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有外孙算不算失独家庭,失独家庭离婚怎么判

首页 > 疾病 > 作者:YD1662022-12-09 21:30:37

三 探望权的方式具有多样性,在双方不能很好执行约定或判决情形下,法院会介入探望过程

探望的方式可以分为看望式探望、逗留式探望。看望式探望是指非抚养一方父或母以看望的方式探望子女,逗留式探望在约定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人领走并按时送回被探望子女。

当离婚双方就子女探望权发生矛盾无法调和诉至法院,就探望权的约定一般会采用在法院主持下行使探望权,整个探望过程由法院负责家事调解部门人员全程在场下进行。

根据探望权的立法旨意,探望子女是基于亲子关系所衍生的法定权利,不仅是父母的权利,更是未成年子女的权利,探望权的行使应出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考虑,而不是以父母的利益为出发点。所以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时,应当就子女探望权问题协商一致,并约定好具体的探望时间、地点、次数等,有的还对春节、中秋、孩子寒暑假等节假日在哪一方度过做出详细约定。相比于法院判决或参与方式比较而言,父母协议确定探望时间、地点的成本最小,给探望的利害关系人造成的影响也最低,具有优先性。

但是有外孙算不算失独家庭,失独家庭离婚怎么判(5)

四 探望权的中止和恢复

探望权是探望权人的法定权利,法律应该保护探望人的探望权,但是探望权也涉及抚养方和子女的利益,可能损害相关人尤其是子女的合法权益。当探望人具有中止的法定情形时,由法院判决探望权人在一定时间内中止行使探望权。

探望权是人身权,人身权具有专属性,不得以协议或判决的方式予以剥夺。人身权不存在终止,只能被限制。所谓中止,在这里是指由于出现了法定不能行使探望权的情形,探望权人应暂时停止行使探望权。探望权中止只是要求探望权人在法定理由存在期间暂时不能行使探望 权,在法定理由消灭后,应该恢复探望权人的探望权。

“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是探望权中止的法定理由。当父母的探望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由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探望权被中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没有列举“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的具体情形,根据司法实践,一般为以下几种情形:第一,患有严重疾病或尚未治愈的烈性传染病的;第二,拒付抚养费、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子女的;第三,道德品行特别恶劣的;第四,不利于子女健康的其他情形。

由于中止探望权属剥夺探望权人的亲权,也可能影响到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法律规定中止探望权的主体只能是人民法院,其他个人、组织或机关无此权力,更不得由对方当事人决定。探望权中止的事由消失以后,被中止的探望权予以恢复。探望权的恢复,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也可以由法院判决。

但是有外孙算不算失独家庭,失独家庭离婚怎么判(6)

【案例4】不满十周岁子女不愿见自己的妈妈,法院不予考虑子女的意愿

法院认为,从维护子女身心健康角度出发,应充分保障母亲对孩子的探望时间,让其充分感知父母之爱。作为抚养孩子的爸爸而言,不应借口孩子学业负担重、参加兴趣班等事由而阻却母亲对孩子实施探望权。就平时探望时间,双方对探望时间基本达成一致,予以准许。

该案中,不满十岁的孩子在父母离异后,不愿意接受妈妈探望,希望减少探望次数,法院是否应当考虑孩子的意愿?法院认为,孩子当时不满10周岁,依照案件发生时的法律规定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孩子不愿母亲探望的表述,除其自身因父母离异而产生心理偏差的因素外,与父亲、家人的教育亦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因此,更应当充分保障母亲的探望权。保证孩子与母亲相处的时间,更加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86条规定了探望权,是保障不直接抚养的父或母实质参与孩子抚养、教育的权利,使孩子能够得到父母双方的关心爱护,最大限度地减少家庭破碎对孩子的伤害。男方作为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协助对方行使探望权的义务。

但是有外孙算不算失独家庭,失独家庭离婚怎么判(7)

结语

子女从出生一刻起就有获得父爱、母爱的权利,这些权利是他们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探望权的意义在于保证夫妻离异后非直接抚养一方能够定期与子女团聚,有利于弥合家庭解体给父母子女之间造成的感情伤害,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探望权不仅可以满足父或母对子女的关心、抚养和教育的情感需要,保持和子女的往来,及时、充分地了解子女的生活、学习情况,更好地对子女进行抚养教育,而且可以增加子女和非直接抚养方的沟通与交流,减轻子女的家庭破碎感,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上一页12末页

栏目热文

文档排行

本站推荐

Copyright © 2018 - 2021 www.yd166.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