处理危险化学品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则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则按式(1)计算,若满足式(1)则定义为重大危险源:

q1/Q1 q2/Q2 …… q n /QN≥1 (1) 式中

q1,q2,… ,q n—-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单位为吨(t);

Q1,Q2,,…,Q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为吨(t);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参考“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的范围”辨识公司危险源,主要存在危险化学品使用、涂装作业、用电三类。

2.4.2 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辨识,确定xx有限公司生产车间作业使用乙炔、乙炔瓶存放点、油漆存放点未构成重大危险源;按照(《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蒸汽锅炉若额定蒸汽压力大于2.5MPa,且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10t/h,则为重大危险源;热水锅炉额定出水温度大于等于120℃,且额定功率大于等于14MW,则为重大危险源。

本公司锅炉房锅炉是天燃气热水锅炉(常压锅炉),规格型号:PEGASUSF2S77,是普通常压热水锅炉,进出水温度为90°/70°,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2、周边情况

3、事故风险描述

xx有限公司主要设备设施有:生产工艺流水线、铣床、镗床、钻床、数控切割、配电设备等,xx有限公司主要拥有面定轮闸门、平面滑动闸门、弧形闸门等多种系列的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能力,xx有限公司存在生产任务重、生产工艺繁多的特点,危险因素较多,涉及火灾、触电、急性工业中毒、压力容器爆炸、车辆伤害、机械伤害、高空坠落、变配电室等安全生产事故。

第七章 安全管理知识篇1、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

其中企业负责就是说企业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企业从创建、生产准备到生产过程的全过程都要保证人员、设备、环境的安全,不能只讲经济效益,忽视安全。

劳动者遵章守纪就是要求每个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规章,以及本行业的规章制度,

2、安全生产

概况的说,安全生产是为了使生产过程在符合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的,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总称。

3、安全生产“五要素”

安全生产“五要素”是指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和安全投入。

(1)安全文化,即安全意识,是存在于人们头脑中,支配人们行为是否安全的思想。

(2)安全法制,是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执法。主要内容包括:宣传和学习《安全生产法》及配套法规和安全标准,同时企业要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安全责任,主要是指搞好安全生产的责任心。主要涵义有两层:企业是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各级政府是安全产的监督管理主体,具有监管责任。

(4)安全科技,是指安全生产科学与技术。主要内容有:企业要采用先进实用的生产技术,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开发。

(5)安全投入,是指保证安全生产必须的经费。企业是安全投资主体,要按规定从成本中列支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加强财务审计,确保专款专用。

4、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谓安全生产管理,就是针对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安全生产法制管理、行政管理、监督检查、工艺技术管理、设备设施管理、作业环境和条件管理等。

5.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治理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设施管理制度,防火防爆管理制度,作业现场的管理制度等等。

6、安全生产责任制

6.1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

6.2公司、部门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级领导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必须在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6.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有岗必有责,公司的每一个职工必须在自己的岗位上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6.4班组长安全职责

6.4.1贯彻执行公司、部门、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6.4.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公司、部门、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6.4.3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6.4.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三级安全教育。

6.4.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4.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6.4.7搞好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6.4.8抓好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文明生产,并做好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

6.5员工安全职责

6.5.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6.5.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6.5.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6.5.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6.5.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5.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6.6.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防训练。

6.5.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各种指令。对他人明显违章作业有权劝阻和制止。

7、怎样理解“安全生产,重在预防”?

安全生产以预防为主,变被动为主动,变事后处理为事前超前预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7.1及时消除生产装置中的各类隐患,采用先进的安全防护装置。

7.2不断提高判断和处理事故的能力,掌握设备和环境的变化,做好检测工作。

7.3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设备、装置,禁止投入运行。

8、什么是事故隐患

泛指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9、什么是重大危险源

广义上说,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危险源就是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解释是: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的或者临时的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10、容易发生事故的几种心理状态

(1)自认为有经验,操作前不认真检查。

(2)图省事,抱有侥幸心理。

(3)工作忙乱,没有认识到危险性。

(4)认为作业较简单,不需要采取防范措施。

11、安全生产管理中“五查”的内容:

(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认识是否正确,安全责任心是否强。

(2)查制度。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3)查纪律。查安全纪律、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的执行情况。

(4)查领导。查领导是否把安全工作摆到议事日程上。

(5)查隐患。查各项隐患是否按时整改。

第八章 职业卫生篇

企业安全知识几大类,企业安全知识培训内容有哪些(9)

1、职业卫生“三同时”原则

“三同时”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技术的改造工程项目中,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什么是劳动保护?

劳动保护是企业和用人单位采取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消除劳动者劳动生产过程中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不良条件及行为,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3、我国劳动保护的方针是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4、化学毒物对人体的危害:

(1)破坏中枢神经系统,如环己醇、环己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等中毒表现为头昏、头痛、失眠、兴奋等。

(2)损坏呼吸系统,如液氨、浓氨水等引起鼻炎、气管炎等。

(3)损坏血液系统,如一氧化碳、苯中毒能使血液的转氧功能发生障碍,出现窒息性状态。

(4)皮肤溃烂。如强酸、强碱等化学药品可导致皮肤溃烂。

(5)化学毒物产生的气体:①有毒气体是通过人的呼吸器官在人体内部对人体内部其它组织器官造成危害的气体,如硫化氢、氰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气体。由于这些气体在人体内部一般起的作用是抑制人体内部组织或细胞的换氧能力,引起肌体组织缺氧而发生窒息性中毒,因此也叫窒息性气体。

②腐蚀性气体一般是消毒气体如氯气、臭氧气体、二氧化氯气体等发生泄露时,对人体的呼吸系统起腐蚀作用产生毒害。

③而易燃易爆气体则通过与空气混合产生一定比例时遇明火引起燃烧甚至爆炸而造成生命危害,如甲烷、氢气等。

5、有毒物品进入人体的途径。

(1)皮肤

毒物经毛囊空间达到皮脂腺,小部分通过汗腺进入人体,直接进入血液系统。

(2)呼吸道

企业中的各类危险化学品经化学反应产生的有毒气体和易挥发性液体毒物,主要是从呼吸道进入人体。此类毒物在化工企业居多。

(3)消化道

误食、不讲卫生;经鼻咽部混入其分泌物中,无意被吞入。

6、几种毒物的简单介绍和救护常识。

(1)氢氧化钠(烧碱)的中毒、泄露处理及急救措施

(a)氢氧化钠,化学式为NaOH,俗称烧碱、火碱、片碱、苛性钠(香港亦称“哥士的”),为一种具有高腐蚀性的强碱,一般为片状或颗粒形态,易溶于水并形成碱性溶液,可增强水的导电性。

