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象形字,甲骨文“我”像有鋸齒的長柄兵器。“我”在出土文字及古文獻中常假借作第一人稱代詞,且久借不歸,其本義逐漸不為人知。東漢許慎和清代說文四大家都沒見過我字甲骨文,那麼他們又是如何分析“我”之字形的,且看下文分解。
一、段玉裁《说文解字注》
【段注1】施身自謂也。不但云自謂,而云施身自謂者,取施與我古為疊韻。施讀施捨之施,謂用己廁於眾中,而自稱則為我也。施者,旗貌也,引申為施捨者,取義於旗流下垂也。
【疏義】施身自謂:自己對自己的稱呼。不但說自謂,而且說施身自謂,因為施與我古為疊韻。施讀作施捨的施,指因自己置身眾人之中,而自稱自己為我。由此可見,我是相對於他人而言的,我字存在的現場必有他人。施是旗貌的意思,之所以引申為施捨者,取義於旌旗上梳齒條帶下垂,像施者惠澤眾人的樣子。
【段注2】《釋詁》曰:“卬、吾、台、予、朕、身、甫、余、言,我也。”又曰:“朕、予、躬,身也。”又曰:“台、朕、賚、畀、卜、陽,予也。”或以“賚、畀、卜、予”不同義。愚謂有我則必及人,故賚、畀、卜亦在施身自謂之內也。
【疏義】卬吾台予朕身甫余言,這些字都是我的意思。“朕、予、躬”意思是身;“台、朕、賚、畀、卜、陽”意思是予,身和予又都是我的意思,所以上面這些字通通都有我的意思。有人可能會質疑“賚、畀、卜”的意思不是我,其實“賚、畀、卜”都有賜與的意思,與猶予也,因此也可認為他們意義相通。在使用我的情境下,必有他人在場,而賜與也是須他人作為賜與對象,所以賚、畀、卜也是在“施身自謂”之列的。
【段注3】口部曰:“吾,我自稱也。”女部曰:“姎,女人自稱姎我也。”《毛詩》傳曰:“言,我也。”“卬,我也。”
【疏義】《詩經·周南·葛覃》:“言告師氏,言告言歸。”毛傳:“言,我也。”《邶風·匏有苦葉》:“招招舟子,人涉卬否,人涉卬否,卬須我友。”毛傳:“卬,我也。”
【段注4】《論語》二句而我吾互用,毛詩一句而卬我雜稱。蓋同一我義而語音輕重緩急不同,施之於文若自其口出。
【疏義】《論語·陽貨》:"(陽貨)曰:‘不可,日月逝矣,歲不我與。’孔子曰:‘諾,吾將仕矣。’”《論語·先進》:“子曰:‘回也,非助我者也,於吾言無所不說。’”《邶風·匏有苦葉》:“招招舟子,人涉卬否,人涉卬否,卬須我友。”我和吾,我和卬,意義相同,只是言者語氣輕重緩急不同罷了。付諸文字的時候,就是仿照口中所言。此外,上古時期“吾”字一般不用於動詞後面作賓語。
【段注5】或說我,傾頓也。謂傾側也。頃,頭不正也;頓,下首也。故引申為傾側之意。《賓筵》:“側弁之俄。”箋云:“俄,傾貌。”人部曰:“俄,頃也。”然則古文以我為俄也,古文假借如此。
【疏義】有一說,我是傾側的意思。頃是歪頭,頓是點頭,所以我就是 傾斜的意思。《詩經·小雅·賓之初筵》:“是曰既醉,不知其郵。側弁之俄,屢舞傞傞。”意思是說,這都是因為喝醉了酒,不知自己犯下過錯,帽子歪帶著,身體東倒西歪,群魔亂舞,根本停不下來。俄為什麼是有傾斜的意思,其實這正是俄的本意。從俄的甲骨文我們可以發現,左邊是一個人,右邊是一個我這種斧頭,將人的一隻腿砍斷。所以“俄”的本意就是腿瘸了,走路傾斜。這裡把我解釋成傾斜,可見是把我假借為俄了。
