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购买子母车位容易产生以下3点的问题
子母车位只有一个产权证,现行的法规也只承认这种子母车位为一个车位产权。因此就会产生以下3个问题:一是车辆停放服务费在缴纳过程中,是按照一部车还是两部车来计算;二是很多子母车位在车主停放两辆车之后,往往会超出停车格,导致其他业主的车辆无法正常通行,会造成管理上的纠纷;三是这种纵向的子母车位必须要把前面停放的车辆开出,里面的车子才能正常驶出停车位,会造成一定的不便。
“子母车位”在法律上是否被认可?2021年3月份,广西省柳州市某小区业主周先生与小区物业公司因地下车库停车位的管理产生了纠纷,周先生认为自己购买的车位可以并排停放两辆汽车,应按照子母车位进行管理,而物业公司认为周先生的车位是无障碍车位,应按照普通车位进行管理,双方各执一词,然后周先生报警求助,在警方的调节下,双方仍然协商无果。
2021年6月份,周先生一纸将小区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物业公司停止妨碍其正常使用自己的产权车位,同时要求物业公司支付他在外面临时停车产生的额外费用,共计14200元。
经过相关执法人员到车位实际勘测之后,发现该车位实际上是无障碍停车位(横向停车位),但是纵向一侧停放了一辆大型轿车,周先生称纵向可以并排停放两辆轿车,但是执法人员发现,周先生纵向停放的车辆,车头已经超出了车位线,并延伸到了公共区域,会对其它车辆通行造成一定的困扰,也很容易引起车辆刮蹭事件。
法院一审判决之后,宣布该车位为无障碍停车位,周先生纵向停车,车头已经超出车位格,占用了公共区域,对其他业主的车辆通行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小区物业公司根据《小区车位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例,对周先生的行为进行劝告和制止,并无不妥,所以驳回了周先生的诉求。
周先生不服法院的一审判决,坚持认为自己的车位就是子母车位,面积要比其它普通车位大上许多,为什么不能停放两辆车?于是,周先生又继续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9月,法院二审认为,小区业主对产权车位的使用,应当遵守在划线范围内合理使用,不得将产权证上的面积等同于自己可以使用的面积,周先生纵向停车已经超出了车位线,占用了公共区域,小区物业公司有权进行合理管理和制止,所以,法院二审仍旧驳回了周先生的诉求,维持原判。
“子母车位”的纠纷已经屡见不鲜,开发商为了将车位尽快售出,或者是将车位与住宅捆绑式销售,将这类无障碍车位包装成“子母车位”,声称可以并排停放两辆汽车,其实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只是开发商的一种营销手段。“子母车位”的争议问题,主要不是在能否停放两辆车,而在于如果停放两辆车,那么应该如何管理以及管理费用如何计算。
从各种小区车位管理条例来看,车位管理费用其实是和汽车数量挂钩的,默认是一车一位,车位管理费是根据政府相关规定标准来定价的,“子母车位”本身面积更大,其所需要的清洁、照明、通风、耗材等费用都要比普通车位更高。
但实际收费还是按照一个普通车位进行收费管理的,哪怕你停了一辆皮卡,车身体积超出了普通私家车,只要没有超出车位格,那么也是可以正常停放的,而且费用不变。但是如果你一个车位停放了两辆车,那么性质就变成了一位多车,这时候,小区物业就有权收取多余的车辆管理费用,甚至可以依法禁止“一位多车”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