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务处工作职能
1.在校长及分管校长领导下,组织和管理全校教学工作。
2.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和教学意见,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学校每学期的教学工作计划。
3.负责管理各年级教学工作,指导各年级的教学活动。
4.组织好新学期学生入学、排课调课、学籍管理,收集整理各种教学报表。
5.组织期中和期末考试,定期进行教学质量分析,提出教学工作的改进意见。严格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学生学业成绩考查办法。
6.负责教学改革和管理的调查研究工作,制定教学改革计划,负责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及管理工作。
7.负责课程建设及评估工作,负责制定校本课程建设规划,负责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负责全校性选修课程的组织及管理。
8.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参加校内外各种形式的业务进修,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建立教师的业务档案,做好教师的业务考核工作。
9.指导图书馆、实验室、资料室工作,对所属各室、专业管理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工作指导。
10.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