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的基础职能包括哪两方面,货币主要的两种职能是什么

首页 > 教育 > 作者:YD1662024-11-14 08:18:24

在正式开篇之前,我要预先向读者说明,《通俗金融学》系列将分篇章对金融学进行专题研究和介绍,讨论货币、通货、信用、物价、资本、利润、地租等重要内容。

我们的讨论方式是通俗的,其中会包含脱巴噶本人对相关问题的理解,在文章末尾也会列出本节内容的参考文献,有兴趣钻研的读者可以找来研究。在讨论问题时,我会尽量保持紧凑,如果问题相对复杂,则会分为几节分别介绍。

让我们从金融学最基础的概念——货币开始讲起。

本节首先要讨论货币的本质和职能。网络上有很多关于货币的课程,大家都知道的我们就不讲了,直接上干货。

货币的本质是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贵金属这种特殊商品,从一般商品中分离出来而成为一般等价物。“金银天然不是货币,但货币天然是金银”。

货币具有五大职能: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贮藏手段和世界货币。货币在执行价值尺度、贮藏手段和世界货币职能时,必须具有金属内容和实质价值。货币在执行流通手段、支付手段的职能时,可以为不具有实质内容的符号或票券所代替。

混淆货币的职能与货币的本质,会造成一系列混乱与错误。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在《伦理学》一书内,认为货币是价值之共通的尺度、能用以较量一切财物的价值。由于这样,货币才又能成为交换的媒介。至于货币的价值,则一如其他财物,为同一规律所决定。但是,他又说货币不是自然发生的,而是由人们的协约或国家的法律所造出的,其价值也是可以任意变更的。他并说货币是可凭以交换他物的保证。

早期重商主义主要代表人斯塔福德(William Stafford,1554-1612)于1581年刊行《对本国同胞若干不平意见之批评的记述》一书,认为货币必须具有实质价值。金与银之所以能够执行货币的职能,就是因为它们是商品,是其本性能够执行货币职能的商品。货币的单位名称如镑、里佛等,不过是表示贵金属重量单位的名称。加盖于铸币上面的印鉴,亦不过证明铸币的金属内容而已。

托马斯·孟(Thomas Mun,1571-1641)于1630年撰著,于1664年始由其子刊行的《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宝》一书内,明言货币是测量其他财富价值的尺度。若是这一尺度改变了,则土地、房屋、商品的价值,也将随之而按比例地改变。他并由货币的内在价值而得出了货币对外汇兑率的正确原理,认为只有两国货币的金属内容,才是两国货币的平价基础。

亚当·斯密于其《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内,对于货币的起源有较为集中的论述。他肯定地认为货币是一种商品,而把贵金属与货币相等同,认为货币的价值为劳动量或生产费所决定。斯密从物物交换的不便与困难引出货币:“自分工确立以来,各时代各社会中有思虑的人,为了避免这种不便,除自己的劳动生产物外,都随时在身边带有一定数量的某种物品,这种物品在他想来,拿去和任何人的生产物交换,都不会被拒绝。”斯密进一步提出了铸币的起源:“进步国家为了避免此种弊害,便利交易,促进各种工商业发达起见,都认为有必要在通常用以购买货物的一定分量的特定金属上加盖公印,于是就有了铸币制度和称为造币厂的官衙。”

斯密认为,货币的基本职能是交换工具即流通手段:“货币是商业上的大工具”“货币是流通的大轮毂”“使稻麦流转运到国内各市场”的“通衢大道”,“货币就在这种情况下称为一切文明国的一般商业工具。通过这个工具,一切货物都能进行买卖,都能相互交换。”货币在用作交换手段的同时,也用作评量货物价值的尺度。斯密基本上忽视了货币作为贮藏手段和支付手段的两个职能。

亚当·斯密以后的金属学说者,都认为货币是一种商品,都认为货币须具有实质价值,其价值受商品的价值原理所支配。

参考文献:

1.刘絜敖:《国外货币金融学说》,中国展望出版社,1983年5月第1版。

2.Monroe, A.E., Monetary Theory Before Adam Smith,1923, P.5.

3.Thomas Mun: England’s Treasure by Foreign Trade,1664.

4.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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