氢氧化钠为白色半透明结晶状固体。其水溶液有涩味和滑腻感。

密度:2.130g/cm³

熔点:318.4℃

沸点:一个标准大气压下为1390℃

溶解性:极易溶于水,溶解时放出大量的热。易溶于水、乙醇以及甘油。

潮解性:氢氧化钠在空气中易潮解。

吸水性:固碱吸湿性很强,露放在空气中,吸收空气中的水分子,最后会完全溶解成溶液,但液态氢氧化钠没有吸湿性。

相对分子质量:40.00

(b) 中毒处置:侵入途径——吸入、食入。

氢氧化钠有强烈刺激和腐蚀性。粉尘或烟雾会刺激眼和呼吸道,腐蚀鼻中隔,皮肤和眼与NaOH直接接触会引起灼伤,误服可造成消化道灼伤,黏膜糜烂、出血和休克。

氢氧化钠不会燃烧,遇水和水蒸气大量放热,形成腐蚀性溶液;与酸发生中和反应并放热;具有强腐蚀性;危害环境。

氢氧化钠燃烧(分解)产物:可能产生有害的毒性烟雾。

(c) 防护措施

呼吸系统防护:必要时佩带防毒口罩。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防护服:穿工作服(防腐材料制作)。小心使用,小心溅落到衣物、口鼻中

手防护:戴橡皮手套。

其它:工作后,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d)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可用5~10%硫酸镁溶液清洗,或在没有硫酸镁溶液情况下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3%硼酸溶液冲洗。或在没有硼酸溶液的情况下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少量误食时立即用食醋、3~5%醋酸或5%稀盐酸、大量橘汁或柠檬汁等中和;给饮蛋清、牛奶或植物油并迅速就医,禁忌催吐和洗胃。

(e) 泄漏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周围设警告标志,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好防毒面具,穿化学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用清洁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以少量NaOH加入大量水中,调节至中性,再放入废水系统。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水放入废水系统。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处理无害后废弃。

(2)一氧化碳的中毒、泄露处理及急救措施

(a)一氧化碳的物理性质:一氧化碳通常是无色、无味、有毒的气体,密度比空气略小,难溶于水。

(b)一氧化碳的毒性:CO和人体血红蛋白 的结合力比氧与血红蛋白的结合力强,人吸入CO会造成人体缺氧,严重者会致死。

(c)中毒处置——现场急救

①立即将病人移离中毒现场,置于新鲜空气处,如为密闭空间内应立即开窗通风,松开病人衣领、裤带。保持呼吸道通畅,注意保暖。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

②迅速纠正缺氧。这是抢救CO中毒患者的关键。迅速给氧是纠正缺氧最有效的方法。轻度中毒者给予鼻导管或面罩低流量吸氧,中重度中毒者给予高流量吸氧,氧流量为8~10 L/min(时间不超过24 h,以免发生氧中毒)。

(d)泄漏应急处理:视条件切断气源,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至安全地带,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如有可能,将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防止泄漏氢气进入封闭空间。气瓶泄漏可移至空旷处缓慢放空。

消除方法:合理通风,加速扩散。

(3)天然气的中毒、泄露处理及急救措施

1)天然气危险概述:天然气是一种火灾和爆炸危险性较大的混合气体,含有大量的低分子烷烃混合物,以烃类中的甲烷、乙烷、丙烷和丁烷为主,属甲类易燃、易爆气体,其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极易燃烧爆炸。其密度比空气小,如果出现泄漏则能无限制地扩散,易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而且能顺风飘动,形成着火爆炸和蔓延扩散的重要条件,遇明火回燃。

(4)油漆和稀料危险特性

1)油漆危险特性概述:油漆危险性类别:第3.2类 易燃液体,主要成分:混合物,有机混合溶剂。外观与性状:有刺激性气味的易挥发液体。

危险特性: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物质能发生强烈反应。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流速过快易产生和积聚静电。在高温、高热环境下受热的容器有爆裂危险。

2)稀料的概述:

1.物理和化学特性:

稀料是无色透明液体,不溶于水,是石油的直接馏分,它同汽油一样,属易燃易爆危险品。

稀料的冰点为零下116℃,沸点为 34.6℃,闪点为零下45℃,爆炸极限为1.85~36.5%。极易挥发。腐蚀皮肤。

2.危险性:

绝缘性较强,很容易产生静电。如果用塑料桶装稀料,反复摇晃后,内部可产生高达15000伏的静电,一旦放电,即可酿成火灾

稀料对塑料还有软化作用,盛装稀料过久,塑料就会软化破口而渗漏出稀料,因而发生火灾的可能性就更大。

稀料极易挥发,在短时间内挥发的油气可以扩散到数米以外乃至数10米,如果遇到火种,即可着火,当油气着火后,火焰会沿着气流相反的方向回火,从而引起猛烈的大面积燃烧。

3.使用与保护:

运输和使用时使用乳胶手套等防护用品,禁止接触皮肤。

4.防护措施:

稀料使用场所,应该严格控制油气在空中的浓度,不得超过0.3毫克/升。一旦发现油气超标,应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通风换气,降低其浓度,使之达不到爆炸浓度极限。

运输稀料时,不得野蛮装卸,应轻装轻卸,防止摩擦、震荡。利用汽车运输时,应在贮罐尾部安装金属链条接地,以导除静电电荷,防止火灾的发生。在使用、贮存稀料的场所,不得有火源,安装的电器设备必须是防火防爆型的。不要用塑料桶盛装稀料,应用金属容器。输导稀料的导管不宜用塑料管,金属导管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措施。利用稀料清洗涂装工具时,应格外小心,防止摩擦产生静电而引发火灾。

5.安全处理

运输、储存仓库、使用场所应配备足够的灭火设备,如干粉、二氧化碳、卤代烷灭火器等。发生稀料火灾,不可用水扑救,只能用化学灭火剂扑救。当灭火剂不够时,也可用沙土扑救。

7、职业性危害因素

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过程中、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从业人员健康的因素,称为职业性危害因素。如生产焊接粉尘、高温、低温、噪声、振动、射线等。

8、自救、互救的方法

(1)心脏复苏术:心脏停止跳动后的抢救方法,在现场抢救中可应用心前区叩击术和胸外心脏挤压术。

在心脏停止跳动后的一二分钟内,心脏的应激性增强,叩击心前区往往可使心脏复跳。

操作方法:当发现心脏停跳后,立即用拳头叩击心前区。拳击力中等(能激起胸内震动的力量),一般连续叩击3-5次。并观察脉搏、心跳,如出现心跳,就说明复苏成功。若没有成功即应放弃,改为胸外心脏按压术。

(2)胸外心脏按压术

这种方法是通过按压胸骨下端而间接地压迫左右心室,使血流进入主动脉和肺动脉,建立有效的循环,为心跳恢复创造条件。

操作方法:伤员仰卧在硬板床或地上,术者一掌根部置于患者胸骨下端,另一掌交叉重叠于手背上,以肘和臂力有节律地、冲击式地向患者脊柱后方垂直下压,以能压下3~5厘米的深度为宜。压后迅速抬手,使胸骨复位(手不离开胸),利于心脏舒张。连续按压每分钟60~80次。胸外按压时应经常检查按压效果。主要是观察颈动脉和股动脉有无搏动,如无效应考虑操作方法和压力不当,及时改进。因为无效的按压不仅起不到治疗作用,反而延误抢救时间。

