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起火烧成空架 疑是质量问题所致#
“你们看,我前年买的车子,还两年不到烧成这个样子了!”,蒋先生及家人向媒体求助,告诉记者自己的车子突然起火,车子受损害非常严重,他们找过车辆的4S店,得到的答复是4S店他们不管,希望通过记者来解决这个事情。
蒋先生说他与2021年7月份在4S购买了涉事的车辆,2023年7月28日早上五点半左右涉事车辆,在蒋先生位于湘潭经开区的自家楼下突然起火,起火后车子烧的很严重,只剩下框架。车辆着火后,第二天蒋先生到4S店协商,4s店表示要等火灾事故认定书下来再行协商。后消防部门火灾事故认定书确认:经调查,对起火原因认定如下:起火时间为2023年07月28日0565起火部位位于汽车车头驾驶室内附近;起火点位于汽车车内副驾驶座位处;起火原因能排除放火、雷击、自燃、遗留火种、外来飞火等引发火灾的可能,不能排除锂电池包发生故障引发火灾的可能。蒋先生根据火灾事故认定书,认为涉事车辆存在质量问题。2023年8月25日蒋先生拿着火灾事故认定书找4S店,蒋先生说但4s店不认可火灾事故认定书,对车辆不管不顾。
随后记者,来到4s店核实情况,4s店的售后负责人表示报告中显示排除外来火源,起火部位位于副驾驶内,由于车辆副驾驶室处没有安装有锂电池,他们认为车辆要么改装,要么就是车主自己放了锂电池。随后该售后负责人随同来到烧毁车辆前查看,该负责人表示烧毁的车辆副驾驶座位下面有车辆搭电的使用的电线,至于是否有锂电池他不得而知。蒋先生表示自己的车是保障车,车上市配备搭电线和锂电池,但是这些设备是合格的,对本次火灾没有影响。记者电话又采访了处理火灾事故的消防人,消防人员表示车辆的发动机舱有过火痕迹,火是从驾驶舱开始向前面燃烧的。
最后4s店的售后负责人表示蒋先生可以走法律途径或者找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对车辆进行鉴定。最终蒋先生和4S店协商无果,决定进行第三方鉴定。
作为律师对于蒋先生本次车辆突发火灾,严重烧毁,给蒋先生造成严重的损失。作为蒋先生本人应该怎样维权减少自己的损失呢?
首先蒋先生可以向销售方,即4s店索赔。蒋先生应在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确认是车辆本身的锂电池,产生了自燃导致的火灾,说明车辆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的车辆损毁。那么,蒋先生无论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是《产品质量法》都有权要求4S店对烧毁车辆进行赔偿,从而维护自身权益。
另外蒋先生可以向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进行赔偿。蒋先生的车辆是投保了保险的,车辆自燃属于车损险范畴内,只要车辆投保了车损险,保险公司就要进行赔偿。但是报道中并没有提及蒋先生在火灾发生后是否向保险公司通报了保险事故,故目前无法确认蒋先生是否能通过保险公司取得赔偿。
最后律师认为蒋先生还有可能向搭电设备公司理赔。为什么呢?如果车辆起火是因为搭电设备的锂电池造成,那么,搭电设备的生产商或者销售商就是本案的侵权人,也是造成本次车辆烧毁的主要原因。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蒋先生仍然是可以要求赔偿的。本律师在此建议蒋先生对车辆进行鉴定的时候,同时对搭电设备进行鉴定,确认火灾发生的真实原因。
蒋先生要想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和4s店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建议先行向保险公司索赔或者提起诉讼索赔,同时申请法院指定鉴定机构,对事故车辆进行鉴定,是比较好的维护权益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