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和“肉”是汉语词汇中的两个极为平常普通的词汇,其形音义也无太多的联系。但作为汉字的两个部首来说,他们却又“剪不断、理还乱”,有着千丝万缕的瓜葛。
汉字是表意文字,而偏旁和部首则是汉字表意系统最重要的两个要素。偏旁是汉字合体字的构字要件,可以从造字的角度定义。可以是独体字,如“人”、“山”、“木”等,也可以是已经符号化的、不能独立存在的部件。部首则是中文字典中,各依其字形结构,加以分部排列,每部的第一个字便是部首。偏旁和部首不同,但二者重叠交叉。可以说,相当数量的偏旁,同时也就是这个字的部首。如“沐”,偏旁是“水”字,其部首也是属于“水”字部的一个汉字。但也有不能“望文生义”的情况,如“霸”,(po)属“月”部而非“雨”部;此例甚多。
汉字的部首,与其所在字的字形结构而言,在于取其义。也就是说,部首,作为汉字中的一个构建,其在任何汉字中的作用,就是表意。表意,当然不是其所在字的整体意义,而是表明所在字字义所表现的字义的范围。如“峻”,其部首是“山”,表面其字义范围与“山”相关,其具体的字义乃“山势高危”也。
话题回到“月”和“肉”上来。它们都是俩个独立的汉字,同时也是两个部首字。这两个部首字,既各自独立,又互有关联。
“月”,在甲骨文的写法有很多种,比如:
《说文解字》释“月”为“阙也。大阴之精。象形。凡月之属皆从月。”“阙”,亏缺之义。月乃太阴的精华。段注“象不满之形。”就月亮来说,月满的时候是短暂的,而月亏的状态才是一种常态,故《说文》释为“阙也”,其甲骨文金文的初文形态,也缺半月形来表示月字。
汉字中,以“月”为部首的字并不多。朔,“月一日始苏也”;朏,“月未盛之明”;朗,“明也”;眺,“晦而月见西方谓之眺”;“期”,“会也”。这些部首字,在字义以及字的构件上,都与“月”字的字义有关联,所以才称为一组部首字。这个道理不难理解。
“肉”也是一个象形字,其甲骨文的字形为:
《说文解字》释其为“胾肉。象形。凡肉之属皆从肉。”“胾”,就是切的肉块。段注释“肉”:“谓鸟兽之肉”。从象形的角度来看,“肉”虽可见,但不可示,所以徐锴《说文系传》说“肉无可取象,故象其为胾”。把这些要素加以组合,“肉”的本义为“大块的鸟兽肉块”。在物曰肉,在人为肌。后来才引申为一切的肉类。
我们现在很多汉字的表意偏旁,都是“月”,但这些字的字义与“月亮”之“月”没有丝毫关系。我们以人体的一些组织结构名称为例:脚、腿、肚、肘、臂、胸、脸等为例,我们现在都称其为“月字旁”,这些字的“月”字旁和“朔”、“朏”、“朗”等字的“月”字旁所表示的意思会一样吗?其实是一种误解。这些字的“月”字旁,其实是“肉”字旁。那么,为什么“肉”字旁要用“月”来表示呢?为什么同样一个“月”,既可表示“月亮”的“月”的意思,又可表示“肉类”的“肉”的意思呢?它(月)究竟是一个字还是两个字呢?这就说来话长。
我们知道,“月”是象形字,甲骨文的字形就是一个弯弯的月亮的形象。而“肉”的初文(见上文),其形与“月”的初文及其相似。即使如此,那也是形音义都不相同的两个字。直到后来,为了避免跟月亮的“月",才把表示”肉“的这个字,写成了我们今天的这个样子。所以,一个“月”字,既可作“月”字部的部首,又可作“肉”字旁的部首,可能是两个原因。一是两个字的初文字体很相似,二是“肉”的今文在逐渐演变的过程中,也慢慢越来越符号化,最后就讹变成了“月”。
在我们现在常用的各种字典词典等工具书中,对这种一字兼任两部首的情况,还是少之又少的。月亮之“月”,既可是表示和月亮有关的部首字的部首,还可以表示与“肉类”有关的“肉”的部首字的部首;而“肉”字,连同它讹化了的“月(肉)”,共同表示与“肉”在字义上又关联的部首字的部首。如此看来,作为部首字的“月”,其实是一身而兼二任也:既可以是“月(亮)”,也可以是“月(肉)”。所以,今天很多人在判断一个字的部首或偏旁时,就会出现误判的情况,那就是上述提到的以”月(肉)“为”月(月亮)“的例子。
我们来看看几种工具书中,对这两个部首的使用情况。
在《说文解字》及其段注中,“月”与“肉”的部首检字,是各自分开的。也就是说, 在检字目录中,并没有特别标明“肉(同月)”一类的字眼,而在正文中,“肉”字部的所有列字,其部首均为“月”二非“肉”本字,段注亦同。而更多的时候,是要在检字目录里特别加以说明的。《辞源》的检字目录里就特别标明“肉月同”。而在“月”字条下,却无任何标注。《古代汉语词典》可以说是《辞源》的精编本,却无此标注。而是在“月”部之下,特别标明“月(此字打不出,乃”月“字的一撇,变为一竖,故与”月“字字形及其相似)”,且正文中,所有的“肉”字部的字,都以“月”的形体出现,并无检字目录中括号所标注的相似字体。
最后,我们看看《现代汉语词典》中对这两个部首字的处理吧。
在《现代汉语词典》的检字目录中,“月”部和“(撇变竖的”月“,实乃”肉“的初文衍变)”是分成两个部首的,但后者加了括号,且部首顺序号与“月”同,皆为第88。而在后面的六画中,单列“肉”字部。所以,“月”部字和以“月”为“肉”的检字目录中,部首并无区分,皆以“月”为部首偏旁。如此,则如表示与动物(包括人)组织肌理有关的汉字,都是“月”字旁:肝、胆、脾、胃、肾,腰、腿、肘、臂、肩。所以,我们今天称呼这一类以“肉”为部首的字的时候,就不能称其为“月字旁”,而应称“肉字旁”,前者就是因为不了解这些字的字源字义而产生的误解误称。
而在“肉”字条下,也只有五个部首字:肉、胬、胾、胔、脔。另有臀(臋)、臠(即“脔”的异体字)。这些字的部首,就没有衍变为“月”,而仍然是“肉”的本字作部首。
造成这种部首字衍变情况的不多,其原因也不尽可知。从字形字体来看,大概率的原因是,无论是哪一类字,都是形声字。左右结构的(脂、肢、肌、肤、肋、肛、肠)等大都以”月“为”肉“,而上下结构的,则有的就以”月“代”肉”(肯、骨、臂、臀、肩),而有的则仍以“肉”的本字为部首,如上述“胾”等五字。这中间也无任何道理可言,只能说是千百年来,语言在使用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吧。
说了这么多,也不知把这个问题讲清楚了没有?望高人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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