按压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A、按压位置要正确。否则不仅无效,且会出现肋骨骨折、气胸、心包出血、胃内容物反流窒息等。

B、开始按压时不要用力过猛,最初2~3次用力小些,以摸索患者胸廓的弹性。

C、在胸外心脏按压时,必须配合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

D、新生儿可用2~3个手指进行按压。

E、按压与抬手及其间歇的时间为1:2:3,三者分清就显得有节奏而不能停顿。

呼吸复苏术一般与心脏复苏术同时进行,常用的有口对口人工呼吸和人工加压呼吸(需要器械)两种方法。

第九章 安全通则篇

企业安全知识几大类,企业安全知识培训内容有哪些(10)

第一节 操作、检修安全要求

1、操作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技术指标,不允许超过规定的温度、压力、流量等。

2、在加减量操作中应该缓慢,不可操作过急,以防止气体冲击震裂设备和管线。

3、放空时阀门开启应缓慢,防止突然开大产生静电,以不超过25米/秒为宜,尤其夏季更应注意,如有雷击应停止放空。

4、压缩机应维持正压,防止吸入空气而发生爆炸。

5、在漏有毒气的地方工作时应带防毒面具,并至少有二人在场,以便监护。

6、开启蒸汽管道阀门时,应慢慢开启,待管子温度逐渐提高后方可全开,并排放冷凝水。

7、检修密闭容器,应放尽压力,排除有毒介质,上好盲板,使之与系统隔绝,并用惰性气、蒸汽、水进行置换,拆出人孔盖,经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检修工作,并需有二人以上监护,如需动火,经有关部门批准,需用照明时,应采取防爆措施。

8、禁止带压力抽插盲板和使用不合格的盲板。

9、抽插有毒介质的盲板时,非工作人员一律离开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戴上防毒面具,并有人监护。

10、法兰、盘根漏气,不允许带压拧紧螺栓,防止螺栓拧断或盘根冲击伤人。

11、传动设备的皮带轮、联轴器、明齿轮、砂轮等危险部分都要安装防护罩,运行期间,禁止拿掉。

12、更换有压力或有毒介质的管道、法兰、阀门时,应放尽压力,排除有毒介质后,十分小心地渐渐松开,确已无介质时,始可全部松开。

13、传动设备检修完毕后,应将防护装置完整地安上。

14、检修有电的机器设备时,应先通知电工切断电源,否则禁止工作。

15、进行起重工作时,应先检查一切工具、绳、卡是否完备合用,不合质量的禁用,起重时禁止下面行人或工作。

16、高空作业,工作前应先检查临时架是否牢固,2米以上应系安全带,安全带要有质量保证。

17、分层作业,下层工作者应戴安全帽,上层工作者应将工具备件妥善放置,不得从上面向下扔东西,以免伤人。

18、各种设备必须建立使用、检查、维修、保养制度,不准超温、超压、超负荷和带病运行。

19、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装置必须保持齐全,灵敏可靠。

20、更换或拆除有压力或有毒介质的管道、法兰、阀门时,应将压力卸至零位,打开放空阀,安全分析合格后,方准进行检修。

21、经常处于开或关的阀门上应挂上“禁止”标志或实行铅封。

22、高大设备、建筑要设可靠的避雷装置,电机要设继电保护,快速熔断保护装置。

23、拆脱的电线头必须用绝缘布包扎,抢救触电者必须先切断电源,用干木、塑质物挑开电线后,方可接触电击者。

24、生产场所应保持整齐和清洁,为生产所设的坑、沟、池必须有盖板或围栏、平台必须有栏杆。

25、车间、库房应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生产区和生活区应设置一定数量的消防栓,,并定期检查、维修、管理。

26、电机、高温设备、管道不允许烘烤衣服或其它易燃物品。

第二节 一般电气安全要求

1、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可熔保险器或自动开关。

2、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在三相四线制系统中,不允许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一部分设备保护接零。

3、运转设备的马达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4、当电气设备进行修理时,在开关处,应挂上标志“有人工作,禁止合闸”。

5、临时线路的架设,其对地距离室内不得低于2.5m,室外不低于3m,必须排列整齐,不能从内有易燃、易爆和高温潮湿的设备上绕过。

6、除特许者外,一般不得从事带电修理工作。

7、任何电气设备未经证实无电时,一般当有电对待。

8、保险熔断了,严禁用其它金属导体代用。

9、在任何情况下,非专职电工,不准私自安拆电灯、移动电线、接电线、电钻、电焊、电风扇等电气设备。

10、电气设备要注意保护,防止进水或蒸汽。

11、在调换灯炮时,必须拉下开关,然后再进行更换。

12、禁止在电线上晒衣物和悬挂东西。

13、电气设备着火,应先切断电源,然后用四氯化碳、干粉、二氧化碳等灭火器灭火,不得使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

14、严禁用汽油、熔剂油擦洗电气设备及变配电室内地面等。

15、严禁使用金属器具(如钢卷尺)接近带电的电气设备。

16、无人配电室、变压器间、动力箱等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持门窗完整,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配电室。

17、电气设备停车在24小时后再开车时,应经电工测量绝缘电阻,并经电工允许后方可使用。

18、进入配电室或运转设备附近,应扣紧衣裤、袖口、戴好帽子,禁止穿带钉子鞋、短衣等,女同志的头发必须全部压入帽内,在室内严禁说笑打闹,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配电室

第三节 防火防爆安全注意事项

1、生产区、禁火区内一律禁止吸烟和无证动火。

2、生产区内需动火者,应办理动火手续,经过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能动火。

3、不遵守安全规定的错误行为,任何人都有权制止。

4、可燃烧的物品及能引起燃烧的化学药品的存放地点,禁放木板、草席、纸张等物品。

5、车间内用过的带油棉纱布不可乱丢,应集中存放。

6、高温设备、管道或旁边,禁止烘烤衣物或其它可燃烧的物品。

7、电气设备防爆型装置应经常进行检查有无损坏,如有损坏应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以免发生电火花而造成着火或爆炸事故。

8、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9、严禁未经批准的各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区。

10、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学危险品。

11、 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第四节 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安全须知

液化石油气钢瓶是一种轻便的储气装置,属于家庭炊事灶具,在公司多用于食堂、生产车间。由于气瓶使用在厨房和车间环境潮湿、容易发生瓶体腐蚀;气瓶阀门经常开关容易发生泄漏;瓶体内部储气长期受压等不安全因素较多,在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上细小的忽略将会给您的生命及生活带来困扰及麻烦,在此提示您,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请注意安全防范:

1、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应选用合格和经过检验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时,应先打开钢瓶角阀,后打开燃气器具阀门。用后应先关闭钢瓶角阀,后关闭燃气器具阀门。严禁只关燃气器具阀门,不关钢瓶角阀。

