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人防车位最好不要购买
人防车位是指国家人防工程内建设的车位,在不影响人防功能和满足业主车位需求的情况下,投资建设方只享有人防车位的使用权,使用年限不能超过20年,仅用于出租获取利益,国家战时将会无条件征用。但是有部分地区是允许开发商对人防车位进行销售的,例如:
根据《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人防工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09〕51号)规定:对结建式人防工程依法初始登记后,兼作停车场的,政府允许参照普通地下停车库的方式出售,且同意购房人对所购的兼有停车库功能的人防工程拥有产权。
所以,实际情况还是根据当地法律法规来,但是我个人还是不建议购买人防车位的,毕竟谁都不能保证日后是否会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写在最后关于车位的产权问题,一直都备受争议,主要有以下三种说法:
1、认为地下车位归开发商所有,主要法律依据是《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者依法进行转让、租赁。
所以,开发商通常以此条规定对所属小区内的地下车位进行产权登记和转让。
2、另一种则认为归全体业主所有。依据的相关法规是《物权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简单来说,就是将车位看作是房屋的附属设施,房产中包含车位的产权归属。
3、实际目前主要施行的车位归属法规由《物权法》第六条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最终关于地下停车位的归属问题还是由房地产权证信息中,是否将包含车位产权,或是否将车位规划为全体业主所有来决定。
不管车位如何归属,车位产权和使用权对于业主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在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了解清楚车位的性质,然后再通过正规手续,合理合法购买车位,这样才能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