【段注6】从“戈“”手”(此为“我”字左半部分,输入法打不出来,可參閱上面段注原文圖片)。合二字不能定其會意形聲者,以“手(上同)”不定為何字也。五可切,十七部。
【疏義】許慎和段玉裁都不知道“我”字為獨體象形,所以生硬地將我字分為左右兩部分。段玉裁通過分析左右兩部分,既不能斷定是會意,也不能斷定為形聲。段玉裁認為之所以難以斷定,主要是因為不知 “手(上同)”為何字。段玉裁將古韻分為十七部,我字屬於第十七部。
【段注7】手(上同),古文垂也。垂當作垂,垂、垂在十七部,然則我以為形聲也。
【疏義】垂字帶不帶土字底,都是一樣的。垂字也在古韻十七部,和我字同部,因此段玉裁猜測,我字可能為形聲字。
【段注8】一曰:古文殺字。我從殺,則非形聲,會意亦難說也。說篆下載古文三,有一略相似者。
【疏義】有人認為許慎說的是,我是古文殺字。而從段玉裁的注解看,應該是我字左半部分(也就是上文所謂垂字)是古文殺字。我字從殺,而殺字和我字意義沒有關係,也不同韻,所以段玉裁認為我既不是形聲,會意也不好講。段玉裁一頭霧水,唯一的跡象就是,殺字有一個古文字形和我字左半部分有一絲相像。造成段玉裁和許慎迷茫的根源就是,他們都沒有見過我字的甲骨文。我字在很早就被借為第一人稱代詞了,《詩經·小雅·采薇》就有:“昔我往矣,楊柳依依;今我來思,雨雪霏霏。”我字被久借不歸,以至於幾千年來,大家都不知我最初是一種兵器。
【段注9】凡我之屬皆從从我,我(類似勿字旁),古文我。
【疏義】凡是和“我”義有關的字都以我為構件。“凡……之屬皆從……”為許慎介紹部首的固定格式。
二、桂馥《說文解字義證》
【義證1】施身自謂也者,本書吾下云:“我,自稱也。”《廣雅》:“我,己稱也。”易觀卦:“觀我生虞。”注:我,身也。《太玄》:“出我入我。”注云:我,音如台(yi)小子之台。馥按:《釋詁》,台,我也。《史記·仲尼弟子列傳》:“宰予,字子我。”《論衡》詁術篇:“其立字也,展名取同義,名予字子我。”
【疏義】這是桂馥引用古籍,證實了許慎所言我是第一人稱的說法。“其立字也,展名取同義”,意思是說,古人取字,有的是擴展自己的名,用一個意義相同的字。比如“名賜字子貢,名予字子我”,“貢”就是“賜”的意思,“我”就是“予”的意思。桂馥在此通過古人取字的方法,間接證明了我的字義。
【義證2】或說我傾頓也者。本書,俄,行頃也。仆,頓也。《荀子·禮論篇》:“愅詭其所敦惡之文也。”注云:敦讀為頓,頓,困踬也。
【疏義】此為桂馥解釋“頃頓”意義。須要注意的是,這裡的“仆”不是“僕”的簡體,他們本是兩個不同的字,這裡的“仆”是以頭叩地的意思,和“頓”的本義相同。“師旅有制,刑法有等,莫不稱罪,是君子之所以為愅詭其所敦惡之文也。”軍隊的師旅有編製,刑法有等級,罪罰相當,這是君子表達憎惡的文制。這里是在講祭祀的意義,即人們在心情變化、受到感動時,須要表達出來的儀式。
【義證3】手(我字左半部)或說古垂字者。手,五經文字作千,當作垂(見義證原文照片),垂字其首左向而下垂,篆當作垂。
【疏義】桂馥此句解釋了“手”為什麼是“垂”字。《說文》垂部:垂,草木花葉垂。垂字像吊蘭或柳樹枝條瀑布般垂下。“垂字其首左向而下垂”,意思是說上面一個字似腦袋向左耷拉垂下。
【義證4】一曰古殺字者,《書·泰誓》:“我伐用張。”孟子引作殺。