2、连接液化石油气钢瓶与燃气器具的软管长度不得超过3米或短于0.5米,软管两端必须用卡箍紧固,发现软管老化、破损、开裂应及时更换,不能穿门过墙使用软管。

3、严禁用热源对液化石油气钢瓶加温;不得碰撞敲打,不得接近热源,火源或与化学危险物品混存;严禁采用热水烫、烘烤、火烧等方法对钢瓶加热;严禁摇晃、扳倒钢瓶用气;用户在临睡前、外出前和使用后,请别忘了将钢瓶角阀拧紧;严禁擅自排放钢瓶内的残液;严禁摔砸钢瓶和擅自拆卸瓶阀等附件。

4、每次用气后,应对液化石油气钢瓶角阀和燃气器具的关闭情况进行检查,以防漏气。

5、使用50千克液化石油气钢瓶时,应设有独立间或隔墙,钢瓶的存放量不能超过4个;地下室、半地下室严禁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6、不能在气瓶间休息或睡觉。

7、使用液化石油气时不要离人,锅、壶不宜盛水过满;不要让老弱病残、精神不正常的人使用;要教育儿童不要玩弄灶具;钢瓶灌装量不得超过容器容积的85%。

8、要经常检查液化石油气钢瓶及灶具,特别是连接处,发现气瓶后面胶管、灶具等处有轻微泄漏问题应立即关紧气阀,并及时打开门窗通风。检查泄露之处可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试漏。

9、装有液化石油气的钢瓶不得存放在卧室、办公室、公共场所和重要设备场所。应严防高温和阳光曝晒。在厨房里钢瓶与灶具要保持1---1.5米的距离,并不得与其他火源同室布局。

10、液化石油气在使用过程中,往往要剩一些残液,残液中也含有一定浓度的液化石油气,当其挥发到空气中,与之形成爆炸混合气体时,遇明火即会轰燃。将残液倒入水中,因其比空气重,不溶于水,就飘浮在水面,随时有引起火灾爆炸的危险。所以,残液应由充灌单位统一回收,用户不要自行处理。

11、若液化石油气泄漏,遇明火、电火花或磨擦火星都会造成事故,在发现室内液化石油气大量泄漏时,家庭内所有电器均应保持原有状态,既不能关闭,也不能开启,电话机也不能使用。应该轻开下风向门窗通风置换,或采取应急措防护措施关闭瓶阀、转移气瓶等应急措施。

12、液化石油气钢瓶按国家有关压力容器使用安全规定,必须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检测(主要包括瓶阀检查、瓶体气密性检验、瓶体内部清理、表面除锈、静电喷涂防腐、检验标识喷涂等工序),超期钢瓶严禁使用和灌装。

第五节 如何正确使用氧气瓶?

氧气瓶是贮存和运输氧气的专用高压容器,它是由瓶体、瓶箍、瓶阀和瓶帽4部分组成。其瓶体外部有两个防震胶圈,瓶体为天蓝色,并用黑漆标明“氧气”两字,用以区别其它气瓶。氧气作为一种理想的助燃气体,广泛应用于焊接和切割中。由于氧气是一种盛装助燃压缩气体的移动式容器,压力高,装卸运输频繁,使用环境杂乱,往往使氧气瓶的使用处于不安全的状态,一旦发生气瓶爆炸事故,将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

A、目前在氧气瓶使用与管理上主要存在着以下几种隐患:

1.超检验期充装。根据原劳动部《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氧气瓶必须每3年检验一次。其目的是为了及时查清氧气瓶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缺陷和隐患以避免事故的发生。但目前使用中氧气瓶超检验期充装的现象较为严重,给安全使用带来了严重的隐患。

2.附件损坏、丢失。氧气瓶的附件中有瓶阀、手轮、瓶帽和防震胶圈。瓶帽是为了防止气瓶瓶阀在搬运过程中被撞击而损坏,甚至被撞断使气体高速喷出,推动瓶阀和手轮向前高速飞动造成伤亡事故。防震圈是为了防止气瓶受撞击的一种保护装置,要求具有一定的厚度和弹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明确规定,运输和装卸气瓶时,必须配带好防护帽。但在实际使用中氧气瓶附件齐全的很少,大多数没有瓶帽、手轮,瓶阀伤痕累累,阀杆被撞弯,甚至严重变形,给安全使用带来严重威胁。

3.太阳曝晒。《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气瓶运输,夏季使用时应防止曝晒。因为氧气瓶的容积是有限的,曝晒会使瓶内介质温度升高,导致瓶内压力骤增,使气瓶处于危险状态。有些用户在运输中没有采取遮阳措施,夏天使用时将氧气瓶置于太阳下暴晒。尤其是夏季公路温度经常达到40多度,倘若气瓶本身存在缺陷,充装过量或者相互撞击,就有可能发生爆炸事故。

4.安全距离不够。《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氧气瓶使用时必须距明火10米以外,贮存时严禁和乙炔瓶同室存放。许多用户却忽视了这项要求,存在着焊接作业时氧气瓶距焊接点的距离不够10米,氧气瓶、乙炔瓶同室存放的现象。一旦气瓶漏气,遇上明火发生爆炸,将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5.野蛮装卸。运输和使用中,野蛮装卸的现象很普遍,如短距离运输时,将氧气瓶用力推倒,然后顺地面滚动;车辆运输时固定不牢,气瓶相互碰撞,从车辆上直接向下推等等。如某市制氧厂用汽车装运氧气瓶到某企业,卸车时将氧气瓶推下撞击到另一只气瓶上,引起两只气瓶同时爆炸。

6,超装。氧气瓶在充装时由于违反操作规程或操作失误造成超装,使瓶内压力升高,并超过它的许用应力,最后发生过量的塑性变形而爆炸。

B、氧气瓶的安全使用应遵守以下几点:

为保障氧气瓶的使用安全,国家先后颁布了《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等法规和标准,对氧气瓶的设计、制造、检验、充装和使用等都做了科学和明确的规定。

1.使用的氧气瓶必须是国家定点厂家生产的。新瓶必须有合格证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

2.氧气瓶必须按规定定期检验。超期的气瓶严禁充装。

3.氧气瓶禁止与油脂接触。操作者不能穿有油污过多

的工作服,不能用手、油手套和油工具接触氧气瓶及其附件。

4.氧气瓶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远离明火与热源,其

使用安全距离应在10米以上,与乙炔瓶的距离应不少于3米,并不能同室存放。

5.冬季使用氧气瓶,如遇瓶阀或减压器冻结,可用开水或蒸气解冻,禁止明火烘烤。

6.氧气瓶内的氧气不应用尽,要求保留0.1MPa以上的余压以防止其它气体倒流进入瓶内。

7.与电焊工同在一处作业时,为防止气瓶带电,应在瓶底加绝缘垫。与气瓶接触的管道设备应设接地装置,防止因产生静电而引起火灾和爆炸。在同一场地进行焊接作业时,氧气瓶要保证绝缘,气瓶不可导电。

