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咨询说,他老婆自从*一个月就开始请休事假了,这期间公司不给发放任何工资了,还要求员工办理停薪留职,不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等返岗后再缴纳。
他不知道公司这样的操作合理吗?
如果仅仅只是因为*,没有其它缘由而请事假,可以说单位这样的操作是算比较仁慈的了,一般来说公司对于事假都是有上限要求的,通常是一年内30天,超过这个天数公司是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的。
那么,对于*后想请假但又想要保留工作岗位、持社保公积金关系的女员工该怎么办呢?
只能通过这一种方式,病假,或者在有些地方叫保胎假。
对于孕妇来说,*期间是收到法律保护的。如果身体确实不舒服,不能胜任工作,合理到医院申请开具病假单。
只要能开具合理的医疗证明,都可以请休病假。病假是有医疗期的限制,一般是在3-24个月的时间不等,具体依据员工工龄和在企业的出勤时间来确定。
工作比较长的人,通过请休病假足以达到怀胎十月的假期,在病假医疗期期间,公司要给员工发放病假工资,并且社保公积金也不能停缴,因此就不会存在请休事假没有工资还不能缴纳社保公积金的情况了。
因此,对于工作起来确实比较艰难的孕妇来说,这才是最好的休假方式。
其实,作为孕妇,虽然*了上班很累很辛苦,但也不能据此而肆意妄为,在公司里大家也都会多照顾一点,确实不舒服相信公司也能理解,但如果没什么特殊原因就请假,那对公司来说也是非常不利的行为,公司也是会有底线的。
通过合理的途径为自己争取权益,才是最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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