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的基层管理,基本都是“王权止于县政”,即皇权的触角只延伸到县一级。但是从北宋开始,皇权逐渐向县以下延伸,到清朝达到顶峰。
清代保甲制度职能主要有三项,即户政、治安与赋役,其中治安为重中之重,即“保甲之设,所以弥盗安民”。由于保甲制度的设置和完善,清朝对乡村基层的控制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
使人有云:“保甲之设,所以使天下之州县,复分其治也。州县之地广,广则吏之耳目有不及,其民众,众则行之善恶有未详,保长甲长之所统,地近而人寡,其耳目无不照,善恶无所匿,从而闻于州县,平其是非,则里党得治,而州县亦无不得其治……天下无一家一人不治焉。”
清朝时期的城镇化率只有7%,全国绝大多数都是乡村的汉人,所以保甲制度对于维护清朝社会稳定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所以,清朝以几十万人统治几亿汉人,绝对不是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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