8.安装减压器前,应先开启瓶阀吹掉瓶嘴处污物,开启瓶阀动作要轻缓,人要站在侧后面。

9.夏季露天作业和运输时,氧气瓶要遮阳防止曝晒,避免气体膨胀造成超压。

10.应随时检查氧气瓶的状态,防震胶圈要完好无损。为保护瓶阀,运输和储存时必须装配瓶帽。

第九章 安全法律篇

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1、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2、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5、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6、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7、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8、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二节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1、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2、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现场和作业人员的管理,履行下列义务:

(1)制订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2)聘用持证作业人员,并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3)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4)确保持证上岗和按章操作;

(5)提供必要的安全作业条件;

(6)其他规定的义务。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并自觉接受用人单位的安全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2)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3)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4)拒绝违章指挥;

(5)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6)其他有关规定。

4、罚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吊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1)持证作业人员以考试作弊或者以其他欺骗方式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

(2)持证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或者管理造成特种设备事故的;

(3)持证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报告造成特种设备事故的;

(4)持证作业人员逾期不申请复审或者复审不合格且不参加考试的;

(5)考试机构或者发证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超越发证范围考核发证的。

违反前款第(1)、(2)、(3)、(4)项规定的,持证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违反前款第(2)、(3)项规定,造成特大事故的,终身不得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5、罚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1)违章指挥特种设备作业的;

(2)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或者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用人单位未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的。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目录

序号

作业种类

项 目

备 注

01

锅炉作业

锅炉操作

注明设备类别和作业级别

水处理作业

注明设备类别和作业级别

02

压力容器作业

压力容器操作(含带压密封、罐车充装)

注明设备类别和作业级别

气瓶充装

注明气体种类和作业级别

氧舱维护

注明设备类别和作业级别

03

压力管道作业

压力管道操作(含带压密封)

注明设备类别和作业级别

04

电梯作业

机械安装维修

注明设备类别和作业级别

电气安装

注明设备类别和作业级别

电气维修

注明设备类别和作业级别

电梯司机

注明设备类别和作业级别

05

起重机械作业

机械安装维修

注明设备类别和作业级别

电气安装

注明设备类别和作业级别

电气维修

注明设备类别和作业级别

司索

注明设备类别和作业级别

指挥

注明设备类别和作业级别

司机

注明设备类别和作业级别

序号

作业种类

项 目

备 注

06

客运索道作业

安装

注明设备类别和作业级别

维修

注明设备类别和作业级别

司机

注明设备类别和作业级别

编索

注明设备类别和作业级别

07

大型游乐设施作业

安装

注明设备类别和作业级别

维修

注明设备类别和作业级别

操作

注明设备类别和作业级别

序号

作业种类

项 目

备 注

08

场(厂)内机动车辆作业

司机

注明设备类别和作业级别

维修

注明设备类别和作业级别

09

特种设备焊接作业

承压焊

注明作业级别

结构焊

注明作业级别

10

安全附件维修作业

安全阀维修

注明作业级别

11

特种设备管理

锅炉安全管理

注明作业级别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

注明作业级别

气瓶充装安全管理

注明作业级别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

注明作业级别

电梯安全管理

注明作业级别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注明作业级别

客运索道安全管理

注明作业级别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

注明作业级别

第三节 劳动合同法(摘录)

1、《劳动合同法》中所称的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学校);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无规定的,适用本法。

关于事业单位,目前分两类四种:其中官办三种:

(1)有公共管理职能的,适用公务员制度,如“四监会”,不适用式劳动合同法。

(2)企业化经营的,如出版社,适用本法。

(3)教科文卫单位,如大学,一般都有聘用合同,这就是用本法96条,目前国务院还没有发布一个专门的法规调整,所以其也适用本法。民办一种:(即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学校)。

2、《劳动合同法》鼓励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并非劳动关系成立的生效要件,只是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一个佐证而已。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惩罚性赔偿是从第二个月起算)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前一年内,付23个月工资,之后是无固定期限合同)

3、《劳动合同法》鼓励劳动合同长期化。无固定期限合同签订的法定条件有三种(14条):

①连续工作满十年(专指已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单位,可以多个合同期限连续计算但不能中断)

②连续工作满十年,重签合同快退休。(专指首次实行或改制为劳动合同制度的单位,重订合同时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主要为了照顾老职工。)

③连续两次订合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违法乱纪)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劳动者能力有缺陷)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即:在 2008年1月1日之后,才开始计算连续签订的次数。)

为了让劳动者尽量争取签到无固定期限合同,该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哪三种情形下单位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有重大过错(39条)

②劳动者能力有缺陷(40条)

③单位经济性裁员(41条)

5、《劳动合同法》禁止约定违约责任,只有法定的两种违约责任:

一是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服务期专指因培训而产生的服务期限,区别于合同期。岗前的技术培训不是专项培训,其条件很严格,一般针对特定项目,必须提供了专项的职业培训费用。)

二是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不得约定违约金,旨在保护劳动者的自由择业权和人身自由权。

6、《劳动合同法》压缩了试用期的上限,最多6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或者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有过错解除合同)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无过错,没能力)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7、劳动合同的解除包括劳动者主动解除和用人单位主动解除两种情况。

劳动者主动解除包括预告解除〔提前30日(试用期为提前3日)通知即可,第37条〕和随时解除(第38条)两种。

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包括劳动者有重大过错(即可解除,第39条)、劳动者能力有缺陷(提前30日,第40条)和单位经济性裁员(提前30日,第41条)三种情况。

8、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一是劳动者有重大过错(第39条);二是劳动者的预告解除;三是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9、《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种非典型的劳动用工形式:

一是劳务派遣,主要特点是: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二是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摘录)

1、 火灾预防

第十六条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三条 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第二十七条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产品标准,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 灭火救援

第四十四条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第五十条 对因参加扑救火灾或者应急救援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3、监督检查

第五十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及时查处。

4、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一)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二)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三)谎报火警的;

(四)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

(五)阻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第六十六条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使用

1、火灾种类

(1)A类火灾:指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燃烧的火灾;

(2)B类火灾:指甲、乙、丙类液体如汽油、煤油、柴油、甲醇、乙醚、丙酮等燃烧的火灾;

(3)C类火灾:指可燃气体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丙烷、乙烯、氢气等燃烧的火灾;

(4)D类火灾:指可燃金属如钾、钠、镁、钛、锆、锂、铝合金等燃烧的火灾;

(5)E类火灾:带电火灾:指带电物体燃烧的火灾。

(6)F类火灾:烹饪油脂类火灾。

2、燃烧条件:可燃物、着火点及助燃剂。

3、灭火原理:破坏燃烧条件

4、方法:冷却法、窒息法、隔离法、化学抑制法(化学中断法)

(1)冷却灭火。对一般可燃物来说,能够持续燃烧的条件之一就是他们在火焰或热的作用下 达到了各自的着火温度。因此,对一般可燃物火灾,将可燃物冷却到其燃点或闪点以下,燃烧反应就会终止。水的灭火机理主要是冷却作用。

