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A3948765”问政:
本人是24年毕业生,因学校要求签署三方协议,我的生源地是大庆市龙凤区,户籍所在地是安达市,想咨询一下档案接收地可以填生源地档案接收处么,接收地址及联系电话怎么填写。
市人社局回复如下:
问政人您好,您的档案接收地应该填写户籍地或工作地档案保管机构地址。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第七条“跨地区就业创业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管理。”和人社厅发[2022]64号《规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接收有关工作的通知》第四项“做好毕业生档案接收工作”第(七)条“进一步规范和优化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流程,指导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做好在本地就业创业或本地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工作。”规定,应届毕业生档案接收地应该为户籍地或工作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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