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五品:厅局级正职减。清代正五品的代表官职——直隶州知州,基本相当于现今省直管县级市的市长。
从四品:厅局级正职。清代从四品的代表官职——知府,基本相当于现今地级市市长。
正四品:厅局级正职加。清代正四品的代表官职——道员,介于省部级和厅局级之间,已无明确对应官职。
从三品:省部级副职减。清代从三品的代表官职——参政道,基本相当于现今享受副省级待遇的省长助理。
正三品:省部级副职。清代正三品的代表官职——按察使,基本相当于现今的省政法委*。
从二品:省部级正职。清代从二品的代表官职——布政使,基本相当于现今的省长。
正二品:国家级副职。清代正二品的代表官职——巡抚,基本相当于现今兼任政治局委员的省委*。
从一品:国家级正职减。清代从一品的代表官职——协办大学士,基本相当于现今的国务委员。
正一品:国家级正职。清代正一品的代表官职——内阁大学士,基本相当于现今的政治局常委。
除此之外,正一品以上为超品级,宗室公爵以上、功臣伯爵以上即为“超品”行列,这一等级为封建皇权社会所独有;从九品以下为“未入流”,也就是现今的普通科员。
参考文献:《清史稿·职官志》、《钦定大清会典则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