(2)窒息灭火。各种可燃物的燃烧都必须在其最低氧气浓度以上进行,否则燃烧不能持续进行。因此通过降低燃烧物周围的氧气浓度可以起到灭火的作用。通常使用的二氧化碳、氮气、水蒸气等的灭火机理主要是窒息作用。

(3)隔离灭火。把可燃物与引火源或氧气隔离开来,燃烧反应就会自动终止。火灾中,关闭有关阀门,切断流向着火区的可燃气体和液体通道;打开有关阀门,使已经发生燃烧的容器或受到火势威胁的容器中的液体可燃物管道导至安全区域,都是隔离灭火的措施。

(4)化学抑制灭火。就是使用灭火剂与链式反应的中间体自由基反应,从而使燃烧的链式反应中断使燃烧不能持续进行。常用的干粉灭火剂、卤代烷灭火剂的主要灭火机理就是化学抑制作用。

5、灭火器的选型

常用的灭火剂:水、砂、四氯化碳、化学泡沫、空气泡沫、卤化物、干粉、二氧化碳及烟雾等。灭火器选型

(1)扑救A类火灾应选用水型、泡沫、磷酸铵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

(2)扑救B类火灾应选用干粉、泡沫、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

注:化学泡沫灭火器不能灭B类极性溶剂火灾。醇、醛、酮、醚、酯等都属于极性溶剂。因为化学泡沫与有机溶剂接触,泡沫的水分会迅速被吸收,使泡沫很快消失,就起不到灭火作用;

(3)扑灭C类火灾应选用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

(4)扑救带电火灾应选用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型灭火器;

(5)扑救A、B、C类和带电火灾应选用磷酸铵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

(6)扑救D类用干沙

(7)如在锅等常压烹饪器具发生,则立即由锅盖扑灭。

6、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把灭火器颠倒上下摇晃几下、拉起提环、站在上风向,将喷嘴对准起火根部,压下压把。注意事项:

(1)选用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因为不同灭火剂之间可能产生的相互反应、污染及其对灭火的影响。致使灭火效力明显降低。磷酸铵盐干粉同碳酸氢钠干粉、碳酸氢钾干粉不能联用。碳酸氢钠干粉、碳酸氢钾干粉同蛋白泡沫、化学泡沫也不能联用。

(2)扑救电气及其它带电设备火灾时,先断开电源,再扑救。

(3)干粉存放温度过低冻结,气温过高会引起药剂分解。一般在-10—45度。

7、二氧化碳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拔去保险帽,站在上风向、对准燃烧物根部、按动启闭阀。

安全措施:1.二氧化碳达到8.5%时,会使血压升高、呼吸困难;含量大20%呼吸衰弱,严重者可窒息死亡,在狭窄空间注意。2.勿逆风,二氧化碳喷射距离短,很快会被吹散,妨碍灭火。3.防止冻伤。

存放温度不得超过42度,因为钢瓶受热,液态二氧化碳变为气态,使压力剧增,易发生爆炸事故。

第五节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祥见xx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第六节 操作规程(祥见xx有限公司安全操作规程汇编)第十章 触电急救和一般创伤急救知识第一节 触电急救

触电急救必须分秒必争,立即就地迅速用心肺复苏法进行抢救,并坚持不断地进行,同时及早与医疗部门联系,争取医务人员接替救治。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救治前,不应放弃现场抢救,更不能只根据没有呼吸或脉搏擅自判定伤员死亡,放弃抢救。只有医生有权做出伤员死亡的诊断。

1脱离电源

1.1 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因为电流作用的时间越长,伤害越重。

1.2 脱离电源就是要把触电者接触的那一部分带电设备的开关、刀闸或其他断路设备断开,或设法将触电者与带电设备脱离。在脱离电源中,救护人员既要救人,也要注意保护自己。

1.3 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直接用手触及伤员,因为有触电的危险。

1.4 如触电者处于高处,解脱电源后会自高处坠落,因此,要采取预防措施。

1.5 触电者触及低压带电设备,救护人员应设法迅速切断电源,如拉开电源开关或刀闸,拔除电源插头等;或使用绝缘工具、干燥的木棒、木板、绳索等不到电的东西解脱触电者;也可抓住触电者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将其拖开,切记要避免碰到金属物体和触电者的裸露身躯;也可戴绝缘手套或将手用干燥衣物等包起绝缘后解脱触电者;救护人员也可站在绝缘垫上或干木板上,绝缘自己进行救护。为使触电者与导电体解脱,最好用一只手进行。如果电流通过触电者入地,并且触电者紧握电线,可设法用干木板塞到身下,与地隔离,也可用干木把斧子或有绝缘柄的钳子等将电线剪断,剪断电线要分相,一根一根地剪断,并尽可能站在绝缘物体或干木板上。

1.6 触电者触及高压带电设备,救护人员应迅速切断电源,或用适合该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并用绝缘棒)解脱触电者。救护人员在抢救过程中应注意保持自身与周围带电部分必要的安全距离。

1.7 如果触电发生在架空线杆塔上,如系低压带电线路,若可能立即切断线路电源的,应迅速切断电源,或者由救护人员迅速登杆,束好自己的安全皮带后,用带绝缘胶柄的钢丝钳、干燥的不导电物体或绝缘物体将触电者拉离电源;如系高压带电线路,又不可能迅速切断电源开关的,可采用抛挂足够截面的适当长度的金属短路线方法,使电源开关跳闸。抛挂前,将短路线一端固定在铁塔或接地引下线上,另一端系重物,但抛掷短路线时,应注意防止电弧伤人或断线危及人员安全。不论是何级电压线路上触电,救护人员在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时要注意防止发生高处坠落的可能和再次触及其他有电线路的可能。

1.8 如果触电者触及断落在地上的带电高压导线,且尚未确证线路无电,救护人员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如穿绝缘靴或临时双脚并紧跳跃地接近触电者)前,不能接近断线点至8—10m范围内,防止跨步电压伤人,触电者脱离带电导线后亦应迅速带至8_—10m以外后立即开始触电急救。只有在确证线路已经无电,才可在触电者离开触电导线后,立即就地进行急救。

1.9 救护触电伤员切除电源时,有时会同时使照明失电,因此应考虑事故照明、应急灯等临时照明。新的照明要符合使用场所防火、放爆的要求。但不能因此延误切除电源和进行急救。

2、伤员脱离电源后的处理

2.1 触电伤员如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

2.2 触电伤员如神志不清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用5s钟时间,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部,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2.3 需要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医疗部门接替救治。

3、呼吸的心跳情况判定

3.1 触电伤员如意识丧失,应在10s内,用看、听、试的方法,判定伤员呼吸心跳情况。

3.1.1 看——看伤员的胸部、腹部有无起伏动作;

3.1.2 听——用耳贴近伤员的口鼻处,听有无呼气声音;

