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十)数之具也。汉志。协于十。一为东西。丨为南北。则四方中央备矣。”。
(一:参见一画“一”)
《说文解字》:“丨,上下通也。引而上行读若囟,引而下行读若退。凡丨之属皆从丨。”。犹上下通或下上通者是丨字之范式。
《说文解字注》第80页:“(丨)下上通也。依玉篇。引而上行读若囟。囟之言进也。引而下行读若退。可上可下。故曰下上通。竹部曰。篆、引书也。凡字之直。有引而上、引而下之不同。若至字当引而下、不字当引而上、又若才屮木生字皆当引而上之类是也。分用之则音读各异。读若囟在十三部。读若退在十五部。今音思二切。囟之双声也。又音古本切。凡丨之属皆从丨。”。
一、丨两范式叠加:一、丨相交完备之数是十字之范式。(从一到十是基本数。以十为界开始轮回。)
囗、十两范式叠加:犹纵横阡陌陈现种谷之所在者是田字之范式。
木、田两范式叠加:犹树木结实在树木上者是果字之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