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素说:哲学是介乎神学和科学之间的学问。他把追求“绝对”的事情交给了科学,而把面对不确定性的问题留给了哲学。一种科学无法确定,又不能依赖于神学权威,只能付诸理性。这就是把“哲学”放在科学和神学之间的意义。
诺瓦利斯说:哲学是全部科学之母。如果说罗素是讨论三者分离,那么诺瓦利斯则主张三者作用的合一。哲学跟科学的合一,即用哲学来指导科学理论的发展。哲学跟神学的合一,即用哲学来作为精神家园的归宿。哲学既要发挥科学的作用,又要发挥神学的作用。
如上都是外国哲学家对“哲学”的见解,另外中国哲学史开山立派的两位大师也发表了自己的见解。胡适说:“凡研究人生切要的问题,从根本上着想,要寻一个根本的解决:这种学问,叫做哲学"。冯友兰说:“就是对于人生的有系统地反思思想”。我们很容易看到,这是相当具有中国风味的解读:一切哲学,都是人生哲学。
那么再回去看“哲学又什么用”问题,是不是觉得更荒唐了?哲学本身都不具备普遍性的定义,每个哲学家,不过是在自己定义下的“哲学范畴”中,讨论其概念所包含内容的具体意义。并没有一个普遍性的“哲学”存在,又怎么会有“普遍”意义存在?
那么这个问题的正确问法,只能再改改:具体的某一种哲学,具体有哪些作用?这下就好办多了,比如马克思主义对哲学的定义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那么其定义下的哲学作用就是:指导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理论工具。
这就完了吗?我们似乎还没追溯到哲学发源地。哲学的希腊文是Φιλοσοφία,英文是Philosophy,是“爱智慧”的意思。然而这种“爱智慧”,跟国人常常谈到的“人生智慧”是没有半点关系的。这也是开篇命题,如果国人不革新自己的传统观念,是没办法走入哲学世界的。
在古希腊人看来,“智慧”其实就是“知识”的代名词,“爱知识”大概是不太好听。他们认为这个世界上,只有“知识”是自由的,这个“知识”,恐怕又不是中国人所理解的那个“知识”。你可以把它看作是“真理”,不以任何条件为条件,不以任何依据为依据,不管人们知道还是不知道,它总是自由、自在。
这种追求真理的过程,被看作是“爱智慧”。其更深层次的内涵在于“对自由的追求”。而这里的“自由”,又不是国人理解的言论自由或者是行为自由。只有“自在之物”,才能是“自由”的。而自在之物是自己存在,不以任何事物为前提的。对自在之物的追求,即是对知识的追求,又是对自由的最求,同时还是一种精神的升华。
自由是高尚的,不自由是卑微的。如果一个事物被认为有作用,又价值,有意义。那么它就是不自由的,它只能受制于那个赋予其价值、作用、意义的“主体”,它就不是自在之物。这么一个东西,是不值得哲学去追求的,更谈不上是“爱智慧”。哲学是一门关乎自由的学问,如果它有什么用的话,那就不自由了。一个不自由的学问,又如何自由地追求自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