3.1.3 试——试测口鼻有无呼气的气流。再用两手指轻试一侧(左或右)喉结旁凹陷处的颈动脉有无搏动。

3.2 若看、听、试结果,既无呼吸又无颈动脉波动,可判定呼吸心跳停止。

4、心肺复苏法

4.1 触电伤员呼吸和心跳均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正确进行就地抢救。

A、通畅气道;

B、口对口(鼻)人工呼吸;

C、胸外按压(人工循环)。

4.2 通畅气道

4.2.1 触电伤员呼吸停止,重要的是始终确保气道通畅。如发现伤员口内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时侧转,迅速用一个手指或用两手指交叉从口角处插入,取出异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部。

4.2.2 通畅气道可采用仰头颏法。用一只手放在触电者前额,另一只手的手指将其下颌骨向上抬起,两手协同将头部推向后仰,舌根随之抬起,气道即可通畅,气道是否通畅。严禁用枕头或其他物品垫在伤员头下,头部抬高前额,会更加重气道阻塞,且使胸外按压时流向胸部的血流减少,甚至消失。

4.3 口对口(鼻)人工呼吸

4.3.1 在保持伤员气道通常的同时,救护人员用放在伤员额上的手的手指捏住伤员鼻翼,救护人员深吸气后,与伤员口对口紧合,在不漏气的情况下,先连续大口吹起两次,每次1—1.5s。如两次吹气后试测颈动脉仍无波动,可判断心跳已经停止,要立即同时进行胸外按压。

4.3.2 除开始时大口吹气两次外,正常口对口(鼻)呼吸的吹气量不需过大,以免引起胃膨胀。吹气和放松时要注意伤员胸部应有起伏的呼吸动作。吹气时如有较大阻力,可能是头部后仰不够,应及时纠正。

4.3.3 触电伤员如牙关紧闭,可口对鼻人工呼吸。口对鼻人工呼吸吹气时,要将伤员嘴唇紧闭,防止漏气。

4.4 胸外按压

4.4.1 正确的按压位置是保证胸外按压效果的重要前提。确定正确按压位置的步骤:

a、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沿触电伤员的右侧肋弓下缘向上,找到肋骨和胸骨接合处的中点;

b、两手指并齐,中指放在切迹中点(剑突底部),食指平放在胸骨下部;

c、另一只手的掌根紧挨食指上缘,置于胸骨上,即为正确按压位置。

4.4.2 正确的按压姿势是达到胸外按压效果的基本保证。正确的按压姿势:

a、使触电伤员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救护人员立或跪在伤员一侧肩旁,救护人员的两肩位于伤员胸骨正上方,两臂伸直,肘关节固定不屈,两手掌根相叠,手指翘起,不接触伤员胸壁;

b、以髋关节为支点,利用上身的重力,垂直将正常成人胸古压陷3—5cm(儿童和瘦弱者酌减);

c、压至要求程度后,立即全部放松,但放松时救护人员的掌根不得离开胸壁。

按压必须有效,有效的标志是按压过程中可以触及颈动脉搏动。

4.4.3 操作频率

a、胸外按压要以均匀速度进行,每分钟80次左右,每次按压和放松的时间相等;

b、胸外按压河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同时进行,其节奏为:单人抢救时,每按压15次后吹气2次(15∶2),反复进行;双人抢救时,每按压5次后由另一人吹气1次(5∶1),反复进行。

5抢救过程中的再判定

5.1 按压吹气1min后(相当于单人抢救时做了4个15∶2压吹循环),应用看、听、试方法在5—7s时间内完成对伤员呼吸和心跳是否恢复的再判定。

5.2 若判定颈动脉已有搏动但无呼吸,则暂停胸外按压,而再进行2次口对口人工呼吸,接着每5s吹气一次(即每分钟12次)。如脉搏和呼吸均未恢复,则继续坚持心肺复苏法抢救。

5.3 在抢救过程中,要每隔数分钟再判定一次,每次判定时间均不得超过5—7s。医务人员未接替抢救前,现场抢救人员不得放弃现场抢救。

6、抢救过程中伤员的移动和转院

6.1 心肺复苏应在现场就地坚持进行,不要为方便而随意移动伤员,如确有需要移动时,抢救中断时间不应超过30s。

6.2 移动伤员或将伤员送医院时,除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并在其背部垫以平硬阀木板,移动或送医院过程中应继续抢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继续心肺复苏法抢救,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救治前不能中止。

6.3 应创造条件,用塑料袋装入砸碎冰屑作成帽状包绕在伤员头部,露出眼睛,使胸部温度降低,争取心肺脑完全复苏。

7、伤员好转后的处理

如伤员的心跳和呼吸经抢救后均已恢复,可暂停心肺复苏法操作。但心跳呼吸恢复的早期有可能再次骤停,应严密监护,不能麻痹,要随时准备再次抢救。

初期恢复后,神志不清或精神恍惚,躁动,应设法使伤员安静。

8、杆上或高处触电急救

8.1 发现杆上或高处有人触电,应争取时间及早在杆上或高处开始进行抢救。救护人员登高时应随身携带必要的工具和绝缘工具以及牢固的绳索等,并紧急呼救。

8.2 救护人员应在确认触电者已与电源隔离,且救护人员本身所涉及环境安全距离内无危险电源时,方能接触伤员进行抢救,并应注意防止发生高空坠落的可能性。

8.3 高处抢救

8.3.1 触电伤员脱离电源后,应将伤员扶卧在自己的安全带上(或在适当地方躺平),并注意保持伤员气道通畅。

8.3.2 救护人员迅速按2.3节和2.4节规定判定反应、呼吸和循环情况。

8.3.3 如伤员呼吸停止,立即口对口(鼻)吹气2次,再测试颈动脉,如有搏动,则每5s继续吹气一次,如颈动脉无搏动时,可用空心拳头叩击心前区2次,促使心脏复跳。

8.3.4 高处发生触电,为抢救更为有效,应及早设法将伤员送至地面。在完成上述措施后,应立即用绳索迅速将伤员送至地面,或采取可能的迅速有效措施送至平台上。

8.3.5 在将伤员由高处送到地面前,应再口对口(鼻)吹气4次。

8.3.6 触电伤员送至地面后,应立即继续按心肺复苏法坚持抢救。

9、现场触电抢救 对采用肾上腺素等药物应持慎重态度。如没有必要的诊断设备条件和足够的把握,不得乱用。在医院内抢救触电者时,由医务人员经医疗仪器设备诊断根据诊断结果决定是否采用。

