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千多年前,孔子说过,“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意思是说,君子能够与别人和谐相处,却并不盲从苟同,小人则表面上看完全一致,实际上与别人面和心不和。“和而不同”思想,历来为人们所推崇,早已成为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在不仅是中国人处理人际关系的重要原则,也是我们党处理国家关系的重要原则之一。“和而不同”思想蕴含的深刻哲理,值得我们用心感悟。
用唯物辩证法的观点来解析“和而不同”,“不同”,是指客观世界事物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和”,是指不同事物相辅相成、共生共长。“和而不同”,就是各种不同事物在矛盾斗争中相互依存、有机统一。“和而不同”,生动体现了唯物辩证法关于矛盾斗争性与同一性关系的道理。
和而不同,要求尊重多样性的客观存在,在处理人际关系时能与各种不同的人友好相处。世界是多样化的,各种事物紧密联系在一起,既相互矛盾又相互依存,既在矛盾斗争中互相转化,又在矛盾斗争中交融共存。各种不同社会制度和历史文化的国家,都应互相尊重、和平共处,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在同志战友之间,不同思想观念、不同性格特点的人,更应该相互尊重,坦诚相见,和谐相处。任何一个地方和单位,都有各种各样的人,不同的人各有长短。要懂得尊重别人,坦诚友善待人,多用欣赏的眼光看待别人。既尊重别人的优长,也理解和宽容别人的不足,发现有问题应善意地提醒帮助别人。人总是喜欢善待和喜欢自己的人,不喜欢鄙视和仇视自己的人。同志战友相处,要有诚意善意,不能有妒意恶意,有误会有不开心要及时化解。
和而不同,不是没有是非原则的一团和气,而是在尊重别人、和谐相处的同时,保持自己的性格特点,保留个人的正确意见看法,特别是涉及大是大非问题时,应开展积极的思想交锋。战友之间、上下之间,有不同意见的争论碰撞、是非对错的分辨取舍,是很正常的事。通过民主讨论、思想交锋,既可以互相启发、集思广益、共同提高,还可以加深相互了解、增进友谊、加强团结。不能为了顾及面子、消极维护团结,有话不直说,正确意见不敢坚持。一个集体特别是一个班子内,如果只有随声附和、一种声音,就会死气沉沉,不可能充满生机活力。很多集体“闯红灯”的错误决定,就是由于只有“和”,没有“不同”,少了一点不同意见的坚持。
同而不和的思想行为之所以不足取,一是因为强求完全相同,不尊重别人的个性特点和不同意见,违背了多样化的客观实际,不符合大多数人的愿望;二是因为事实上是有所不同的,却硬要说成是完全相同,这是明摆着的说假话,丧失了诚信;三是因为当面附和说完全同意,背后又去说闲话、搞小动作,这不仅违反组织生活原则,而且违背了做人的道德。有不同意见,当面说、会上说,会后按集体议定的意见办,背后不说二话,这是君子风范;当面说得好,背后乱放炮,这就是一种小人行为。
我们要做“和而不同”的君子,不做“同而不和”的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