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辆过户手续费的承担方式没有法律规定,但有交易习惯可依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登记由转出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本规定只规定了申请主体,没有规定费用承担主体。
因此,车辆过户手续费的承担方式没有法律规定。但是,在市场上二手车交易的一般惯例是,由卖方负责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这也符合《民法典》第五百零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约定确定标的物的交付方式。
如果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也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根据交易习惯确定。因此,车辆过户手续费的承担方式有交易习惯可依。
【结语】综上所述,本案中小张应当负责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小李有权利要求小张履行合同义务,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并赔偿其损失。
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了正确的判决,维护了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本案也为广大二手车买卖者提供了一个警示:在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车辆过户手续费的承担方式,以避免因此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