第二节 创伤急救

1、创伤急救的基本要求

1.1 创伤急救原则上是先抢救,后固定,再搬运,并注意采取措施,防止伤情加重或污染。需要送医院救治的,应立即做好保护伤员措施后送医院救治。

1.2 抢救前先使伤员平静躺平,判断全身情况和受伤程度,如有无出血、骨折和休克等。

1.3 外部出血立即采取止血措施,防止失血过多而休克。外观无伤,但呈休克状态,神志不清,或昏迷者,要考虑胸腹部内脏或脑部受伤的可能性。

1.4 为防止伤口感染,应用清洁布片覆盖。救护人员不得用手直接接触伤口,更不得在伤口内填塞任何东西或随便用药。

1.5 搬运时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腰部束在担架上,防止跌下。平时搬运时伤员头部在后,上楼、下楼、下坡时头部在上,搬运中应严密观察伤员,防止伤情突变。

2、止血

2.1 伤口渗血

用较伤口稍大的消毒纱布数层覆盖伤口,然后进行包扎。若包扎后仍有较多渗血,可再加绷带适当加压止血。

2.2 伤口出血呈喷射状或鲜红血液涌出时,立即用清洁手指压迫出血点上方(近心端),使血流中断,并将出血肢体抬高或举高,以减少出血量。

2.3 用止血带或弹性较好的布带等止血时,应先用柔软布片或伤员的衣袖等数层垫在止血带下面,再扎紧止血带以刚使肢端动脉搏动消失为度。上肢每60mm,下肢每80mm放松一次,每次放松1—2mm,开始扎紧与每次放松的时间均应书面标明在止血带旁。扎紧时间不宜超过四小时。不要在上臂中三分之一处和帼窝下使用止血带,以免损伤神经。若放松时观察已无大出血可暂停使用。

严禁用电线、铁丝、细绳等作止血带使用。

2.4 高处坠落、撞击、挤压可能有胸腹内脏破裂出血。受伤者外观无出血但常表现面色苍白,脉搏细弱,气促,冷汗淋漓,四肢厥冷,烦躁不安,甚至神志不清等休克状态,应迅速躺平,抬高下肢,保持温暖,速送医院救治。若送医院途中时间较长,可给伤员饮用少量糖盐水。

3、骨折急救

3.1 肢体骨折可用夹板或木棍、竹竿等将断骨上、下方两个关节固定,也可利用伤员身体进行固定,避免骨折部位移动,以减少疼痛,防止伤势恶化。

开放性骨折,伴有大出血者,先止血,再固定,并用干净布片覆盖伤口,然后速送医院救治。切勿将外露的断骨推回伤口内。

3.2 疑有颈椎损伤,在使伤员平卧后,用沙土袋(或其他代替物)放置头部两侧使颈部固定不动。必须进行口对口呼吸时,只能采用抬颏使气道通畅,不能再将头部后仰移动或转动头部,以免引起截瘫或死亡。

3.3 腰椎骨折应将伤员平卧在平硬木板上,并将腰椎躯干及二侧下肢一同进行固定预防瘫痪。搬动时应数人合作,保持平稳,不能扭曲。

4、颅脑外伤

4.1 应使伤员采取平卧位,保持气道通畅,若有呕吐,应扶好头部和身体,使头部和身体同时侧转,防止呕吐物造成窒息。

4.2 耳鼻有液体流出时,不要用棉花堵塞,只可轻轻拭去,以利降低颅内压力。也不可用力擤鼻,排除鼻内液体,或将液体再吸入鼻内。

4.3 颅脑外伤时,病情可能复杂多变,禁止给予饮食,速送医院诊治。

5、烧伤急救

5.1 电灼伤、火焰烧伤或高温气、水烫伤均应保持伤口清洁。伤员的衣服鞋袜用剪刀剪开后除去。伤口全部用清洁布片覆盖,防止污染,四肢烧伤时,先用清洁冷水冲洗,然后用清洁布片或消毒纱布覆盖送医院。

5.2 强酸或碱灼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迅速将被浸蚀的衣物剪去。为防酸、碱残留在伤口内,冲洗时间一般不少于10min。

5.3 未经医务人员同意,灼伤部位不宜敷搽任何东西和药物。

5.4 送医院途中,可给伤员多次少量口服糖盐水。

6、冻伤急救

6.1 冻伤使肌肉僵直,严重者深及骨骼,在救护搬运过程中动作要轻柔,不要强时其肢体弯曲活动,以免加重损伤,应使用担架将伤员,平卧、并至温暖室内救治。

6.2 将伤员身上潮湿的衣服剪去后用干燥柔软的衣物覆盖。不得烤火或搓雪。

6.3 全身冻伤者呼吸和心跳有时十分微弱,不应误认为死亡,应努力抢救。

7、动物咬伤急救

7.1 毒蛇咬伤后,不要惊慌、奔跑、饮酒,以免加速蛇毒在人体内扩散。

7.1.1 咬伤大多在四肢,应迅速从伤口上端向下方反复挤出毒液,然后在伤口上方(近心端)用布带扎紧,将伤肢固定,避免活动,以减少毒液的吸收。

7.1.2有蛇药时可先服用,再送往医院救治。

7.2 犬咬伤

7.2.1 犬咬伤后应立即用浓肥皂水冲洗伤口,同时用挤压法自上而下将残留伤口内唾液基础,然后再用碘酒涂搽伤口。

7.2.2 少量出血时,不要急于止血,也不要包扎或缝合伤口。

7.2.3 尽量设法查明该犬是否为“疯狗”,对医院制订治疗计划有较大帮助。

8、溺水急救

8.1 发现有人溺水应设法迅速将其从水中救出,呼吸心跳停止者用心肺复苏法坚持抢救。曾受水中抢救训练者在水中即可抢救。

8.2 口对口人工呼吸因异物阻塞发生困难,而又无法用手指除去时,可用两手相叠,置于脐部稍上正中线上(远离剑突)迅速向上猛压数次,使异物退出,但也不可用力太大。

8.3 溺水死亡的主要原因是窒息缺氧。由于淡水在人体内能很快经循环吸收,而气管能容纳的水量很少,因此在抢救溺水者时不应“倒水”而延误抢救时间,更不应仅“倒水”而不用心肺复苏法进行抢救。

9、高温中暑急救

9.1 烈日直射头部,环境温度较高,饮水过少或出汗过多等可以引起中暑现象,其症状一般为恶心、呕吐、胸闷、眩晕、嗜睡、虚脱,严重时抽搐、惊厥甚至昏迷。

9.2 应立即将病员从高温或日晒环境转移到阴凉通风处休息。用冷水擦浴,湿毛巾覆盖身体,电扇吹风,或在头部置冰袋等方法降温,并及时给病人口服盐水。严重者送医院治疗。

10、有害气体中毒急救

10.1 气体中毒开始时有流泪、眼痛、呛咳、咽部干燥等症状,应引起警惕。稍重时头痛、气促、胸闷、眩晕。严重时会引起惊厥或昏迷。

10.2 怀疑可能存在有害气体时,应立即将人员撤离现场,转移到通风良好处休息。抢救人员进入险区必须带防毒面具。

10.3 已昏迷病员应保持气道通畅,有条件时给予氧气吸入。呼吸心跳停止者,按心肺复苏法抢救,并联系医院救治。

10.4 迅速查明有害气体的名称,供医院及早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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