【疏義】不同於段玉裁,桂馥認為“一曰古殺字”說的是我,而不是我字左半部。“取彼兇殘,我伐用張”是武王伐紂時說的話,意思是“對於兇殘的商紂王,我要大張旗鼓地取殺伐”。《孟子·滕文公下》作“殺伐用張”。我字作為一種兵器,由此引申出殺的意思,是很自然的。
【義證5】我(勿部),古文我。或云,本書古文殺作帚,此當作帚戈。馥按,古文垂作扬,此當作我。
【疏義】此句再次說明,殺字可能就是我字。甚至桂馥還大膽猜測,垂字和我字是同一個字。
三、王筠《说文句读》
【句讀1】我,施身自謂也。言施之己身而自稱也。或說:我頃,頓也。此謂,俄者,我之累增字也。人部:俄,行頃也;仆,頓也。俄頃是復語,以為頓仆自是。即云俄頃是須臾,則頓亦小止之意。
【疏義】對於“或說我頃頓也”一句,王筠的解讀和段玉裁、桂馥完全不同。段玉裁的句讀是“我,頃頓也”,王筠的句讀是“我頃,頓也”。段玉裁認為,我其實是俄的假借,是走路歪斜的意思。而王筠認為 ,俄是我的累增字。累增字指增加了偏旁但不改變字義的今字,就像電是电的累增字。同時因《說文》人部曰“俄,行頃也”,所以王筠認為“俄”就是“頃”的意思,“俄頃”是復語,就像頓仆一樣,兩字都有俯身之意。這種解釋,我認為不妥,因為人部說的是“俄,行頃也”,而不是“俄,頃也”,頃前有個“行”字,表示“走路的時候”,你怎麼解釋呢。但王筠似乎也能自圓其說,他提到了“俄頃”是須臾的意思,“頓”有“停頓、小小停止一下”的意思,所以“俄頃,頓也”完全講得通。杜甫《茅屋為秋風所破歌》:“俄頃風定雲墨色,秋天漠漠向昏黑。”“俄頃”的確有片刻、等一會的意思。
【句讀2】從戈從手。手并割戈,字之半畫,殊為鹵莽。《五經文字》云,從戈從手,手,古垂字。所據《說文》,善於今本矣。然其所以然者,我即我(勿旁)字,以戈貫勿之中,而又小變,以為姿媚耳。五可切。手,古文垂字。垂者,下垂字也。
【疏義】王筠對許慎的觀點提出了大膽的質疑,認為武斷地將我字從中間劈開,劃成手和戈,實屬鹵莽之舉,雖然《五經文字》也認為我字從戈從手,而且《五經文字》所參考的《說文》版本比今天更精確。但這樣分割的原因是什麼呢?王筠認為 ,我即我(勿旁)字,用戈矛貫穿旌旗之中,然後又稍微變動一下姿態,以使字形變得更好看。“戈插入旗中”和“我”有什麼聯繫,似乎王筠也沒有說清楚。但王筠的解釋似乎更接近我字的本義——兵器,不過王筠也並不知道我的本義是兵器。
【句讀3】一曰古文殺字。一曰下當有我字,非謂手是古殺字。《泰誓》:“我伐用張。”孟子引作殺。凡我之屬皆從我。
【疏義】王筠在此著重強調,一曰下當有我字,即“一曰我,古文殺字”,而不是我字左部的手是殺字。并拿出孟子把“我伐用張”引作“殺伐用張”作證。
【句讀4】我(勿旁),古文我。勿乃垂字也,垂部但有古文扬(字形似扬字),未出此勿字。然周子白盤:義字從我(此處義、我二字字形參見原文照片)。勿即勿(兩撇的勿)說,見刀部利字下。《玉篇》作“我(字形參見原文照片)”,此即作我之漸矣。
【疏義】王筠認為,勿就是垂字,雖然《說文》垂部沒有出現這個勿的字形,但在周子白盤上,義字從我。王筠認為,勿兩撇三撇是同一個字。《玉篇》中的我和古文我開始逐漸相似了。此段邏輯有點混亂,不知王筠想表達的核心是什麼。也可能是我沒有充分參透。
四、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
