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小龙虾每日分享第311期,欢迎关注!
“单位要进行改制,我还有三年就退休了,单位说买断我三年的工龄,【小龙虾】你觉得合适吗?”
今天和大家分析下某网友的疑问:还有三年退休,“买断”工龄是否合适?
一、关于“买断工龄”大的方向不能错,那就是在现在的法律条件下,买断工龄是违法行为!
买断工龄违法!买断工龄违法!买断工龄违法!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也许有人问,为什么单位还要找员工提出买断工龄?
注意:“买断工龄”违法,但是双方友好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不违法!
举个例子:张某某在单位工作20年,还有10年退休,单位找张某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给予10个月的薪资赔偿——这是不违法的!
从《合同法》来说,单位要是开除张某某需要支付20个月的薪资,两者协商一致后单位只需要支付10个月的薪资。
实际上和“买断工龄”有点类似,但是员工拥有主动权,可自行决定不同意。以前的“买断工龄”,不仅支付的补偿金比较少,员工也很少有主动权。
二、关于三年后退休(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如果符合上面条件,单位是无权以“无过错性辞退”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否则是违法行为,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当然双方协商一致自然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只需要支付单倍的经济补偿金。
三、关于是否合算是否合算,这里分两种条件说,需要人员自行结合实际考虑!
1、不解除劳动合同
换句话说,就是个人不同意单位的所谓的“买断工龄”,自己的意愿是继续工作。
此时单位有两种处理方式,第一种是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第二种是听之任之!
对于第一种,前面说过,如果个人在单位工作满15年,单位是无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的额度为2N个月的工资,N为工作年限。
如果个人在单位工作不满15年,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只需要支付N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即可!
对于第二种,个人不愿意,单位不想支付经济补偿金及经济赔偿金,那么会继续保留人员留用,此时要注意后期被“穿小鞋”。
2、解除劳动合同
个人愿意解除劳动合同,最关键的就是双方友好协商关于补偿金的问题了。实际中,此数额肯定是会低于《合同法》中规定的补偿金。
友好协商,自然是越高越好,但是从单位角度自然是越低越好,关键在于找到平衡点,自己能够接受的平衡点。
3、关于其他
距离退休只有3年,如果选择“下岗”,此时是可以申请“40 50政策”的,将社保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在申请政策减免,个人一般只要支付60%左右的金额即可。退休后的养老金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另外,个人没有到达退休年龄,还可以再就业,增加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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