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宅基地管理条例,宅基地管理条例全文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0-26 11:51:37

■本文作者:王小明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近期有这么一种观点颇为不好:部分农民朋友看过一些网文后错误的认为,农村宅基地管理一向混乱无序,制度规范不健全,执法不到位,那么自家的“超大型宅基地及住宅”就没有被依法查处的理由,一律应视为“历史遗留原因形成”,不是违法建设,更不是违法占地。

在明律师认为,这种说法除了聊以自慰、走黑道壮胆外,并无任何积极意义。事实上,宅基地和住宅房屋超面积绝对是法律风险巨大,一旦闹成以下这3种情形,恐怕农民朋友哭都来不及!

江苏省宅基地管理条例,宅基地管理条例全文(1)

【宅基地面积到底能有多大?标准比你想象得低的多】

我们以江苏、江西两省为例来看一下它们的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

2021年5月施行的《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59条规定,宅基地面积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一)城市郊区和人均耕地不满十五分之一公顷(一亩)的县(市、区),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一百三十五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顷(一亩)以上的县(市、区),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2022年3月刚刚修订的《江西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43条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不得超过下列用地面积标准:

(一)占用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每户不得超过一百八十平方米;

(二)确需占用耕地的,每户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平方米;

(三)因地形条件限制、居住分散而占用荒山、荒坡的,每户不得超过二百四十平方米。

我们可以看到,在这两个省一级制定的规范中,宅基地面积被控制在120-240平方米之间。事实上,这个数据基本上就是我国各省给出的大致面积数值了。

换言之,实践中那种动辄占地数百平方米,建筑面积上千平方米,好几层楼高的“超大型宅基地上房屋”,很难谈得上合法合规。

江苏省宅基地管理条例,宅基地管理条例全文(2)

【超占面积或面临的3种不利结局】

宅基地及住宅超占面积会带来怎样的后果呢?在明律师提示大家以下3方面的风险:

因超占面积形成的违法建设,会被责令限期拆除。如果超占面积上建造了房屋或者其他附属物,那么基本上会属于违反乡、村庄规划的情形,更不会获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此种情况下的涉案建筑极易被乡镇街道认定为违建,进而遭责令限期拆除。如果当事人主张自己的超占面积部分建筑系历史遗留原因形成,不属于“新增违建”,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充分举证,并及时针对责令限期拆除决定提起程序。

或许有人会说,查明我的房屋是违建难道不是行政机关的职责吗?这么理解固然没错。但在实践中,对于无证房屋、无证面积,农民一定要有自行举证证明其“合法性”的意识。否则一旦房屋被强制拆除,“无证”之下是很难主张行政赔偿的。

在宅基地制度改革中或被收取一笔不菲的宅基地有偿使用费。超占面积是历史原因形成的,不算违建,这无疑是好消息。但随之而来的却是村集体要以此为名针对超占部分面积收取费用,这就很让人心里不爽了。

在明律师要指出的是,这种收费目前多存在于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市,依据的也是县一级的规范性文件。如果你不交,会有一系列麻烦等着你,比如不给确权登记、列入“黑名单”等等。关于这类规范的救济之道,目前还在摸索之中。

在征地拆迁中超占面积部分补偿会严重缩水。很多情况下,乡镇街道并不会直接将你的超占部分认定为违建并给予处罚,这是因为一旦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会给被征收人制造一个复议、诉讼的救济抓手,依法应诉就会导致被“拖时间”。

江苏省宅基地管理条例,宅基地管理条例全文(3)

故此,征收方往往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明确“超占面积”部分建筑的补偿标准,比如只补偿建造成本价值,或者按证载面积部分的百分之多少给予所谓的“合理补偿”。

这一征拆中的“老大难”问题重点在于土地(房屋)现状调查和评估机构的入户实地查勘,鉴于农村地区建房行为普遍不规范,证载部分和超占部分往往“混杂”在一起,先将事实认定清楚是第一位的。

无论如何,农民朋友要记住及时聘请专业律师,深度参与调查认定和评估环节,以及在法定期限内复议或者起诉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在明律师最后要郑重提示广大农民朋友的是,讨论研究宅基地超占面积、超标准建房等问题时,不能光拣那爱听的听,而对不爱听的观点选择性屏蔽。

的确,基于某些特殊原因,确有个案中的一些超标准房屋能够获得不错的补偿安置,但那毕竟是“特殊”,而非“一般”。绝大多数情况下,只要你的房屋无证,占用土地也无证,又不是二三十年前建造的“历史老房”,那么就随时可能面临上述3种不利的局面。

大家要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好好思考,能不能补办证件?能不能提供出有说服力的证据证明占地建房行为的合理性?房屋的哪些部分是确定的合法建筑,哪些部分确实存有疑问?想想这些,要比因一两篇网文盲目自信、乐观靠谱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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