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戍、警备、守备,表面上看这次词语的含义似乎没有什么区别,甚至可以用一个词去解释另外一个词,但是放在特定领域差一字意思就是千差万别。
在军事上设有卫戍区、警备区和守备区,这些不同名称的“区”区别就很大,它们的作用、级别和设立区域都有着明显的区别。
卫戍区的作用是什么?又是什么级别?说起卫戍区,那可太有历史了,在中国古代就有类似的军队组织,它主要担负的是国家首都的警卫和守备任务。
首都虽然同样是一个城市,但是由于是一个国家的政治中心,拥有国家最高级别的管理机构,负责全国各种事务的管理与调度,首都直接决定一个国家的稳定,所以地位和作用与其他城市有很大的区别。
正因为首都的重要性,很多国家以及历史上的各个朝代都要设立类似卫戍区这样一个军事组织,加强对首都的保卫。
比如中国古代的禁军就是充当这一职责,像唐朝的十六卫,外国也有卫戍区,俄罗斯有莫斯科卫戍区、越南有河内卫戍区、印度有新德里卫戍区等等。
从敌对一方来讲,擒贼先擒王,攻击一个国家政治中心和经济中心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首都的保卫工作从来都是最重的。
辛亥革命后,首都或中央政府所在地开始称卫戍司令部、卫戍总督府,卫戍一词开始在类似的军队组织中大量使用。
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设立卫戍总督府,由一名总督进行管理,往上直接归大总统管辖。卫戍总督府负责统辖区域内所有的驻军、防卫和安全工作。
1919年北洋政府在北京设立京畿卫戍总司令部,后来国民党政府先后在南京、武汉和重庆设立卫戍总司令部。
南京临时政府
该司令部最高长官为总司令,同样直接归大总统领导,职责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安全防卫,京畿地区安全防卫和重点建筑、目标的防卫,另一类是对灾害的救援和预防,和今天各国的消防队伍差不多。
中国人民解放军南昌起义后设立南昌卫戍司令部。
1932年中华苏维埃临时政府设立瑞金卫戍司令部。
新中国成立前夕设立平津卫戍司令部,司令员为时任华北军区司令员聂荣臻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