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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一宅”是对农村村民拥有宅基地处数的规定,具体法律条文为《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怎么才算做“一户一宅”?所谓“一户一宅”里的“户”指的就是户口,每家每户都不同,在“一户一宅”的政策中,户口也分为不同的类型,有大中小之分,大户有大户的算法,小户有小户的算法,那怎么来算大户中户小户?按人数,人口超过5人的就算做是大户,人口在3个以上5个以内的就算做是中户,人口在3人一下时就算做是小户。“宅”也就是房屋、宅院。
在以前的农村一直存在一种乱象,每家都有很多个宅基地,有些宅基地的面积也是非常大。自从国家的土地确权行动开始之后,就提出了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的原则,而且宅基地的面积也有了一定标准。
各省宅基地面积标准
《山东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新建宅基地面积限额为:
(一)城市郊区及乡(镇)所在地,每户面积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六平方米;
(二)平原地区的村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村庄建在盐碱地、荒滩地上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二百六十四平方米;
(三)山地丘陵区,村址在平原地上的,每户面积一百三十二平方米;在山坡薄地上的,每户面积可以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二百六十四平方米。
人均占有耕地六百六十六平方米以下的,每户宅基地面积可低于前款规定限额。
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具体情况,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限额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宅基地面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