【說文通訓定聲1】施身自謂也。从戈从手。手或說古垂字。駿按,《呂覽·重言》:齊東郭牙。《說苑·權謀》牙作垂,疑牙當作此手也。《說文》又云:我,一曰古殺字。古文从戈从从勿。按,勿从古文垂省聲,小篆亦从古文垂省聲。兵也,其器失傳,或曰戈亦聲,今附于此。
【疏義】東郭牙是春秋齊國著名的諫臣。《呂氏春秋·重言篇》寫作“東郭牙”,《說苑·權謀篇》寫作“東郭垂”,朱駿聲據此證明“牙即是垂字”。朱駿聲也認為,我字的左半部分是古殺字。我字的古文从戈从勿,朱骏声認為,勿从古文垂聲,但字形只取垂字一部分,小篆勿字也从古文垂字。朱骏声对我字注解的重大突破是,他意識到我是一種兵器,只不過這種兵器失傳了而已。朱駿聲也沒見過我字的甲骨文,但能得此結論,真是神人。我想他可能是由“我字从戈”推斷出來的,因為戈也是一種兵器。
【說文通訓定聲2】(假借)為俄,《說文》或說,我傾頓也。又為義,齊闞止,字子我,猶高止,字子容也。又為餓,《莊子·山木》:吾無糧,我無食。又發聲之詞。《說文》:身自謂也。按,如卬、台、朕、陽之比,《易》:觀我生虞。注,身也。
【疏義】我字本義為兵器,其他義均為假借。朱駿聲在此列舉了我字的假借情況,一是假借為“俄”,是傾頓是意思;二是假借為“義”,儀容举止的意思。闞止是齊國的一位卿士,字子我,高止是齊國的大夫,字子容。古人的字就是擴展自己的名,名和字意義相通。闞止字子我,於是這裡的我就是儀容舉止的意思,即“儀”。《說文》:義,己之威儀也。義的意思是“自己莊嚴的儀容舉止”。三是假借為“餓”,飢餓的意思。《莊子·山木》:吾無糧,我無食。意思是說,我沒有糧食,餓了沒有食物吃。四是假借為第一人稱代詞,即《說文》所謂“施身自謂也”。
【說文通訓定聲3】(聲訓)《說文》施身自謂也。
【疏義】聲訓又稱音訓,是通過語音分析詞義,用聲音相同或相近的字來解釋詞義,推求詞義的來源。比如,《说文》:“户,护也。”“尾。微也。”户是什么意思,就是保护室内的门户。尾是什么意思,就是微小的尾巴。这些都是聲訓的例子。記得我高考之前,炎炎夏日,老師天天讓我們做試卷,大家都有點厭倦了,於是老師就說:“什麼是考試,考試就像烤羊肉串一樣,放在炭火上不停地烤。”我想這也算是聲訓的一種。劉熙的《釋名》就是聲訊的專書。施身自謂也,正如段玉裁所言,“取施與我古為疊韻”。
【說文通訓定聲4】(古韻)《詩·有杕之杜》叶“左”“我”。《下泉》叶“彼”“我”。句中韻《柏舟》叶彼我。句中韻《葛藟》叶河他我。句中韻《權與》叶我嗟。句中韻《何人斯》叶禍我可。
【疏义】此即所謂定聲,朱駿聲通過列舉上古韻文中的用韻來證明古音。此处“叶”字,不是葉的簡化字。叶字在汉字简化之前就存在,读xie第二声,是“协”的異體字。這裡的叶是押韻的意思 ,因為押韻聽起來很和諧。《詩經·唐風·有杕之杜》:“有杕之杜,生於道左。彼兮君子,噬肯適我。”詩歌句尾押韻,可見“左”“我”押韻。《詩經·曹風·下泉》:“冽彼下泉,浸彼苞踉。愾我寤嘆,念彼周京。”《詩經·邶風·柏舟》:“泛彼柏舟,亦泛其流。耿耿不寐,如有隱憂。微我無酒,以敖以游。”《詩經·王風·葛藟》:“綿綿葛藟,在河之滸。終遠兄弟,謂他人父。謂他人父,亦莫我顧。”《詩經·秦風·權與》:“於我乎,夏屋渠渠,今也每食無馀。於嗟乎,不承權與。”《詩經·小雅·何人斯》:“二人從行,誰為此禍?胡逝我梁,不入唁我?始者不如今,云不我可。”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